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潛出處:雲語書摘期數:349期2019年11月
所以業與道的關係要弄清楚,因為任何一個色法,究竟是業或是道?不是色法的本身,而是五蘊起變化後,產生的作用,也就是「我」起分別,所生起的計較、執著的情況。
雲語書摘 修行上的障礙 /潛
所謂修行上的障礙,也就是「道」的障礙,如阻擋、蓋覆、迷惑等都是;通常發源於根本無明,與客塵緣境,並有理與事的差別。
《圓覺經》說:「一切眾生由本貪欲,發揮無明,顯出五性差別不等,依二種障而現深淺。云何二障?一者理障,礙正知見。二者事障,續諸生死。」
所謂理障,乃指所知不離自我意識。也就是眾生的本覺心源,湛然清淨;但由於無明妄染,障礙正知見,而不能達真如之理。
所謂事障,乃指煩惱淹沒菩提種性。也就是眾生由於無明障覆;生死相續,無從脫離、突破。
《成唯識論‧卷九》說:煩惱、所知二障,可以說是眾生障「道」的因緣。煩惱障是因我執而生,以貪瞋癡等一切迷惑,困擾吾人的身心,而在三界六道的生死輪迴中,不能顯發妙明真性。所知障又稱智障,乃執著所證之法而障蔽智慧之性。
煩惱從作因到受果,因無明生起業惑所至,而於「業」的根本,觸緣因果報應;所以於「善、惡」的果受之時,如果不能於業中見道的話,就會隨業再造業,因果循環,無有了期。
《瑜珈伽師地論‧卷六十六》說煩惱的因緣,有貪、瞋、慢、無明、疑、不正見而有:
- 貪:於財色名食睡等五欲,因追求而未獲,愛戀而不捨;以不捨故,便生起煩惱。
- 瞋:於違逆的緣境,生起瞋恚忿恨,糾結記憶在心,而引發煩惱。
- 慢:自以為能幹,輕視他人,生起不敬心,傲慢結縛,而生煩惱。
- 無明:因不明了之故,而生起貪瞋癡等煩惱。
- 疑:也是因不明了而起疑惑,混亂真心,或是或非,或善或惡,輾轉纏結而生煩惱。
- 不正見:因為疑而不明了,所見乃不正,以不正的原故,遂生起邪或偏見,含藏結縛而生煩惱。
編按:依唯識學的說法,根本無明計有貪、瞋、癡、慢、疑、不正見,此處無明即是癡。)
佛陀曾教導聲聞弟子們這個方法:眼睛看到可見的對象時,只是看;耳朵聽到聲音時,只是聽;鼻子聞到氣味時,只是聞;舌頭嚐到味道時,只是嚐;身體有所接觸時,只是觸;起心動念時,如情緒,只是覺察,清楚知道它。也就是看只是看,聽只是聽,嗅只是嗅,嚐只是嚐,觸只是觸,起念只是覺察;如能這樣修習,「自我」就不會升起對立,而去分別執著,苦就可以止息了。
進一步分析,所謂看只是看:就是當所看的對象和眼睛接觸時,只要認清對象,知道該如何處理就好,千萬別讓喜歡和討厭的念頭趁虛而入。如果生起喜歡的念頭,就會想擁有它或他或她;如果生起討厭的念頭,就會厭棄它或他或她。如此,自己就成為那「喜歡的人」和「討厭的人」,這就是所謂的強烈「自我意識」,強烈的「自我意識」就會走向痛苦和錯誤。所以當面對色塵緣境時,要保持了了分明,有智慧出離煩惱,清楚什麼行為是正確、適當的;如果想獲得某種成就,就得應用了了分明的心念去行,不讓自我生起計較、執著,能使用這種方法,就能得到心境的平和,而且心中沒有苦惱。
「看只是看,聽只是聽,嗅只是嗅,嚐只是嚐,觸只是觸,起念只是覺察。」這是個最簡潔的修行方法,讓一切只停留在這個層次,當下就能產生智慧,可以正確又恰當地處理一切,不會產生愛、恨的「自我」。如果隨著喜歡或討厭的慾望去行,自我生起計較、執著,心就不自在,煩惱就會影響身心的平和與舒坦。(參考佛使比丘著《一問一智慧》)
菩薩法如何排除障礙呢?上白下雲老禪師在《大乘起信論法義》之〈蘊藏機要〉說,五根與五塵接觸,意根參與,由色塵轉變為法塵,再由意根把根塵接觸的現象反應到「我」,也就是唯識學所謂的第七識或末那識;這時「我」才會產生主宰的作用,法塵就會轉變為色法,色法一旦顯現,它會產生一種力量,這力量使五蘊的色蘊開始動,色蘊生起,面對色法才會有感受、想法、行為而完成一個結果,這個現象是完成於一剎那之間的。所謂「色心相應」,色是色法,由色塵到法塵起變化完成的色法,與心(就是我)相應,引發色蘊,馬上有感受、想法、行為至結果,這就是五蘊的一氣呵成。
五蘊起了變化才會有作用,有業與道的作用,而業與道於因果來說是互為因果。業是造作行為,有善、惡、無記的成分,道是菩提道,為什麼業與道互為因果?因為業即是道,業中有道,但不一定會顯現道,關係到修養,道是依於修養去表現的一種方法或行為。所以道是一些道理方法,如戒定慧三無漏學的修養具備愈多,當業顯現的時候,就能從業裡顯現道,故說業與道是互為因果。
如果業與道的關係弄清楚,於五蘊的作用就比較容易把握;也就是色蘊形成,是因色法而生起,才有感受,而後會想,如果面對的是善業,應該是很好,怎麼會煩惱呢?就要認識、了解這善業裡的內涵,是多方面累積的一個善的現象,不是單一的。例如做善事,走在路上看到這個人很可憐,就從口袋掏錢想布施,但馬上就有許多可憐人圍過來,如果錢足夠能布施每一個人,那善心是圓滿的,可是如果錢不夠就會有問題,所以是善業但已形成煩惱了!真正要完成善行,必須要靠修養來顯現菩提道,依戒定慧的修養,在不造成彼此傷害之下,表現智慧。
所以業與道的關係要弄清楚,因為任何一個色法,究竟是業或是道?不是色法的本身,而是五蘊起變化後,產生的作用,也就是「我」起分別,所生起的計較、執著的情況。例如賣西瓜的人肯定有一把西瓜刀,有人來買西瓜,發現賣西瓜者是欠他債的人,其中的色法,不只是眼看刀,而是在人上面,說:「你該還我的錢了!」對方說:「我現在做小生意,只能還你一部分。」你能接受,是一種善心,如果你說「把欠的錢全部還我,若不還,這攤子就歸我。」就會造成爭執,可能打架,甚至拿起西瓜刀殺人,刀就變成殺人的凶器。
若拿了西瓜刀想要對付對方,雖然五蘊起了變化,如果想、行之間,在未行之前,依於戒定慧的修養,想一想,殺人是違法的,何況以戒來說也不允許殺人,即使拿了刀就不會去做殺業的行為,這就顯現「道」來了!本來要變成惡業,但因有佛法的修養,所以善業又顯現出來,可知從惡業轉為善業,也要有道,沒有道怎麼轉變?而道的形成是靠修養。所以,業中有道,是要有修養才能顯現,絕不是道是一種力量,業是一種力量,拿道的力量去消滅業的力量,就會變成道是武器,而業是敵人,拿武器去消滅敵人,這不是佛法的說法。
總之,修行辦道,就是修正行為,辦理覺道;若能突破自我的障礙,如貪欲、瞋恚、癡迷、傲慢、偏見等,並且清淨這些業習,終究必能成就不傷害他人,也能保護自己的無上正道。如果能具足條件,也要盡一份心去幫助他人,這是學行菩薩的人,必須有的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