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行之間

每個人都有「我」,然而人通常都活在自我意識中,面對問題時,總是「我想、我以為、我的看法、我的感受」,就是依著「我」為大前提,很少周詳的去考慮其他相關的人與事;因此,影響所及,人才會有那麼多的苦惱、沮喪、空虛、無助、得意忘形、自高、慌亂、焦慮等無明煩惱。例如有些人的口頭禪是:「管他的!先玩再說,或做了再說。」完全不理會後果如何?全憑一時興起的想到什麼,就做什麼,以致造成事業的失敗,或婚姻的不幸,甚至精神的潰敗。

在般若經裡有「五蘊即我」之說,亦即五蘊裡藏的就是「我」,五蘊就是色、受、想、行、識五種蘊藏的內涵。當五蘊發起變化,產生作用時,就等於是「我」的表現。所以「我」如果要展現出智慧、修養,就必須從五蘊的調適下手;因此,對五蘊的道理方法必須有深刻的認識與瞭解。

色蘊的完成,是依於「我」所見到的物質體,顯現其精神現象,而後去表現與「我」的關係,也就是「我」與外在的色塵緣境接觸後所完成的,就是色蘊。色蘊生起,緊接著一定有感受──喜歡、討厭、認識、苦樂等都會表現出來。有了感受之後,就會產生想,有各式各樣的想法,「想」是一種分別意識;如果不以「想」去分別所感受的,就沒有所謂的愛、恨等意識。想了之後就會付諸實行,有的人立刻以言語或動作表現出來,有的人會放在心裡,不立即表現出來。而行為完成之後,必定有所認定,得到可能的結果,就是識,有好的或不好的結果。這整個流程就是五蘊發起變化,產生作用,也就是「我」的行為表現。

可是五蘊的變化無窮,任何一個蘊的發起,都離不開其他的四蘊,從任何一蘊開始,都有它的過程,也會有結果;例如一個人產生某些想法,必然是曾經有所感受,感受之前必定遭遇了一些事;想一想,決定如何做,就會有結果。因此,五蘊與「我」的關係,必須把握它的變化與作用,五蘊生起變化才會有作用,不起變化就不可能有作用,「我」的變化所完成的結果,不是業就是道。「我」的差別在於,「我」迷惑,就造作成業;「我」覺悟,就修養成道,所以說五蘊即我(指自我)。

談到五蘊的調適,就是在作自我意識的修養,一個人的自我意識的形成,就是依色、受、想、行、識的次第而表現;基於這種次第,便可以利用「想、行」之間的關係,藉著禪定的修養,於其中建立起間隔的緩衝,作想與行的調適;也就是說,當自我的「想」尚不成熟之前,不要發動「行」,以定的工夫加大空間,使「想」的思緒有篩揀的機會。

曾經聽過一個例子:有一位女士打電話給她的老師時,情緒近似抓狂地說:「我的先生豪賭輸了許多錢,如果他回到家裡,我會跟他吵翻天,甚至和他同歸於盡,我受不了這樣的折磨,我好痛苦,該怎麼辦?」老師即刻告訴她:「冷靜下來,此刻妳要相信我!先去洗個熱水澡,同時鼓勵自己唱幾首曾唱過的好歌,再找一本曾經激勵過自己的好書,專心地去『讀』,妳會有不同於原來的想法。請記住!不要被自己的壞情緒所吞噬,過一會兒妳再打電話來。」然而過了幾個小時都沒回電話,但幾天後,她打電話謝謝老師的指導,她沒有被壞情緒的巨浪捲走,現在由公公出面為他們溝通,其實情況並未那麼糟,而是自己把事情想得過份悲慘。

可知,面對問題引發煩惱,以至強烈的自我意識高漲時,能否在想上深思熟慮?就在於想行之間能否建立起間隔?當色蘊已經形成,有了感受,必然有想;而同一色蘊,會有不同的受想,完成不同的行、識,這種差異的生起,不只是分別心而已,關係所及的乃在於:所計較和執著的是明了,還是不明了?因為明了和不明了,在本體上都屬於自我分別的範疇,但是意識的內涵,卻是分別於業與道的不同,或者說有著知識、經驗和修養的不同。

所以當五蘊生起變化,自我意識發動了分別作用,這時刻想行之間建立起間隔修養,來調理受、想的變化,以換取造作的空間,不至使行、識隨著緣境而有造作成業的危險性,這種修養是比較艱辛的,甚至太過於掙扎,會因勞累而損害道心!

因此,一個修養有素的學佛者,往往在色、心尚未相應,色蘊不曾形成之前,就能主宰色法(就是人的心念於物質的本體、精神的作用,發生正面或負面的關係,涉及的因緣和因果之法),自我意識便不會生變化、起作用,憑藉禪定的修養、觀照的功能,色與心便可以不相應行。於是,色蘊不起,五蘊皆成空相,不被一切有為所影響,隨心自在,而隨緣無礙。

總之,修行在修身、口、意三者行為的調理,但必須深解身口意行為的主宰者是「心(我)」,心的發動緣於色、受、想、行、識五蘊;而五蘊的關鍵性,則在想行之間的間隔修養。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