衲衣下的足跡 四月17──誰來?

    臘月30的到來,彼時你能交出什麼樣的「成績單」?若平時熏修有功,能夠作得了主,肯定臨命終時臨危不亂,必定能得到自在解脫!

  • 文:編輯部出處:衲衣下的故事期數:375期2022年4月

衲衣下的足跡 四月17──誰來?
/恕

 

某日手機接到一則訊息,有人賴給我「四月17來」。也許靈犀欠通,一時納悶「主詞」是誰?是誰在「四月17」這天要來?

 

在老和尚的《唯識法相學》DVD,〈心不相應行法〉中說到:

由於唯識的「百法」牽涉到人在生活上關係到的一些問題,因而談到「名身、句身、文身」:

 

「這三個名相,一個是名身,一個是句身,一個是文身。“名身”就是名字,“句身”譬如講話一句一句的,“文身”呢?就是總合前面的名身與句身,完成的一個結果或者是一個總體,這是文字上的認識。」

 

「譬如寫一篇文章,不管是小說、散文,或者詩、詞,不管你寫什麼,完成了一篇文就叫文身。一篇文裡有一句一句的叫做“句身”,一句一句中當然有很多的名字相,譬如有山、有水的描寫都是“名字相”,或者描寫歷史人物也有名字相,都包含在文身裡,那看得出來的句身裡也有這些名字相。」

 

「完成了一個文的本體,文的本體裡有一句一句的,一句一句中包含有名字相,唯識的『心不相應行』跟煩惱有什麼關係?就涉及到法相的問題,所以談名相不夠,一定要建立起法相才能夠顯現唯識。唯識的主題也就是:怎麼樣從名相上面去完成,顯現出它的法相,本身是一個相輔相成的關係。」

 

看了老和尚對這三個名相的解說,試想在生活中實際運用一番:

「四月17來」是一個句身,「四月」與「17」分別是名身,這兩個名身跟現實生活有何關係?所呈顯的蛛絲馬跡,你有多少認識?必得瞭解而不隔,才知道按訊息去行動,不失人際網絡的把握。

 

但「四月」與「17」只是一個名相的分別,依此還不足以瞭解全貌,一定要建立法相才能進而去認識、辨別,然後肯定。也就是「四月」只是一個概念,你能不能搞清楚它的實意,「四月」究竟是指涉月份,還是另有所指?

 

所以,名字相是一個重點,無論說話、寫文章一定要建立起它的名字相,然後再建立法相,進而分析其作用變化。如果細心敏銳的話,你會發現手機的「賴」所示:「四月」用國字大寫,「17」用阿拉伯數字,為何對方會用兩種符號表示?不已暗寓「名身」所指涉的意思前後有別,前也許是指某人、某物、某地...後是指17日這天,真相不思而明!這彷彿是一個推理劇,推動著非單一的思考,可惜我當時心有旁騖,就沒去作合理的「疑思」,當然就不得「悟」。

 

其實,「四月」是一位居士的代號,她早幾天就跟寺裡某師有約「在農曆15」(國曆17)會來寺參加佛前大供,用完午齋後想跟幾位師父、居士在東客堂小聚。她是茶藝達人,想泡茶請大家品啜。所以,「四月17來,為何而來?」完整的敘述方稱為「文身」。

 

可見「四月」兩字不單純,在尋常的生活經驗裡,尚有一些我們不易察覺的訊息。也許讀「賴」時受時地、環境的干擾所限,或當時身體不適導致輕忽而過,匆匆一瞥心忙與盲,竟把「馮京」當「馬涼」,無法把握事情的真相。 

 

當然,一個法相必定會涉及因緣,也會涉及因果,因為所有的法相都離不開因緣、因果的問題。如果「四月」這兩字,指的是月份,或另有所指,那麼對名身的認定:「不同的因,所得到的緣就不同,在果上也會有所差異。」不是恰恰趕上聚會,一場歡暢品茗;就是擦身而過,失之交臂,轉身時怕茶已冷,茶席已散。佛法給我們的認知是:未經求證的「想當然爾」,大都是一種自我意識,盲目的識取訊息,菩提遠矣!

 

所以,法相的建立應該瞭解「法在哪裡?」也就是唯識的變化作用,其效益性為何?如果對於訊息與問題的掌握,對「名身、句身與文身」能讀得準確,就不會執意「四月」一定是四月份,迷惑加無明。

 

走筆至此,「四月17來」,讓我想到人生常遇時間催迫的情境,比如遇到突然而來的緣境──小則「姑婆要來」、「某某畫作展要來」、「某某法師要來」,大則「修行人面臨生命的最後的考驗」──臘月30的到來,彼時你能交出什麼樣的「成績單」?若平時熏修有功,能夠作得了主,肯定臨命終時臨危不亂,必定能得到自在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