楞嚴探秘四之一

    我們先看般若經義:「一切有為法,皆悉待緣生,發起不自有,隨緣有差別,性元無決定,生滅不堅住,如愚凡所執,不識從未有,應觀諸法義,般若究竟空」。

  • 文:若知出處:紅塵甘露期數:305期2015年12月

我們繼續來研讀《楞嚴經》,其實到現在我們還沒有進入到《楞嚴經》的正題,但是因為要把羅漢的修行與菩薩的修行講一下,這一部經是標準的菩薩法--《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上節提到過,聲聞的修行,他是證諸行無常、諸法無我,而後進入涅槃寂靜。那麼菩薩法的觀行呢?菩薩的觀行他一定要「契合一實相印」!這個「實相印」是什麼?一定要搞清楚,我們是學菩薩法的,要怎麼去瞭解這個「一實相印」呢?當我們靜坐止觀時,怎麼讓我們的心念去契合「實相印」?所以今天就是針對這個「實相」來做個瞭解。

  「實相」其實也沒有辦法用文字仔細說,因為用文字說了就摸不著邊了,必須假借文字,再透過文字,自己去體會一下「實相」;所謂的觀行,觀行就是面對自己的自心,去做深入的觀照的功夫。想要瞭解「實相」,首先《般若經》的法要一定要先清楚,般若的意境講起來會比較難一點,但是沒關係,我們既然要學菩薩法,假借經裡面的經義告訴我們去瞭解,不會很難懂。

  我們先看般若經義:「一切有為法,皆悉待緣生,發起不自有,隨緣有差別,性元無決定,生滅不堅住,如愚凡所執,不識從未有,應觀諸法義,般若究竟空」。一切萬法都是因緣和合而生,因緣離散則滅,所以佛法是很科學很有邏輯觀念的。“緣”是一種疏因,指別人對我們而說;“因”,在每一個人自己身上。比方說今天大家在這裡研讀《楞嚴經》,雖然我不是這個專家,但是我覺得這部《楞嚴經》相當重要,我也不敢輕易講,拖到今天,已七十幾歲了,再不講沒時間了,不管怎樣要介紹給各位;古大德說將來法滅的時候這部《楞嚴經》首先滅,因為太重要了,把世間邪魔外道都講的清清楚楚,所以將來法滅的第一部就是《楞嚴經》,將來只剩下的一部就是《佛說阿彌陀經》,也不是說《佛說阿彌陀經》很簡單,不是的!是阿彌陀佛的大願,因為當他在法藏比丘的時候發了四十八願,只要你合乎他的一個願,你就能夠帶業往生蓮邦淨土,是阿彌陀佛的願大,將來法滅的時候,你要專心稱念「南無阿彌陀佛」,就像佛陀接引韋提希夫人一樣,當她在人生當中失望到了極點,求救於佛陀的時候,佛陀給她開示西方極樂淨土,她那個時候才能一心往那邊去。因為他的逆子竟然把父親害死,也把母親關起來了,你想想看,她這樣生不如死的內心精神的痛苦、孤寂、失望,佛陀給她開示西方極樂淨土,她就能夠相應。

  那我們現在做這個觀行呢,像向各位介紹《楞嚴經》,我個人先要有這樣的想法,所以這是一個因,也就成了挑起事情的一個緣起,而各位也想研究《楞嚴經》,所以共同來研讀,於是有因緣和合的顯現,因緣和合才產生這個課堂聚會,才有「法生」的現象;「因緣和合而生法,因緣離散法消失」,這是佛陀講的最真實的道理,世間一切的現象都是這樣產生的。

  「一切有為法」,有為就是有所作為,比方我們人,透過身口意的造作,所有的造作都有痕跡的,這個就是有為;所謂有痕跡,就是有什麼因,就會成什麼果,造作什麼因就會得到什麼果,造作善因會得樂果,造作惡因會得苦果,這種現象是有所作為的、有痕跡的,叫做有為法。世間的有為法「皆悉待緣生」,都要等待緣的引發,因緣遇合而生,法是「不自生、不他生、不共生、不無因生」的;只一個因生不起法,兩個因在一起也生不起法,沒有交集;而沒有因當然不行,因就是種子,緣是條件,一定要有因與緣的和合才會產生法。

    一切有為法都要等待因緣和合而生,「發起不自有,隨緣有差別」,法的產生它不是自己產生的,它是隨不同的緣而形成差別相;這個法是什麼樣的法?是好的?壞的?善的?惡的?業的?道的?很難講,它是隨緣而有差別,因為緣的不同而有差別相。比方你家有好幾個小孩,每個小孩心性不一樣,有的小孩不勞費心自然上軌道,有的小孩你就非得費心嚴格督促,於是你的管教方式隨緣有差別。

  「性元無決定,生滅不堅住」,生滅是講它的變化性,是不固定的,它是不堅住的,會產生變化。元是原始,初始胎元,好比“一元復始”即是;性、就是我們的本體,每一個人的本體,它最初的時候,都沒有一個決定性,是說我們的本體性,每一個人的本體,初始本來都是一樣的,沒有決定性是智是愚、是善是惡、是凡是聖,為什麼發展到後來都不同了?相貌、命運都不同了?為什麼?是自己熏染、造作的結果!所以說「性元無決定」。「生滅」是講現象,它的變化現象,剎那生剎那滅,生滅現象不堅住,是依於因緣法則、因果關係而產生不同的變化,它不是一個「住相」,不是一個固定的住相;住、就是存在,是一種存在的現象,不堅住是說它不是一個固定不變的,是無常變化的。這樣我們就知道,造作業也是我們,我既可以造作業,當然也可以修養成道,這就是老和尚告訴我們的:「你可以造作業,你也可以不造作業,把握在自己的手上,轉業成道、修養成道」,所以命運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啊!這是談「性元無決定,生滅不堅住」!

  「如愚凡所執,不識從未有」,可是我們凡夫俗子執著的習染強,執著那個心的分別,執著我心的分別,“我認定就是這樣!”其實「認定」對不對啊?你一定要承認,「“我的認定”是一種虛妄的現象」!我們的「妄心」,如果沒有經過佛法的熏習前,我們的「自我意識」─不管感性的、理性的,都是一個「業」的現象,其實之所以形成感性理性,也是我們自己造作出來的。經中說,法不外事與理,法的現象包括事與理,《圓覺經》有句話:「事障續諸生死、理障礙正知見」;法不外事與理,就是法的內涵就是理與事,就只有這兩種。事、就是我們造作的過程,法的現象─「什麼事∙∙∙、什麼事∙∙∙」;可是事當中有一些理念的,可以去推敲其道理;比方說「父慈子孝」,父要慈、子應孝,這個就是理;那父子之間、母女之間、父母子女之間的現象就是事,但作父母應該怎樣、作子女應該怎樣…那個是道理;所以一切的法不外事跟理,「事障續諸生死」,說的是感性的造作牽連是生死輪迴的根本;「理障礙正知見」,理的執著會讓我們喪失見的正確性,好比「擇善固執」會造成偏激,像儒家的「擇善固執」你以為很好嗎?其實以佛法來講,那才是要命的執著,成了修行正見的障礙!

    佛法是幫助我們認識世間的種種現象的,理、會形成理性,有的人比較感性一點,有的人比較理性一點,感性一點容易衝動,造作善惡幾乎都是從感性而來, 你看他很順的時候,要他布施去幫助別人,他都會,可是他也很容易生氣,遇到因緣違逆就發脾氣,易動怒,一動怒就糟糕,很衝動,罵人、打架、殺人一切壞事跟著來,這都是感性太重用事的結果。理性,一個人太理性會很冷酷,沒有人情味,一點人情味都沒有,太執著了,忽略了人際之間的包容性,所以說「理障礙正知見」。尤其讀書讀得多,在佛法來講,知識水準太高容易形成世智辯聰的自負,不容易接受佛法,他以為佛法是在膜拜偶像、膜拜泥塑木雕…,難以契入,尤其會障礙學佛的正知見,而這些都是自心造作的結果,來自妄心--妄念的執著。

  我們凡夫俗子都是執著那個自我,《金剛經》裡面才講要突破「我、人、眾生、壽者」四相,以「人、我、眾生、壽者」來講,我們是有情眾生,因為這個世界,主要的是生存的生命嘛,除了有情、非情、無情眾生,還有器世間,器世間就是眾生生存依附的物質環境,所以有四相差別的現象。因為我們執著妄心,依於虛妄的現象又產生執著,以虛妄為實有,執著這個「我」,以致產生「人、我、眾生」種種的分別;基本上都是每一個人的「我」,「我」以外的他就是「人」,「我」以外的所有眾生都是「眾生」,比方「牠、它」等都是眾生,所謂眾生包括六道眾生,我們是有情眾生,從少數到多數,從我擴充到其他,所以說「我、人、眾生」;「壽者」呢?佛陀精簡的以「四相」說明了眾生自心的分別,所謂「壽者」,包括時與空,是一種住相,住相也容易產生一種分別,比方人都希望是長命百歲的,是不是?這就是一種壽者相;東西也是一樣,希望能夠耐用,長久如新當然最好,這就是一種時空的分別相,依於人對事物產生的情感,於時空產生了分別,而後產生一種我執的對比的現象,此即「壽者」的差別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