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與五蘊(上) 唯識法相學51

    所以這種改變是從想上面,從認識到了別而改變的行為,不是從想蘊上起了變化就完成一種作用,就產生一種行為,不是這麼解釋;而是在“想”的上面怎麼樣去調理、去提昇、去改變我們的行為。這時並不認為這個行為的改變是對的或錯的?或究竟與道有什麼關係?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紅塵甘露期數:305期2015年12月

  繼續介紹唯識法相,此節談唯識跟五蘊的關係。唯識學有一句話「一切萬法,唯識所現」,為什麼?還有這“識”說的是什麼?其實是關係到五蘊。我們曉得“五蘊”從色受想行而後完成識─第五個“識蘊”,事實上在唯識學的認定,還是以“認識了別”來說,在教下是講“結果”,這是最大的差別。

 

    首先看五蘊對人究竟扮演什麼角色?一般佛法說“五蘊即我”,也就是“五蘊就是我”,或者說“五蘊即心”。其實“心為主宰”,也就是那個“我”,如果一定要這麼去看唯識跟五蘊的關係,應該把它定位在唯識跟人的我的關係。我一直說佛法是對人說的,而每一個人都有一個我,談唯識當然要把握跟“我”有什麼關係?如果只是講唯識的學理,跟這人的“我”沒有關係的話,談的只是道理、學理,並不是佛法中所謂菩提道的因緣關係,所以談佛法不管談什麼學派,其實都跟那個“我”有關係,只是在唯識學上談的我,跟其他各學派談的我有所差別。

 

    一般說五蘊是以心來講,在唯識學上五蘊不是談心的問題,是以人我─從“色法”的形成,到達“色蘊”的形成;從色蘊的形成、依色法做為一個法相,發起的感受,然後產生的一個想的變化,在想中間開頭的變化,是一種認識的階段;真正要作了別的話,那就不只是認識而已,必須從想上去調理、去提昇,乃至到最後,使這人我的行為有所改變。所以這種改變是從想上面,從認識到了別而改變的行為,不是從想蘊上起了變化就完成一種作用,就產生一種行為,不是這麼解釋;而是在“想”的上面怎麼樣去調理、去提昇、去改變我們的行為。這時並不認為這個行為的改變是對的或錯的?或究竟與道有什麼關係?這時所完成的五蘊的識蘊就是一個了別而後肯定的一個識蘊,這是談唯識學跟五蘊的關係。

 

    可是一定要瞭解,以五蘊而說法當然還是以人我為基礎,不能把五蘊只當成一種學理而捨棄了人!因為人的動力有兩種方向,一個來自業力,一個來自道力,所以在五蘊上當然不只是業,同樣也有道的力量。所以作認識了別的話就不可以單以業來說,而捨棄了道;因此談唯識不可以只從學理上去看,談五蘊也不可以只從學理上去看,但學理必然是一個基礎,從學理中去發現它的法義,也就是從“相”去認識“法”,所以法相的建立不只是一個色塵緣境而已!這都是必須把握的重點,如果搞錯了方向,往往你所知道的唯識學可能只是教下的綜合而已。畢竟唯識學是一種分析之學,而且分得非常細膩,這是我們從唯識與五蘊在概念上的認識。

 

    現在以唯識的方式去認識五蘊,看看五蘊的真正的法義,怎樣去建立色、受、想、行、識五個內容!首先看色蘊的形成,如果色蘊的色就是“我”的話,只說了本體,而剛剛提到本體有業的力量,也有道的力量。但是以人我而言,當面對法相的時刻,所顯現的幾乎都是業的力量,很難去把握道的力量,因為佛法的基本原理,不管哪一個學派都說「道是從業裡發現的」,除了業的本身具備了善、惡、無記的力量之外,可以從中發現另外一種力量,這一種力量可以稱之為道。所以我常說:不管你說什麼,其中都有道;也就是說依業相而去認識法,建立起法相,一定是有了道的力量存在,否則我們談的都只是表色或是相對的色相,如此而已。唯識學是教你去面對、去認識、去分辨,然後作一個肯定;所以首先看五蘊的色蘊,如果你不能瞭解五蘊“色蘊”之所起─“它不是自動發起的”,不能這麼把握的話,卻認為人有一個我,我有五蘊,五蘊就是色受想行識組織起來的,它的架構就是如此,這跟唯識學一點關係都沒有!所以談五蘊,如果不能搞清楚色蘊的話,後面的受蘊、想蘊以至行蘊、識蘊都不可能發生。

 

    我們先看看色蘊的形成是來自色法,前面談五法時,告訴我們色法之外也不要忘了還有心法。這色法是以外而言,心法是以內來說,如果色心不相應的話,色蘊就不可能形成。所以只談外色,外色跟“我”有什麼關係?甚至講某人買彩券中獎了,跟你有什麼關係?那只是一個外色而已,如果除了色法還涉及心法的話,就完全不一樣了!心法是什麼?就是人我的“我”的本體,其中就具備了一個“我”,也就是“心”。可是在唯識學上肯定它還是一種法的認識,所以色蘊形成必須有外面的色法以及內在的心法,色心相應之後才有色蘊的形成。但是這樣是不是色法就完成了?這只是一個理論而已,真正要把握的是什麼?色法怎麼形成的?心法又怎麼生起的?

 

    前面講的百法包括了色法、心法,後面還有心所有法,此中就涉及到色與心的關係。色法的認識、心法的認識,這裡面就有外在的、內在的,以及一些當然的“所”,還有一些因緣法則的所。所以心所有法的“所”,不是一個單一的所,它也涉及到色法的所、心法的所。當然色法本身沒有“能”的存在,可是心法裡具備有“能”,所以又有另外一個名詞叫做“能所相應”,它是說什麼?心之能所相應的色,就叫“能所”相應,也就是心是以能力來說,色是以所處的來說。講相應,它不是一個單一的,而是一個彼此的相應,為什麼?假使有人摔倒了、受傷了,當然會疼;如果以“人我”來看,你先要看是哪一個“我”?如果是當事人的我,當然不只有色法,還有心的存在。因為有心的能力,才會感受到疼的問題,如果別人摔倒你說你也疼,這就說不通了!所以能所相應就是色心相應,在概念上好像是已經瞭解了,其實色蘊並不是那麼簡單!在唯識學上談五蘊的色蘊,必須要舉很多例證才能把握,為什麼在色蘊要下那麼大的工夫呢?我們曉得色蘊所起,第一個就是你的感受,如果色蘊起引發不了你的感受,這不叫色蘊,而是色法。

 

    所以很多人把五蘊的色當成色法來看,譬如《心經》談色空的問題,那個色就是五蘊的色,它不只是談色法的色。如果這一點搞不清楚,把色法的色跟“空相”放在一起,結果就變成「有就是沒有」、「對就是錯,錯就是對」,就會變成這種糊塗話了!因為“色即是空”,他錯把色蘊當成色法了!而色蘊怎麼即是空?必須經過受、想、行,而後認識、了別再肯定,最後所得到的結果,所以絕不是一個色法。譬如:明明看了是燈,你硬說「把開關一關就沒有燈了!」燈還是存在啊!以前還聽到這樣說色蘊的:「假設這杯子是一個色蘊,我往地上一扔,你看!這杯子就空了。」這叫做佛法嗎?何況那個杯子並不叫色蘊,它只是色法而已,再說以色法而言,杯子真的一摔破就空了嗎?不要忘了地上還有一堆玻璃渣,還存在一個“有”的色。所以不管任何學派談五蘊,都不可以把色蘊只當成色法,一定要引起心的發起,要色心相應了,“色蘊”才能完成,色蘊完成經過感受、思考,然後產生行為,最後得到一個結論,那才有空的相。唯識學是用這種方式去看五蘊,但是這麼看五蘊並不表示就很容易把握五蘊,因為一不小心就把色蘊當成色法,所以我們先要瞭解,在唯識學上色法作分析就會細膩一點。

 

    色法怎麼形成的呢?因為色法來自法塵,法塵不是色塵,是緣境。那法塵又來自什麼地方?來自色塵!所以色塵形成法塵,而緣境由法塵完成之後才有色法的顯現。舉一個例子,譬如電視機如果不放錄影帶,只接電台,不管是無線電視台、有線電視台,而電視機本身不能說「電視機裡已經有什麼台、什麼節目」,如果電視機本身就具備了什麼台,在台灣就將近一百個台,每一個時間有不同的節目,不同的內容,這是一個心之所起。如果不打開電視機,不選擇某一個頻道,讓它表現這個頻道的節目內容,那只是心法的一個起動,他沒有真正跟色法相應。如果說電視機只是色塵,電視機本身有各種結構,組織完成了才有電視機,能表現無線電視台發出來的訊號,顯現出畫面與內容,才會完成所謂的法塵,這是它的條件!

 

    所以在沒有顯現畫面與內容之前,是還在法塵的階段,但是把電視機的開關打開,顯現螢幕上的內容,這時只是進入到色法,但並不肯定就是色法,為什麼?假使電視機的節目在報導一些政治、社會的現象,談這些現象也只是個概念並不是色法!為什麼?因為它只是一個法塵,在概念裡一定要有內容,譬如說鬥爭,一定要有人在那裡吵、鬧、打鬥,一定要有這些行為表現,不可以只螢幕上寫幾個字,說什麼政治鬥爭,卻沒有表現鬥爭的內容,這時你的心法就不可能跟法塵打交道,為什麼?因為心只跟色法打交道,也就是色法要形成了,這個心念之所起才完成色蘊。

 

    譬如有時電視表演得令人感動,你會跟著產生感性作用,一些娛樂節目很叫人逗笑,你就跟著一起歡喜,這是什麼情況?就是心跟色相應,色蘊才會形成;色蘊形成了,才會完成感受與想法,才會有自我的表現。可見色蘊沒有形成之前,你的自我不可能表現;也許有人會反應「怎麼不會呢?我一下就會啊!」那就要瞭解,我們現在談道理是一個一個分別的講,而它的時間其實只是一剎那!也就是五蘊的形成,從色蘊形成馬上就是受想行識,這是以一個自我的意識來看,這一段對色蘊有了一個概念,以後再來一部分一部分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