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 體用相境(一)

    這些年來我一直有個這麼的看法:一個完整的佛法必須要具備體、用、相、境四個條件。為什麼?因為唯有這四個條件完全能把握,才能完成因緣法則,也才能達到圓滿、零缺點的境界。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紅塵甘露期數:361期2020年12月

大乘起信論 體用相境(一) /白雲老禪師

 

這時段談新的課題,前面談到「緣起因」以及「因緣法則」,說了很多。在佛法中很多經典,大部分能看到的是有體、有相、有用;很少談體、用、相、境,因為在經典上,往往把體跟相放在一起。這些年來我一直有個這麼的看法:一個完整的佛法必須要具備體、用、相、境四個條件。為什麼?因為唯有這四個條件完全能把握,才能完成因緣法則,也才能達到圓滿、零缺點的境界。

 

談體用相境,根據各種不同的經典,如果綜合性來看,這四個都有談到。只是在某些經典單獨來看,不太完整,問題在哪裡?就是各家各派在理論上、實務上的認知。因為以佛法而言,佛陀最初在靈山會上,為什麼談到拈花的問題?為什麼談到「禪」要運用思想,發揮智慧的問題?如果以整體性綜合來看,的確,體用相境這四個都很完整,如果分開來看,把「體」跟「相」分別來說,就很難發現問題,所以談因緣法則,通常只談「因」與「緣」的關係。

 

談「因」,都是以種性來講,談「緣」,就是談相應因,這是在佛法的基本理論上來說。所以前面談有關因的問題,為什麼不談緣的問題呢?其實因發起才需要緣,如果不發起,就是只談道理,不涉及到事。如果只談道理不涉及到事,就只是談一個因的問題。

 

像業,有善業、惡業,為什麼有善業、惡業呢?是因為造作好的就成為善因,那造作不好的就成為惡因,為什麼會造作善、造作惡?這就關係到緣的問題。通常以十二因緣法來說法,往往是偏重於一個人從開始到結束而談因緣。(按:此處略說業,故不舉無記業)

 

以佛法而言,「因」,它是一個根本,也可以說,依一個人的如來藏,所蘊藏的那些種子就是因;不管是業的或是道的。如果以白話來講,不管是知識的、經驗的,好的、壞的,正面的、負面的,都在「因」的裡面,也就是在如來藏裡面。為什麼要強調談因而不談緣呢?因為「緣」是一個變化的,「因」是一個不變的,為什麼說緣肯定是變化的呢?因為關係到時間、空間的不同,「因」是已經造作完成了的,不可能起變化。可是要發起的時候,就關係到緣,所以緣要相應於因,才會生起法,這法就包含事、道理、方法。

 

談因緣法則,還是以「因」做認知。為什麼要用這種方式來看?就是把所有佛陀的思想理念,於道理上去認知「因」的問題,要具足體、用、相、境四個條件來看,它才不會有缺點。有很多不管是信佛教、不信佛教,難免都會產生一些落人口實的現象,怎麼說呢?

 

談「體」談「用」,就是一個整體的「相」,其實「體」跟「用」差別很大,而「體」跟「相」反而成為一體,「用」跟「境」分開,變成只有或相、或用、或境;或體、或用、或境,其實「體」跟「相」是要分別的,為什麼分別呢?因為「體」的本身,是一個物質的本體,它不一定是什麼樣的物質完成的本體。以「相」而言呢?是看它的表面,也就是表相;這個物質的本體,它的作用是什麼?所以往往談體用相,但只是在物質上面去看,就很難涉及到「境」,而完整的佛法,除了物質的,還有精神的,是涉及到這二者。所以為什麼談「體用相境」?是關係到物質的、精神的,佛法絕不是偏於物質,或者偏於精神。因物質而顯精神,因精神而表現它的物質效用。

 

體、用、相、境,這四個究竟在「因」上面,發揮的作用是什麼?

 

在概念上,一個是它的種子性(體),一個是它的過程、表現(用),一個是它的一種現象的存在(相);還有一個是真正深入認識的內涵(境),這都關係到「因」。就可以去發現:「體」,是一個「生起因」;「用」,是一個「效用因」;「相」,是一個「差別因」;「境」,是一個「究竟因」。從這上面看,真正一個完整的道理或者方法,甚至依於道理方法而去修行,要達到某一種結果,首先要在「因」上面去做認識與瞭解。

 

我常說,涉及到因緣,或涉及到「因」的問題,像〈唯識學〉裡面,像《瑜伽師地論》裡面有太多的地方都是談因的問題。這些因最早是來自哪裡?來自〈因明學〉,什麼叫做〈因明學〉?就是去明瞭它的因,所以叫做因明。佛法中所談的,就是怎麼樣去對因的認知瞭解,不是你有其因的種性,相應於外面的緣,並不是你的種性相應外緣,而是外緣引發你的因,這是佛法最要緊的一個問題。

 

我們常常總是把這個人有業因,善因多,就活在有錢人的環境,過得很快樂;惡因太多,就生長在貧窮痛苦的環境,用這種方式去看。然而快樂的環境,痛苦的環境,它是一個緣境,不是一個因境。如果把因當成一個無明而去相應於緣,變成因是本身已經作了,我主宰了,然後遇著這個緣,就怎樣去作,猛來聽,的確好像是有道理,在佛法的基本理論上,是由緣境去引發他的因,絕不是因為因,而去相應於緣。

 

有一句這麼的話,經典上到處看得到,「因與緣要和合才能生法,如果因緣不和合,法就不可能生起。」從這理論上,就可以發現,真正談因、談緣,「因」,能把握!任何緣境是我們不能把握而又必須去面對的,而且少不了的一些際遇。也就像人生下來,從小到大到成年,甚至到老死,所歷經的緣是千千萬萬很難計算的,可是因是固定的。

 

人的業因,有善的、惡的、無記的;或是道,知識的、經驗的、修養的。可是為什麼在經典上,佛陀只談因,幾乎很少去談到緣,即使談到緣,只提到「因為緣」怎麼樣?「所緣」怎麼樣?「等無間緣」怎麼樣?「增上緣」怎麼樣?那是什麼?緣是會起變化的一個意境,它不是一個死的東西。相反的「因」,肯定是一個已經成形了,不能改變的。

 

過去造作已成的惡業,或過去造作成的善業,相應的緣,絕不會因為惡因相應善緣,就不受惡果了。不可能有這種違背因緣法的說法,同樣,如果有善的因,那外面是一個惡的緣,這善的因就不會發出來,一定發出來的是惡的因。所以是緣相應於因,是緣有一種力量。

 

「因」是一種種子性,「緣」才是一種力量,談緣力、緣力,唯有這種緣的力量,才會牽引出你如來藏裡面的因,沒有緣的力量,因不可能成為力量。如果「因」能成為力量,就不需要修行辦道了,為什麼呢?自我都可以掌控了!「把惡因我不讓它發出來,發都是善因,善惡之因都不要發,發出來的都是修行辦道,過去形成的菩提種子因,遇著什麼緣都可以去消滅它」?這不是佛法!佛法說先認知「因」,為什麼有時遇這些「緣」不會受影響?有時遇什麼「緣」會受影響?還有的一些緣是沒有關係?

 

談因緣,是因為有因果的關係在,因為有因果,必須要有因緣法,才能把這個因果說清楚。業報有一個定報,這是固定必須要受報的,這種定報中往往又有共報或是共不共,為什麼?舉例來說,車禍發生,或空難發生,或船難發生,看看飛機上多少人?船上多少人?或車上多少人?為什麼車禍發生以後,所產生的後果都不一樣?有的死掉、有的重傷、有的輕傷、有的根本什麼事兒都沒有。不是同時在一個業報的現象之下而受業報嗎?就要瞭解,除了「因」與「果」的關係,還有「因」與「緣」的法則在,如果因不能認知清楚,再看它的緣境,為什麼是這個樣?

 

車禍,這個緣的力量就是車子;空難,緣的力量就是飛機;船難當然就是船,是個緣境。如果沒有進入到這個緣境,因不可能發生,為什麼?出車禍,沒有坐這部車,這種車禍的緣力,就不會引發那個因的種子性,所以緣,肯定是外面色塵緣境構成的一些,不包含了時間、空間。如果老是誤解,談因果就是一因一果,為什麼不談一因多果?多因多果?是關係到對因與緣認識不夠,為什麼?就好像過去殺了一個人,這一生就要賠人家一條命。可是有沒有想過,殺了一個人的因,它的緣境是什麼?如果不考量它的緣境,反正殺了一個人,就要賠一條命,這不是佛法談因果。為什麼很多人都用這種方式?就是忘了,還有因緣法則的存在。

 

尤其有些出家人,或是法師,不管是在任何的環境,關係到一些人或不同的人,提出一些問題,往往用自我意識去解答,最後就變成是自我,所講的是人法不是佛法,即使引證一些高僧大德所講的話,還是人法,不是佛法,佛法肯定是佛陀所說的道理方法。

 

因果、因緣相互之間,以出家為例,出家是一個什麼因呢?當然有善根,有菩提種子,為什麼有人早出家?有人晚出家?有人根本不能出家呢?在造因的時刻,跟發起果的時刻,就涉及到因緣法的問題。

 

如果這個人,他從小就有善根,知道拜佛,甚至還會唱、會念,認為這個孩子很有善根,將來一定會怎麼樣?這個果是一個不定果呢!為什麼?在西藏所謂喇嘛,活佛轉世的問題,不管是達賴或班禪,如果說這一個小孩,他就是達賴的前生,或班禪的前生,所以現在他就成為達賴、班禪,就完全錯了。因為這種因果的認知,裡面少了因緣法,為什麼?所謂的轉世者,是依於某些條件,再在各地區去找符合這些條件的小孩,找到以後呢?加以訓練篩揀,到最後剩下一個才是班禪或達賴。

 

這裡面就涉及到因緣法!為什麼?既然小孩他符合這些條件,就因果來講他本來就是達賴,何必要找那麼多呢?還要加以訓練,還要那麼長的時間去考驗,最後淘汰剩下一個,這裡面有多少的因緣法在?如果不能把握這個因果說法,就會造成叫人家不能接受,因為說不通。

 

如果還把它的因緣法,因與果的關係搞清楚,可以說,談轉世,談活佛,談班禪,談達賴,就比較容易接受。尤其「活佛」這名詞,完全是很多人一種誤解的,因為它原來的意思是「轉世者」,硬把轉世者叫做活佛。如果轉世者就是活佛,為什麼還要加以訓練,還要修養?甚至達賴、班禪,他們還要修多少的大法,才能達到這個結果呢?這都關係到因緣法的問題,以上是談因緣法的概念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