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紅塵甘露期數:272期2012年11月刊
擺在某個位置,這都是一種發生的現象,發生以後,我們擺在那裡,確定了,這就是一種「住」,就是存在
再看時鐘的精神層面,時鐘是用來計算時間的,當我們要知道幾點、幾分、幾秒,就可以去看,於時針擺在那一個數目字上面,於分針擺在那一個數目字上面,秒針在某一個數目字上面,我們就可以知道現在幾點、幾分、幾秒,這就是精神上表現的。可是這種精神上表現出來的,不只是計時而已,譬如,拿時鐘做裝飾品,也有它的精神層面,只要去使用它,產生一種作用,就可發現,它都有一些精神方面的作用,所以有不同於物質的認識;譬如說,幾點、幾分、幾秒,這是一個發生的現象,或把它做裝飾品,擺在某個位置,這都是一種發生的現象,發生以後,我們擺在那裡,確定了,這就是一種「住」,就是存在。
擺在那個地方,如果說是一種裝飾,它就是一種襯托,配合它的背景。如果是計時,就是每一個不同的時間表現,始終都會有,這種始終都會存在,就是「住」。可是慢慢慢慢也會起變異啊!就會有差別;像計時器用久了,會愈來愈不準確,這就是一種變異。如果把時鐘當裝飾品,你很可能擺在某處,如果它的背景不一樣了,擺這麼一個東西,看起來實在不相襯,就會產生「變異」,東西並沒有變,可是最後它的精神作用會消失,比如什麼?計時愈來愈不準了,慢慢,最後根本都不動了。可是我們談這個相,不管於物質的、於精神的,不要忘了,於物質的中間少不了一個「我」,於精神的還是少不了一個「我」;是於那個「我」跟那個「相」上去認識它的本體性,關係到物質的、精神的內涵。如果沒有那個「我」,談那個東西(「相」),好比這個鐘不是你那個「我的」,是擺在鐘錶店或擺在別人家裡的那個「我的」,那它的物質作用、精神作用就都不會發生,因為什麼?跟你沒有關係!要跟你有了關係,才會有內涵。這是「相」上面我們必須要能把握的。
再看「境」,境界裡面是有其作用的。談鐘錶,剛剛相上有了認識,我們看它境上的作用是什麼?談鐘,如果是用來計算幾點、幾分?如果當裝飾品,於意境而言是什麼?不管你用手錶、鬧鐘,壁鐘或掛鐘,用各式各樣的鐘,在意境上都叫做「計時器」,無論鐘錶種類的不同,於意境,肯定它的作用是計時。如果把鐘錶當裝飾品,肯定它的作用就是裝飾,如果說我要一個真的鐘來做為裝飾,於意境而言,那也不一定,為什麼?用一個實際上沒有計時作用的鐘錶,一個假的鐘,說不定也同樣可以做裝飾品,這中間就會有問題了,它的意境就不同了。我們看有一些公園或路口上面有一個鐘,那個鐘在那裡是作什麼用?它的意境是裝飾品,城市裡的裝飾品,可是不要忘了,它真正的作用是什麼?是計時用的,是給所有能看得見這個東西的人所生起的作用;也就是那個裝飾品擺在公園或路口,於作用而言,是給每一個人去看時間的。可見,談意境,必須要談它的作用,如果談意境,只是在相上打轉,這個好,這個漂亮,這個我喜歡,那還是在相上打轉,沒有表現它的作用,因為任何一個東西都有它的作用!
一把椅子,我們需要拿來坐的時候,作用就是「坐」,假使你臨時因為高一點的地方,你要做什麼事,不夠高,拿來墊腳,還是有它的作用在;可見它的作用不只是一個坐而已,可能在不同的環境中就它有不同的作用。時鐘也是如此,可以計時,可以做裝飾品,像有人買高級手錶,甚至鑲鑽石的,哦!還可以炫耀財富呢,它的作用又不一樣了;你從任何的一個道理或方法,或一個事物,如果能夠從它的相跟境上面,於相,要把握它的本體,於境,能夠把握它的作用,如果能做到這一點,「如幻三昧」,你就有進入的機會,否則的話只是跟一般人一樣的看法、想法、做法。
所以佛陀在這裡談到「如幻三昧」,提到這些如何去面對「相」,怎麼樣進入它的「境」,這是一個世間法裡必然的現象,唯一不同的,要從中顯現出智慧,表現出一種覺悟境界的話,那就必須於相的本體的認識,於境的作用的把握要有所不同,因為世俗的往往是以自我意識去面對,能夠突破世俗的,就可以顯現出佛法或是覺悟之法,也就是我們常聽到一些人的口語,談到一個什麼,別人又提到一個什麼,「哦!原來還有另外一個什麼?! 」、「哦!原來還有不同的什麼?! 」那個「哦!」的發現,就是一種覺。可是「覺」是有層次的,我們在此暫時不談。
其次,我們看這段經文的結論是「不動」。這個「不動」以如幻三昧來講如何是其究竟?既然以幻修幻,以幻而捨幻,都是動啊!怎麼能說它不動呢?我在這裡再舉個例子,還是談吃飯。吃飯真正的作用,於相,我們不能否定,有它的本體性,譬如說,飯也好、菜也好,有各種不同的飯,各種不同的菜,這都是一些相上的本體性,必然存在,不可以否定,可是有一個問題,於意境而言,它的作用是什麼?作用是營養價值。假使說,於相上,本體性也能把握,於境,它的作用,我們也能夠掌控,這是不是就是佛法?是佛法,可是並不是一個完整的佛法。套句《金剛經》的話,「是佛法非佛法,是名佛法。」此話怎講?為什麼「非佛法」?因為任何一個於相上,做本體的認識,於境,作用上的認識,你能把握,那只是一個,不是全部,還有更多不同的,於相的本體性,於境的作用。以吃飯來講,於相,譬如不同的飯、不同的菜,於境,有不同的營養價值,都了解了,如何做到「不動」?這個不動是告訴你,還會有變化,要能夠肯定它不起變化,還會起變化都是動,要怎麼樣不起變化了,才能完成不動。以營養價值而言,我們曉得某些飯菜,無論飯也好、菜也好,當然都要把它煮熟。可是這煮熟的程度是不一定的,要熟到什麼程度?某些菜煮太爛,它的營養價值沒有了。有些菜不煮爛,可能吃了不消化;還有某些煮太爛了也不可以,太生了也不可以;為什麼有這些分別?很簡單,能夠完成它的營養價值不變,那就是「不動」,所以這其中就涉及好多的道理、好多的方法了!
同樣我們也可以發現,談「如幻三昧」,於幻而言,我們要面對幻,又不要計較執著,又不能捨棄,要如何進入正受?三昧就是正受,什麼正受啊?這個「受」是肯定,一個承認、一個完成,而且是在一種正當的前提之下。譬如吃飯菜,若一定要講究色香味的話,那就變成不正當了。也並不是叫你否定這些色香味,畢竟色香味可以引發人的食慾,但若執著於色香味,那就變成自我意識了。所以我們真正要把握的,不是以一個自我意識去「我認為要怎麼樣」。其實佛法從來沒有說應該怎麼樣,或者不應該怎麼樣,就像如幻也是如此。你面對幻,如何去認識了解,如何去發現,又如何去把握,這裡面,沒有什麼應不應該。應該也可以,不應該也可以,可是如果沒有過程、沒有經歷,那根本連應該、不應該都談不上,何況你還要談計較、談執著,是因為有這些,所以我們才談這些,若沒有這些,那的確佛法也沒有用了。佛法是因為世間的「有」而生,所以我們要怎麼樣去突破,而不是為這些而生執著計較。
我在此要特別聲明,聲明什麼呢?計較執著並不表示一定是壞,因為那只是一種行為,要在乎是它的結果。你所計較執著的結果,會怎麼樣?如果結果是好的、是利益的,當然那就是善;如果結果是不好的、是傷害的,那它的結果就是惡。只不過這種惡與善還是一種相對的分別,這種相對的分別,只是大家認為這樣是善,大家認為這樣是惡,如此而已,還是屬於世間法。所以說,世間的法才會有善、有惡之相對。如果能夠深入認識什麼是善?什麼是惡?能了解什麼是善?什麼是惡?除此你還必須要從這些善與惡裡去發現,發現什麼?它可能的後果是什麼?!如果還能發現它可能的後果,那的確你已經有了覺的樣子了;如果一定要等到善完成了,或惡完成了,從來不事先去思惟它可能的結果,非要做到完成之結果,那就是所謂的「世俗的法」。譬如,殺了人,違法,就要受法律的處分,人家已經告訴你了,不可以殺人,你如果是「我就不相信殺人一定會受法律處分,我要試試看。」可以呀!你就去殺人,殺了人你就會被判刑,就會被關起來,這就是它的結果。
無論善也好、惡也好,如果在這種行為中間你除了認識、了解之外,還能發現它可能的後果,那就不是一個普通的人了,因為你知道該怎麼去做!從這上面我們就可發現,究竟什麼叫做「不動」?也就是怎麼去面對這些,而最後完成一個不動的境界?遷流變化是必然的,我們不可能否定,可是也不能去計較執著,也不可能從這上面去把握,能夠去掌握一些什麼,那要如何才能「不動」?很簡單!它的結果是「既不會傷害別人,自己也不會受到傷害,就是彼此都能得到利益,沒有傷害的存在」,就叫做「不動」。
可見,佛法中說,只是以一個自我,捨棄了自我以外的他我的話,那你不是傷害別人,就是傷害自己。所以我們常會感覺不傷害別人,還可以勉強去做,可是要不傷害別人,又要不傷害自己,實在做不到。那是因為你雖然有所認識、有所了解,可是從來沒有發現過什麼?沒有發現,就不可能覺悟到什麼?不覺悟到什麼?怎麼能夠在這中間做到──彼此不單單不會受到傷害,還能得到利益呢?!這就是修養的問題。唯有有修養,才能達到這種境界。當然,我們的修養是有層次的,也就是說,你修養到什麼程度,你所得到的結果就有差別。譬如說,彼此不受到傷害,不是完整的一點都不受到傷害,你的修養不太夠,多少還是會有一些傷害,當你的修養愈高,傷害的程度就愈低,你完完整整有了一個圓滿的修養的話,當然,彼此就可以真正做到「完完整整不會有傷害」,這種最後的結果,才叫做「不動」。
為什麼談到「不動」就涉及到另外兩個字,要講「如如不動」呢?「如如」二字,我稍許解釋一下,第一個「如」,是圓滿,圓滿的意思就是沒有缺點、沒有缺失了,或說沒有後遺症,沒有副作用了。第一個「如」是圓滿的意思,第二個是成就,成就什麼?因為圓滿之後有一個結果,這種結果是彼此都不會有傷害,反而能得到利益的結果,是成就這種結果。所以「如如不動」,是成就了彼此不受到傷害,反而可以得到利益,是沒有缺點了,圓滿了。也就是這種圓滿完成的結果,所成就的是一個可以肯定的,到達了這種境界,就是「不動」的境界。
我們可以發現十地菩薩裡面,進入到不動地,是怎麼修養而來?從「如幻三昧」裡也可以發現,當然「三昧」,介紹《大般若經》時提到那麼多個三昧,我就用一個概念解釋,所以那時很多人問我,那麼多個三昧,怎麼不一一解釋?因為人,尤其是學佛者,很容易產生執著。講到一個三昧,哦!這個好,就抓住它,就認為這個可以到達佛菩薩的境界,很容易產生執著,業是因為有執著,其實道也會有執著,也就是所謂的──「我」的執著、「法」的執著。往往談到這些,我都還是以一種道理方法幫助你去認識、去了解,可是在認識了解之後,你有沒有真正在這裡面有所發現?你如果只是認識了,好像了解了,並沒有真正覺悟到什麼?因為「覺」一定是有所發現!這種發現是怎麼來的?必然感受到什麼?體會到什麼?理解到什麼?要到達這種程度,才能談得上有所發現,否則的話,你還只是認識,自以為了解而已,最多只是自認為了解,並沒有發現什麼?因為「發現」,是的確得到了利益。
什麼利益?就是體會到什麼、感受到什麼、理解到什麼!這就是我們談「如幻三昧」。如何面對「幻」?又要不計較、不執著,又少不了它,這不是矛盾?假使這麼講,你要想做什麼,必須要有材料,其實那些就是材料,只是這些材料你怎麼去運用它?怎麼去完成它?目的何在?為什麼要這麼做?它的最後結果是什麼?這就是我們談如幻,在修養上如何去把握。其實真正講,先從一個自我上去多做體認,從自我上去多做一些發現,使自己不好的轉變為好的,愈來愈好;當然,使自己不好的要完全一下好呢,那是很困難的,唯有使不好的慢慢愈來愈少,好的就愈來愈好;當不好的愈來愈少,轉變為好,原有好的,使它更好的話,才能談得上有所修養,因為什麼?在行為上你下過功夫,完成的結果,這種結果就叫做修養,只是它有其層次,就是我剛說的,從「如幻」上面的認識、了解、把握、發現,最後還要到達──不動的境界,才能說是一個完成式的「如如不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