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研討》 正信希有分第六

《金剛經研討》 正信希有分第六
/白雲老禪師

 

有一段時間,所謂流浪狗的問題,現在比較淡化了,大家回想一下「流浪狗」這個名詞,在記憶中是什麼時候?是媒體愈來愈多的時刻!難道沒有這些媒體之前,就沒有流浪狗嗎?那時對流浪狗的看法,跟媒體拼命地報導時的看法,為什麼差那麼多?因為媒體沒有報導的時刻,流浪狗不會成為煩惱的誘因,只是一個緣起現象,媒體報導多了,尤其是一個佛教徒的心態:「好可憐!」甚至於想辦法收容,最後自己煩惱造成更多的人煩惱。為什麼?流浪狗收容了關在一起,左右鄰居、樓上樓下在那裡生氣、在那裡罵,自己可能還不知道,甚至於還會說:「你們一點同情心都沒有,牠是狗,怎麼會不叫!」好像滿有理由;並不是說去收容流浪狗,對或者不對,而是一定要知道所處的環境。

 

後面有句話:「亦無非法相」這才是它的重點!如果只是在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上作一個否定,事實上否定不了,於法相做個否定也否定不了,因為這一些相,本來在生活中就會產生,天天都有機會接觸不可能否定,那怎麼辦?頭一個,緣起的現象,不要把它當成引發煩惱的誘因,必須要把握這一點!如果講一句白話,叫自尋煩惱!人都自尋煩惱,而且還認為這是一份善心、一份慈悲心,一位佛教徒應該有的一種心態。

 

像養寵物,有的演藝人員的家庭,鬧得婚姻不愉快是為了養狗;有的先生養狗,狗比太太還重要;有的太太養狗,這狗比丈夫還重要,根本就忘了自己的立足點是幹什麼?如果搞清楚了這些法的問題,就不會被這些肯定的「有」造成煩惱,為什麼?能夠突破它!常常容易犯的毛病,就是以自我意識去分別、計較、執著,這裡最後一句「亦無非法相」的目的,就是說這個道理。

 

「亦無非法相」這個名詞解釋一下;「無非法相」是從「有」去認識、瞭解,能突破就轉變為一種「無」的現象,就像我談緣起的現象跟誘因;「誘因」可以說是肯定一個有相緣起的現象,可能是一個無相,因為相應它,自己硬把心念相應於那個緣起,就變成為誘因;「亦無非法相」是說這一種緣起現象,以及造成為煩惱的誘因,這中間還有一個非法相。除了前面的「無」解釋,還有一個「非法相」,這個「非」是說什麼?「不同於原有!」剛剛講到家裡養寵物──養狗,假使夫妻兩個都喜歡那一條狗,倒是沒有分別、沒有計較、沒有執著,雖然養牠就不會造成困擾,不會造成傷害,這就是「非」的意思。

 

如果只是個人喜歡,忘了另外一半,肯定是一個「有」的不好;如果反正牠只是一隻狗,嘴這麼講:「我不跟牠計較、不跟牠執著!」即使能夠容忍,可是心裡還不是如此,要真正能出離,達到無的境界都不容易,何況要曉得無非法相,的確是要有修養。當然還只是說到一些有的認識而已,還沒有談到它的境界。

 

「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這裡還是說從肯定「有」的現象去認識,可是一旦有出離的這種認識,再加上完成了「無」的境界,能夠再顯現出「非」的境界,到達這種認識之後,後面告訴是會執著,為什麼?前面可能是一種我的執著。

 

「若心取相」──「取」就關係到「捨」了,因為前面肯定的有是取,沒有談到捨的問題,去取這種相,結果變成執著於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如果取法相的話?又著了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何以故?講前面剛舉的例子,外面的緣起現象是一個肯定的有,如果成為你的誘因,那個「有」跟你沒有關係的「有」成為誘因,就涉及到那個我的關係的「有」了,緣起現象說它是一個不定相,比較容易把握;如果使它成為誘因,就是心念跟它打交道,這個就是肯定有了。

 

這種肯定有,假使從認識、瞭解上作修養,就會完成了無我、人、眾生、壽者,無法相、無非法相,可以到達這種境界。可是這只是認識、知見而已,不一定是修養,因為真正的修養,後面就涉及到修養的認識,不是修養的完成;如果心念取著於外面這一些,就是執著於有我、有人、有眾生、有壽者。可是前面是談緣起的現象跟誘因的關係,這個地方已經是緣起現象、誘因關係完成了。

 

現在看看涉及到個人本身的,前面只是一個道理的認識,這個是涉及到個人的利害。它說那個我的心念,如果去取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就有執著的情況產生了,就是執著於我、執著於人、執著於眾生、執著於壽者。而若不執著於人相、眾生相、壽者相,不執著,只是一個我不執著而已。講取法相呢?就是一個法的執著了。就剛剛我講的;緣起現象與一個引起煩惱的誘因,相互之間會造成什麼?就會造成煩惱!造成煩惱肯定是一個我相,一個我的執著。這種我的執著,如果用事物與道理的關係,作認識瞭解以後,也瞭解了我不取、我不執著我、人、眾生、壽者相。

 

如果還取法相呢?就是一種法的執著,還是執著於我的法、人的法、眾生的法、壽者的法。為什麼這樣?所以又說「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這一句話,不太容易瞭解,前面好像已說完了,其實沒有完;剛剛說過緣起的現象跟誘因,如果以一個我執,就變成一個肯定的有我,加以認識瞭解以後呢?就可以突破有的那一種存在現象,可以出離那個我而顯無。可是這只是一個概念上的道理,還沒有涉及到個人的利害,涉及到個人的利害,是講到「若心取相」這一段;也就是「我」的執著,常常自以為是那一種情況,這種自以為是就是剛講自己的那種分別,從分別中間去取相;「這個我喜歡、這個我不喜歡」就是還有執著於我、人、眾生、壽者。

 

如果以法執來說呢?也是如此,還是不離於這一些,為什麼?後面就肯定告訴「若取非法相」;「取非法相」是一個結論,什麼結論呢?假使於原來的無非法相,這種境界已經認識瞭解了,可是就認為這一些,本來就跟我沒有關係,緣起的現象它本來就是如此;誘因我不跟它打交道就好了,這是什麼?叫做「非法相」︱以自我意識的非法相。如果用這種自我意識去看,告訴你;我、人、眾生、壽者不可能擺脫。這麼講還是不容易把握它,往下面的文字看,再來解釋:「是故不應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所以說不應該執著於法,可是不執著於法,好像作了認識瞭解,往往還是離不開一個自我意識,什麼自我意識?佛陀說煩惱即菩提,煩惱來就是菩提嗎?有沒有真正突破、化解了煩惱?如果沒有,叫做非法!

 

煩惱即菩提,佛陀說的沒有錯,是法!可是不同於佛陀原來說的法,只是在文字上作一個是與非的對立而已。所以「非」是不同於原有;「無」是有的突破,把握這種原則!什麼叫做不同於原有?「煩惱即菩提」經典上有這種話,不能說這就是佛說的;佛說的一定有他的道理,有他的方法存在。為什麼煩惱即菩提,既然煩惱就是菩提,我煩惱不就是菩提嗎?我就煩惱好了!就會變成自我意識的認定,這樣就是非法。如果真正談到佛陀原來說「煩惱即菩提」什麼意思?他是煩惱中間有菩提,如何從煩惱中間去覺悟,才是煩惱即菩提;否則,不同於佛陀原來所說的道理,也就是說,不是原來佛說的本義。

 

再看「以是義故」──依於這種法義來說,如來常常說:「汝等比丘!知我說法,如筏喻者。」這個汝等比丘不只是單獨的比丘,經典後面有二千五百人俱,「俱」是包含了出家、在家、七眾弟子在內,這是一個代表性的說法。「知我說法,如筏喻者」──要知道我說的法,只是像一個工具一樣,不是可以執著的;像竹筏子一樣,假使要經過一條河流,水很深不會游泳,要過去可以借竹筏子,坐在上面過去。可是這裡為什麼說「知我說法,如筏喻者」?不要以為說,現在過河,坐竹筏子或船可以過去,發現不錯!佛陀講得很對!看我現在很平安地,從河這邊到那邊了。

 

「如筏喻者」這只是一個交通工具而已,如果認為竹筏子,或船很好,把它揹在背上,等到下一次再過河流的時候,又可以用得上,等於就執著於法,這種法就叫做非法了。所以講「法尚應捨,何況非法」,這個非法是不同於原有的意思;「非是不同於原有,無是有的突破!」特別把握這一點,在經文上就不會造成,講來講去究竟講什麼?這一段整個作個說明,還是以結論來說──如來說法好像如筏喻者,就譬喻好像那個竹筏子可以渡河。

 

「人」尤其是學佛的人,常常講波羅蜜或者到彼岸!到彼岸去幹什麼?那個彼岸究竟是什麼?一般說娑婆世界此岸是一個苦的地方,要到達對岸那個樂的地方!猛一聽很對!如果仔細推敲一下,樂的彼岸在哪裡?問題就來了?樂的彼岸在哪裡?在西方極樂世界!一定都可以說得出來;佛的世界都可以,見過沒有?去過沒有?有誰告訴過你?有啊!經典上說的!

 

經典上說的?為什麼有很多人說很多經典是假的呢?萬一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所以要瞭解離苦得樂,並不是中間好像有一條那麼的河,這一邊就是苦的,那一邊就是樂的,這是以人的分別心來看。人的分別中間就有一條這麼的溝,可以正面、也可以負面。一個家庭中,最親近的是夫妻關係,為什麼夫妻會吵架,甚至搞到離婚?看最近的報紙,都是夫妻的問題、感情的問題,好像這個中間就有了一條溝?這條溝是看不見的,無形的鴻溝,可以寬、也可以很窄,為什麼?人的分別心而已!

 

現在台灣有一個最嚴重的問題,凡是到大陸去投資的,到那兒的,幾乎都是為包二奶的問題,如果遇著這問題該怎麼處理?離苦得樂?依於這一段的道理很容易發現,剛說過苦樂中間有一個溝,有個間隔,這個間隔誰建立起來的?會包二奶一定是太太不在先生身邊,本來這個溝原來只有一點點,這一下台灣、大陸,隔了一個台灣海峽那麼寬,這就是一個溝。我這麼一講,大家思考一下,應該問題解決了,如果沒有解決就取相、取法相、取非法相;如果解決了,達到了如筏喻者,最後呢?「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思考一下剛剛講的,裡面有一點點現實問題就可以去把握,可能就有很多理由;「家有孩子!家裡還有什麼…」,那裡是什麼相呢?「我相!」譬如「還有公婆!」那就變成「人相了!」還有涉及到「我的家業,什麼東西還都在這邊!」根都還在這邊,那就是「眾生相了!」

 

這時候什麼是壽者相?最多能做到兩件事,一個要求先生每隔多久要回來,要不然每隔多久妳到大陸去,可是中間還是一條溝,那就是壽者相,壽者就包括了時間、空間。從這個「有」怎樣突破到「無」,怎樣告訴你不取於相,而且還要瞭解什麼是有相、什麼是無相、什麼是非相,這一些都搞清楚了,包二奶的問題很好解決;有一些信徒發生這些事,就是用這種方法告訴她們想一想。

 

這中間不要老是擺一個很寬的間隔、距離,從此岸到彼岸那是分別心造成的,要怎樣使這中間的間隔愈來愈小。這裡順便提醒──教止觀、教五蘊的時候,想行之間要建立起間隔,愈大愈好那是思考,這一個相的問題是愈小愈好,不要混為一談。所以後面告訴,真正說法關係到事、關係到理,這一些瞭解了以後、突破了以後,都不要再執著於法了,何況非法。「非法」是什麼?是人我的分別心造成的,也就是以自我意識、自以為是這麼而造成的。

 

所以要瞭解「如筏喻者」,釋迦牟尼佛講的道理方法,只是告訴人們離苦得樂的一些工具而已,怎麼去運用他的工具,就能離苦得樂;運用不上即使認為得樂,常說一堂經講完了「我法喜充滿!」「你樂了嗎?」回到現實雖然不是一塌糊塗,還是少不了無明。這裡還沒有達到下手的工夫,還是講道理!(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