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紅塵甘露期數:345期2019年7月
戒,以戒為師範,建立莊嚴的行止,可以獲得三種清淨的功德;於心,不起染著,可以清淨欲望。於身,不生離過,可以安穩欲行。
心路歷程、桑蒙──佛法、眾生、願 /白雲老禪師
沙彌初學
出家之初,身份各有不同,所學亦復如此;茲立身份,分別範圍,以供學者:
沙彌--六至十二歲為驅烏,十二至二十為法同;身體殘缺,具行動方便者,雖然聽出家,但不得受具足大戒,無分年齡,通為形同沙彌。
沙彌尼--從八歲至二十歲女性,披剃出家者;但許法同,不許形同,也就是說,身體殘缺之女性,不許出家。
式叉摩那--就是學佛女,年在十八歲以上,無婚姻關係之女性;未披剃前,捨俗留居伽藍,有意出家而尚未出家的學佛女性。
上例三類,相同的要求是:
未婚--已具起信學佛辦道之男女性,均須具備清淨莊嚴之身,無有任何婚姻糾葛情事。
聽父母許--凡立意捨俗為僧伽者,出家前,須經生身父母許可,只少具備默許程度不得頑強逃離而私自出家。
律法所許--已具法定年齡,有自主能力者;否則,得經監護人同意,不可違反律法之規定。
現沙彌相以後,首先欲學的是行止威儀,舉凡「行、住、坐、臥」,以至「念、誦、衣、食」等威儀和法儀的認知與學行;均為入門初學功課,以資莊嚴出家的形相。
依「行、住、坐、臥」四威儀而言,其標準有這樣的傳統說法。謂:
行如風,隨地形地物的空間,保持平穩、輕快、灑脫、莊重的行為。
住如松,住以立相為主,如松的挺拔、勁力、肅穆,是為威儀之最。
坐如鐘,所謂四平八穩,紋風不動,像洪鐘般矗然安坐,規規矩矩。
臥如弓,取吉祥睡,姿態像弓,右側而臥,舒適安詳,亦如獅子然。
依「念、誦、衣、食」四法儀而言,必須虔誠適度,不得稍懶散逾越。約謂:
念,持名稱念,口與意相應,或默或揚,清清楚楚,不可含混敷衍。
誦,讀經禮懺,為清淨身口意,開啟智慧之門,步入經藏的第一步。
衣,初入僧團,披著袈裟和海青,以至唐裝褂褲,圓領漢服,在在都有規定。
食,中國僧伽,叢林生活,飲食之道,講究餐飯兩粥,不得非時飲食。
除此以外,或驅烏,或灑掃,或學鐘、板等訊號;舉凡行止進退,諸般禮儀,都得完成於沙彌身之時;遵古流傳,只少三年初學,不可稍有逾越,亂了法度。
三聚圓戒
戒淨而能圓融無礙,是聚攝律儀、善法、眾生三者的功德;所謂「一戒三聚」,即是圓具融會,貫通無礙以為宗旨。
戒,為防禁身心的過犯;依梵語「尸羅」的意義,可以譯作「清涼」,基於人的「身、口、意」或者「心、意、識」的起變化,生作用,全為「業火」發動「欲望」所至;因此,以「戒」為「清涼」劑,作為息滅業火,防禁欲望,助使而達「不犯」的目的。
戒,是佛法中三學之一,分別有五、八、十、具足等四種差異;唯出家桑蒙,但取沙彌十戒為初學,然後,受持具足大戒,也就是三聚圓戒。
戒,於佛陀的思想中,不是立法而局限行為,而是制教成法,納法淨業,循體護行,行儀嚴相;所以,戒的建立,有:
戒法,佛陀所制訂的法。
戒體,授受體制,遵循於內,防非止過。
戒行,隨順戒的法旨,清淨身口意業行。
戒相,即是戒的分別差異之相。
由此可見,戒的功德,在於「自我」的「淨業」行為;無論是身的、口的、意的任何行為,若能「以戒為師」,依教奉行,如法止持的話,那末,聚合的功德,便能入達淨行的境界,圓具一戒三聚的融通地步。
究竟如何是三淨圓戒呢?
經論中所說,謂:
律儀戒--正遠離,所應離,遠離污染。
善法戒--正修證,所應證,修證執著。
饒益戒--正利樂,所應樂,利樂眾生。
舉例說明,如:
不殺生戒,依三聚圓淨的功德而言,可以一具三聚而圓融無礙的理由是:
遠離殺生的惡行,為攝律儀的行為。
修證慈悲的善行,為攝善法的行為。
利樂有情的聖行,為攝眾生的行為。
戒,以戒為師範,建立莊嚴的行止,可以獲得三種清淨的功德;於心,不起染著,可以清淨欲望。於身,不生離過,可以安穩欲行。於相,不發頑劣,可以莊嚴妙德。尤其,持淨戒行者,有戒神為外護;據灌頂中所說,凡持一戒,具五神護持;於菩提大道的歷程而言,可以說是最好的,也是唯一的無上力用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