衲衣下的足跡 聽詹教授演講「換個思惟看問題」的迴響

    「如果意念中是計較他人的得失而忘了自己吾日三省的檢討,那無異是在浪費精神,扼煞時間,行為著慢性的自殺。

  • 文:編輯部出處:衲衣下的故事期數:370期2021年10月

衲衣下的足跡 聽詹教授演講「換個思惟看問題」的迴響
──淺談「功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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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詹教授的演講──換個思惟看問題(雜誌370期.59頁),其中提到一個例子:

「撒哈拉沙漠遊牧民族的悲劇」,以管理學來看這是一個非預期的結果:有善心人士為他們引進鑿井及醫療技術,改善他們的生活。多年後,他們的生活反而更苦。

 

因為這種改善只是局部的,短期見效,長期可能更糟。事後再看問題,包含了種種無量的因緣,譬如,納入的變數增加,系統複雜度增加,互動關係增加,複雜度也會增加 …以改善生活來說,今天鑿了井,人也好、駱駝、羊群也好,都可以喝到水,看起來大家都改善了!可是草原有限,它能夠提供給這些牲畜的食物也是有限。人口呢?新生兒透過醫療後死亡比較少,新生兒就比較多,慢慢的這一個遊牧民族整個人口就變得比較多,牲畜沒有增加,即使增加,但是也變成比較瘦小,總體的食物還是沒有增加,人增加了,每個人能夠分配到的食物就變少了,這就變成大家的日子更苦了!

 

詹教授的舉例,令我有所省發,「功」、「過」的問題就由此視角發展出來。後又向詹教授請教管理學上怎樣看「功過」,他不吝指教,予以分享一二:

 

「功過相抵,從世間法來看,似有學習理論或成長理論可供參考。學習總是要付出代價的,出錯在所難免。在學習、成長過程中,有過似乎無法避免,人生歷程中,也難避免過錯,雖然為惡無近刑,但已然傷害他人,故只能將功贖罪,以求心安,這是一種功過的方式。在我們學習成長的過程中也會有過,可是隨著學習成長,逐步提升知識經驗,便有 "以功補過" 之心,能否相抵?弟子就不敢妄言了....。」

 

確實人生孰能無過?謹慎不犯,有錯即改,才能做到不貳過,欲思「功過相抵」 「以功補過」,真能彌補缺失與傷害?老禪師說過「人生沒有後悔的仙丹靈藥」,人生之難正在於「難以前知」,無法達到「早知如此,我就....」所以「功過」問題複雜,隨著不同層面,引發不同的知見。「成長理論」與「學習理論」算是比較單純的範疇,可以加以調整,一切在己。其他涉及廣泛,譬如:社會、法律、政治、團體...更多面向、更複雜的範疇,今欲探析「功過」的內涵、兩者之間的關係,也僅能就一些角度、立場來爬梳,若有失之穿鑿處,還請方家不吝指正!

 

  現在提出五個子題來說:

  • 「功過能相抵」
  • 「功過不能相抵」
  • 從《佛說四十二章經》之例來看
  • 從「千佛山家風」來看
  • 用不同的思惟來看「功過」問題

 

  • 「功過能相抵」

關係到物質性的損益,功與過是可被量化的:

也只是僅僅獎賞與部分責罰被相抵,也就是關於物質層面可以相抵,譬如:小明把公共物品帶回家,想據為己有,班上罰他償還兩倍的原物,所以物質層面可以相抵,損益可以相抵、賠償,而且同一原因行為的兩個結果,且均由同一人所承受,在同一件事物上可以抵消,其實那是懲罰,而不是相抵。

 

或者你立了功,獎勵你600元,同時你又犯錯,被罰400元,相抵過後只得獎勵200元,其實這不是功過相抵,只是獎勵和懲罰剛好都是以金錢的方式呈現,巧合而已。一般人類的情感還是傾向於理解和包容有過錯的人,所以會有「功過相抵」這樣的看法。學校校規也有「功過相抵」的規則,那是從教育、學習上著眼,想給未成年、未踏出社會的學生有機會改過,培養良好的品德而立意。

 

  • 「功過不能相抵」

將本份當作功勞,誤用了「功過相抵」:

譬如:甲欺負乙,對老師說:「可不可以看在我每天都乖乖上學,參加升降旗、認真打掃,很乖的份上,不要處罰我?」這就是將本份當作功勞,錯誤使用「功過相抵」的含義。

 

「功」和「過」本來就是兩件獨立的事,功有獎,過有罰,行善跟作惡不等價,何況傷害別人,讓對方造成心裡的陰影,牢牢記得很久,還把惡放大來看;反而「善」很快的被人忘記,認為「善」是理所當然的。所以人類複雜的「道德」世界,不是簡單的算式「一加一等於二」或「一減一等於零」,可抵出一個淨值,沒有那麼乾脆、簡單。

 

■、功過相抵會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

如果「英雄」知法犯法,依仗過去的功勞,認為自己為國家賣過命,現在貪個公款會怎樣?這些觀點都不能提倡!一個人即使有多大的功勞,也不能為所欲為去傷害團體或個人,法律就是法律!王子犯法與民同罪,都要受到制裁,因為你為國家、社會做出貢獻,於外已得到了應有的獎勵,犯過又是另一檔事。

 

又如:拿搶銀行的錢去做公益慈善,想以功抵過,此例一開必後患無窮,這種似是而非的觀念錯誤,讓人生活沒有安全感。

 

■、劫富濟貧,功過不能相抵:

有「義賊」之稱的廖oo劫富濟貧──犯「盜」之過,與「濟貧」之功,不能相互抵消,因為所造的「功」與「過」對象不同,如何放在同一個籃子掂量?

 

■、從因緣與因果來看:

所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因果是規律的、平等的、善惡不會互相混淆。一件事的發生,因怎麼來?怎麼樣相應於緣?生起後又怎麼消失?都有因緣與因果的發展。佛法講求「如是因,如是果」,菩薩畏因,智者慎始。譬如:酒駕撞死人,加害者賠錢了事,但是對於受害者家人一生的遺憾與悲劇,精神上的損失不是賠錢後就結束了。世間所謂的「功過相抵」,在因果法則裡面是不成立的。

 

唯因果之外還有因緣的變化,未必能相抵相消,但藉修行得力可「轉業為道」,憑著修養的力量,重罪輕報,那不是相抵,而是如何化解,如何顯現覺悟之道。

 

■、從時間性來看:

俗話「打一巴掌再給他一顆糖吃」,功過是不能相抵的,因為傷害就是傷害!舉例來說: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小孩從小遭父親背棄,等他長大了,離家多年的父親突然回家,說要彌補他長久失去的愛,履行當父親的責任,可是歲月不待人,加上「此一時也彼一時也」,錯失的時間,產生的內心陰影,再多的關注也不能彌補。

 

此外,只有功與過發生在非常相近的時間點上,才會出現「功過是否能夠相抵?」這個討論。因為如果時間離得遠的話,功過已經分別地得到獎罰了,舉個例子:你開車撞死了一個人,剛好是個通緝犯,這個時候才有人談是否能功過相抵的問題。如果你十年前撞死一個人,然後昨天抓了個大毒販,根本不會有人討論這個問題,十年前你該受的制裁,今天該受的獎賞,兩條不一樣的線索發展,時空完全不同。

 

三、由《佛說四十二章經》26章的一例來看

老禪師在《佛說四十二章經》DVD中說:「佛說『度十個善良的人,還不如度一個惡人,度十個惡人呢?還不如度一比丘。』如果用這種世俗人的觀念去分別、計較,『度十個善人不如度一個惡人....』為什麼?就要知道真如境界在哪裡?」

 

從相上看,比丘好像有「過」──怎麼會把惡人看得比善人重?還去分別善惡?其實用俗情量理,就無法作全面的認識,只有拉開思惟的空間,看得越遠、越透,才知道「法」在哪裡?經文後面說:「很多人就鑽牛角尖了,這個比丘比那個惡人還壞,問題出在哪裡?如果度一比丘,能夠代替釋迦牟尼佛,把佛的道理方法告訴惡劣的人,讓他轉變為善人。...」

 

所以,這裡談到「攝受」問題,因為十個善人不度,不會造成傷害別人,可是度一個惡人,可以使很多人不被這惡人傷害,此中就是真如境界了,就是佛法的內容。可是一定要具備條件人家才會願意接受,否則要降服一個惡人有那麼容易嗎?這不是功過相抵不相抵的問題,而是深透「功過」的表相,探求最後的價值饒益所在。

 

四、從「千佛山家風」看這問題

「千佛山」家風:
不管(計較義)人家對不對,自己(家門義)一定要對;
做對了(共識義)是應該的,做錯了(行修義)趕緊懺悔。

■、「不管人家對不對」:
不是捨棄他人,而是不要像個法官去評斷、計較人家的所做,修行須返照自心。但是一般人的通病會以強烈的自我意識,去計量人、事的表相,認為應該怎樣,不應該怎樣,唯恐自己吃虧,他人佔了便宜。

《禪的語絲》云:「如果意念中是計較他人的得失而忘了自己吾日三省的檢討,那無異是在浪費精神,扼煞時間,行為著慢性的自殺。」

■、自己一定要對:
宗門山頭各有各的家規門風,一定要依教如法去行,不能搞錯方向。這不是強調自己,得意自己做了多少功德,而是佛陀的道理熏習了多少?菩提道上儲備了多少資糧?三毒業習清淨了多少?若有機會犯而不犯,把「道」內化為修養,法身慧命便得以灼然光燦。

■、做對了是應該的
做對了是本份事,也是與同儕、團體取得共識,何須強調、炫耀?相傳梁武帝執著建寺之功,布施之德,總是把「功」掛在嘴上要人稱讚,執著於有相功德,何不以平常心,表現三輪體空的修養,突破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入達「無所住心」,才是名符其實的「修行者」。

■、做錯了趕緊懺悔
這是提醒行者要清淨識田,不要隨業再造業!凡所有的起心動念、行為造作,必須與道相應行,面對功過、對錯、順逆都須觀照,虛心檢討,誠懇改過,讓缺失越來越少,莫捨灑脫自在,才有業淨道顯、脫胎換骨的一天。

若能達到「自他無二」、「功過相泯」、「不住兩邊」,這就是修行上最好的實踐。雖然千佛山家風只短短幾句,卻有很深的涵蓋面,蘊含很深的修行的諦義,彷佛是一部濃縮的佛典,可做為修行的圭臬,此即是千佛山的道風與精神的傳承。

 

五、用不同的思惟來看「功過」問題

回頭再看詹教授的演講──「用不同的思惟看問題」,突然憶及學生時代看過的一部武俠小說,裡面的主角叫小魚兒,他的父親被仇人殺了,事隔二十年他才知道義父(撫養他成長的師父)是殺父的仇人。這殺父之「過」與養育之「功」他該如何看待?養父對他的功過能相抵嗎?如果心生報仇之想,彼此的恩恩怨怨又何時了?他還知道自己有個從小失散的親兄弟──花無缺,被安排給不同的人養大,花無缺的師父希望培養花無缺有很高的武功,最後讓兄弟倆自相殘殺。

 

對於小魚兒來說,如何背負「認賊作父」之嫌,還有「殺父之痛」?可是過去的,無法彌補;未來的,卻可以改善;目前當下該如何把握以突破「功過」的業海、出離矛盾與對立?如果一直耽在養父的功過上,怎能保護自己不受傷害?佛法說:「莫為境轉,當轉於境。」學佛行者,當以覺為前提;如果但事計較和執著他人的對待,忘了自己應該如何、豈不是在「聲、色」中討生活嗎?心靈就不得自由!禪門百丈懷海禪師有答僧問:「如何得自由?」他說:「...如日月在空,不緣而照...,亦如香象截流而過,更無滯礙。」

 

所以「功過」問題,需要有更大的視野來看待,學佛是培養智慧,面對問題就要以不同的思惟來觀照,眼光要更廣遠。是以,娑婆眾生因無始的業我而「無明」,因為學佛修行,可以藉著修養的道我而「明了」,你認為如何呢?期能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