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法義 生滅的現象

    現在提出三個子題來說:也就是怎麼樣去認識生滅的現象。 「來去的現象」—生滅的去來。 「相同跟差異的現象」—生滅的一異。 「斷跟常的現象」—生滅的斷常。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紅塵甘露期數:368期2021年08月

大乘起信論法義 生滅的現象
/白雲老禪師

 

 

 更正啟示:本刊367期第8頁最後一行,《金剛經》云:「一切賢聖皆以有為法而有差別。」應更正為:《金剛經》云:「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還是談《起信論》的一些法義,前面對生滅方面談了很多,現在還是談「生滅」—生滅的現象。「生與滅」究竟是一種什麼現象?「生」,是因緣和合才會發生。一定要了解,「和」就是融洽,不融洽不可能產生法。所以說因緣和合而生法,或因緣生法,如果這中間不和,就是不能調和,就等於說像什麼?好比油裡面加水。

  因緣從生滅法來講,「生」是因緣要和才能合,才會有法的生起,這是一個生法;談滅法,往往大家說「滅」—-沒有了,可是「滅」不是沒有了,是依於「生」的現象消失了,可是一個現象從生起到消失,這中間有過程;而且「生」的消失,是暫時的消失?還是永遠的消失?這些都要把握,如果不把握,就變成什麼?這個「生」…,那個「滅」,就變成斷滅。

  現在提出三個子題來說:也就是怎麼樣去認識生滅的現象。

  第一個是生與滅「來去的現象」—生滅的去來。

  第二個是談生與滅「相同跟差異的現象」—生滅的一異。

  第三個是談生與滅「斷跟常的現象」—生滅的斷常。

  剛剛談到「生」是怎麼來的?是從因緣和合而來。「來」是一個生相,那麼「去」當然就是一個滅相。剛才提到,生起的現象到消失,是不是就沒有了?那只是一個現象的生起,一個現象的消失,為什麼要這麼說?難道說,生滅除了現象,還有別的嗎?因為現象的本身,一定有一個本體,有這種「生的性」跟「滅的性」。所以如果沒有生與滅的性,就不可能有現象可以表現出來,也就是說,我們不可能知道。

  比方,一個煩惱的生起,煩惱怎麼來的?一定有一個本體性。不能說,煩惱是因為無明相應於外緣而生起,在言語上沒有錯,可是有一個問題,它不是無緣無故因與緣就可以和合的。因怎麼來?怎麼樣相應於緣?生起後又怎麼消失?以煩惱而言,煩惱的形成是來自業力,業力是過去所造作的,這個「過去」要把握,不只是說現在的過去,也不是無始以來一些未知的過去,這裡面就包含有未知的及已知的,所以「生」是現象的生起。

 

  有時,的確知道為什麼會生起?是因為一件什麼事、或者關係到什麼人,所以產生煩惱,就有了煩身惱心的現象;要怎麼消失?當然,就是靠修行道理上的認知了。修行必須是來自道理的建立,否則,沒有建立起道理,憑空談修行,那叫做盲修瞎練。

  談煩惱,要讓它消失,是不是要有一種力量,才能使它消失?因為煩惱是因自己的業力與外緣…,外緣就是人或事,在那裡相契合而產生煩惱。怎麼去消滅這種現象?不是拿一個菩提去消滅它,因為菩提是可以幫助覺悟的一種道路,幫助覺悟靠什麼?就必須要有道理、方法,這些道理方法就是釋迦尼佛所講的,也就是佛法;所以要把生起的煩惱消滅,絕不是拿佛法去消滅它!而是佛法裡面有道理,幫助人怎麼去認識;有方法,告訴人們怎麼去下手。

  煩惱什麼?如果不能把握煩惱什麼!你說煩惱起了,現在依據佛陀的道理方法,就可以把這個煩惱消滅掉,怎麼消滅掉?一定要有道理、要有方法,才能做得到;而且這種道理方法,絕不是去找一個道理方法,而是在修學的過程中間,具備了於道理的認知、於方法的熏習,而完成的一種力量。什麼力量呢?就是道的力量!

  所以說生起的(煩惱),是因業的力量而生起,業的力量生起了,需要有道的力量去消滅它;因為業生起的,是過去自己造作的業所形成的力量,道的力量呢,也是根據自己的修養而形成的力量。

  這是談生滅去來的現象問題;這裡面有沒有差異、有沒有相同的?

  當然,以煩惱而言,煩惱是個概念,但煩惱的內容必須要搞清楚;為什麼?煩惱以相而言,大多數都是煩身惱心、不自在,這種現象都叫煩惱,也就是生起了煩惱。不能說,凡是煩惱大家都一樣!這裡面就有什麼差別?——修行人對道理的認知、對方法的修養,究竟到了什麼程度?!

  這裡面就涉及到有的精進、有的懈怠、有的更可以增上,當然是關係到修行的差異!

  所以要從生到滅,以煩惱的概念而言,是相同的;可是煩惱的內容、以及怎樣使它消失,就在乎修養的不同!也就是說,因煩惱內容的不同,要使它消滅,當然關係修養的不同。於「生」有相同的、於「滅」有相同的,在概念上講,煩惱都叫做煩惱,說是業力;能消滅它是靠道理方法,都是道,道也是相同的;可是業力的內涵不相同、道的修養不相同,所以生滅就有相同的、有不相同的,叫做「生滅一異」的現象。

  生滅的斷與常,於「生滅」談「斷常」,究竟怎麼說?斷,是不是說「生一起,就滅了、就斷了?」打一開始,我就提醒各位了:「佛法沒有斷相,佛法只有絕對。」

  「斷與常」是談境界,就是這種現象從生到滅的境界如何?生滅的現象,一旦生相生起,不能說,我們要「化煩惱而成菩提」,就認為煩惱不存在了,這是不可能的。必須要把煩惱真正化解掉,顯現的是覺悟之道,就是依於前面生滅的去來,以及生滅的一異,這些都有了修養的本錢,才能顯現出「斷與常」的不同,因為「斷」是斷除,「常」是常性。

  一個煩惱,要化煩惱而顯菩提,人無始以來造的業太多,絕不是一個煩惱生起,使它消失掉,就永遠沒有煩惱了,如果用這種方式講,就變成「斷」;像外道所講的「人死如燈滅」,人活著是生,燈熄掉就滅了,就是一種外道所說的斷,也就是一種斷除的說法。

  人的生命,除非業完全清淨了,但也不是生命的一個輪迴的斷,為什麼?是轉業而成為道了!一旦道到達某一種程度——成就羅漢、菩薩、佛,那不是一個斷的現象,那是一個慧命的延續。

  人的身體有色身、有法身,為什麼要這麼分別?舉個例子來說,孫中山先生已經死很久了,於他的生命現象來講,色身消失了,可是法身並沒有消失,法身還是常在!於色身而言是斷了,於法身而言還是常在,為什麼?他留下來的一些主張、觀念、思想、理論,還是存在的。

  談生滅,除了現象,還有一個本質、本體。只談現象,捨其本質、本體,這種生滅就變成世間法。一個發生,然後把它消除掉,就沒有事了;是不是沒有事了?就好像人餓了,餓是一個生相,吃飽了就不餓了,是不是飽也把它當成滅相?餓變成滅相,可是飽又成為生相。飽的生相慢慢、慢慢消化,原來的飽又會變成為滅相,又生起了餓相。從這種現象上來認識,如果只是談現象,不談它的本質、本體的話,可以這麼說——「在相上打轉」!這什麼意思?只是依自己的眼睛看到、耳朵聽到、然後自我意識的一種認定。

  現在把這三個綜合起來再做一個認知,說生滅的現象從生滅的去來、生滅的一異、生滅的斷常,要講得更簡單明瞭一點,究竟怎麼去說?

生滅的去來是講生的現象、滅的現象的認知,這種認知有道理、有方法。

第二個生滅的一異,不只是要認知,認知之後,還要了別;也就是深入的認識——從生有相同、有不相同,到滅有相同、不相同,以佛法來講,是從觀法上面作認識。

  生滅的去來,是一個粗相,生滅的一異就變成一個細相,就是從粗到細。真正講生滅,談斷、談常,除了從道理上的認知之外,還必須要知道斷,它是斷除了、不存在了,可是不存在是說什麼?是說於生,以人的生命而言,他有色身、有法身,所以說色身能斷,可是法身不會斷。同樣也可以發現,談生滅、談斷常,以煩惱而言,只是說一個煩惱斷除了,是不是所有的煩惱都斷除了,就看業的成份還有多少?業完全清淨了,如果談斷,是業斷了,可是道沒有斷,業是不是真正完全斷了?也就是說過去已經有的業,從生到滅,不斷的從煩惱而轉化,從覺悟中出離,的確,業完全清淨了,是斷了;斷的是什麼?斷的是色身,也就是色身所存在的業,以法身而言它還是常在。

  所以「常」除了有現象,同樣還有它的本質、本體,要以什麼來講?如果談「斷」是以物質而言,談「常」是以精神而言;也就是「生滅的現象」,有物質的現象,有精神的現象。如果只偏於物質的現象,就是相上打轉,還能深入的去搞清楚生滅的現象,和精神的層面,就不會造成「人家一句話就受不了」、「人家一個眼神就迷惑」,因為那只是在現象上打轉;而它裡面的內涵,所表現的境界,就是佛法的內容,事實上就是一個精神的層面。

  對這三個於生滅的現象而言,好像一下已經了解了,綜合起來能不能了解?

  以吃飯來說,肚子餓了,吃,飽了。談生談滅,如果先談精神,不談物質,就是好高騖遠,最後眼高手低;所以還是要從物質層面去著手!以色身、法身而言,就是要從色身上面著手,但除了飲食的資糧,還有精神的資糧,這裡面談現象時,就要把握。

  有人說「這個人三日不見,刮目相看。」從物質層面的色身來看,也可以。為什麼?譬如他整容了、減肥了、長胖了,這都可以從現象上看。至於精神層面,也就是他的修養、知識經驗、智慧又怎麼樣?這不是刮目相看的問題,因為涉及到「境界」,也就是他的本質、本體的內涵,與表現的價值。

  從這上面,就可以發現,現實生活中去看生滅的現象,除了吃飯有飽、有餓,可是以飽、以餓而言,是關係到什麼?飲食的營養!如果不關係到飲食的營養,就沒有飽與餓的現象。可是吃的營養、飽與餓的現象,都屬於物質層面,因為是屬於色身的,如果要進入到精神層面,就涉及到知識經驗、智慧的問題,也就是修養的問題,那是法身;所以色身、法身這兩個不能混為一談,可是要分別而論。

  怎樣從色身的物質上面去看?然後從法身的精神上面去看?如果只選擇任何一個,都會變成斷滅相。如果這兩者能從物質到精神、從色身到法身,就知道於生滅而言,什麼是斷了、什麼是常在?所以在大乘佛法裡常講到,大乘佛法是以菩薩法而言,為什麼講以菩薩法而言?就以苦來說好了,聲聞乘談苦是厭離苦、要斷苦。而菩薩法不是「斷」,只是做為一個重點而斷,不是所有的都斷;通常菩薩法於苦而言,是要做到「不以為苦」,才能真正把所有的苦都斷除;如果只是厭離苦的話,只是顯一個斷滅相,其實真正以苦而言,還是常在的。

  談生滅現象,如果只是說——「因緣和合就生,因緣分散就滅」!因緣憑什麼分散?這因緣的因,是業力還是道力?緣,是善緣還是惡緣?都有關係!如果混為一談,就是現在佛教界經常流行的一句話:「一切萬法因緣和合而生,因緣離散就滅」,念了半天,追究起來,究竟是從現象上、從色身或物質上面去看?抑或從法身、從精神上面去看?只要多深入一點,就搞不清楚了?

  有人學佛,學了一輩子,最後好像「生滅」都懂了,甚至還來一個「不生不滅」,認為,原來佛法就那麼簡單。其實我剛剛講了這麼多,還是不簡單,這一段就介紹到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