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要義 覺的類別

佛法要義 覺的類別(一)

 

前面談到了「覺」的認識,現在來看看「覺」的步驟。本覺,人人都有覺悟的本能,什麼時候開始覺悟呢?所以就有了始覺的說法。本覺是一種覺悟的本能,這種本能要具備修養才能顯現自覺;也就是本覺能表現出來:什麼時候開始?這裡要注意一個問題--人從什麼時候開始覺悟?

 

大家不要忘了現在談的是佛法,不是談世間法,所以談「始覺」是依於世間法為基礎。在佛法的修養中,「本覺」是顯現自覺的能力,什麼時候面對世間法,真正能夠覺醒,那是「始覺」。究竟覺悟什麼,覺醒什麼?譬如對人生的五欲八風;所引發的煩惱,所謂的五欲是財、色、名、食、睡或色、聲、香、味、觸,如貪、瞋、癡、慢、疑等根本煩惱,因為人本來就會如此,所以才需要佛法幫我們把這些問題化解。可是問題的化解是什麼時候開始的?化解問題除了具備覺悟的能力修養之外,還要能面對世間,那是什麼時候開始以佛法的修養來覺悟,而不是以世間法的修養來覺悟?

 

世間法,從生下來慢慢去學習,慢慢有了覺知的能力,這也叫始覺,但那是以世間法來說;佛法是對世間法,任何的障礙、任何的問題發生時,依於對佛法的認識,才可以開始去覺悟世間法的缺失。所以,始覺是從世間法上去認識它的缺失,瞭解它的缺失的緣起,怎麼樣去發現問題、化解問題,因此是開始;不是說原來不信佛教,現在於世間法看破了、看透了,「我開始覺悟了!」這不叫做始覺,它還是世間法的覺。因為有了佛法的知識經驗,就可以開始覺知世間法原來的缺點在哪裡?會造成什麼樣的後果?一般以因果來說,很多人對因果產生一種迷惑,有的甚至根本不信;往往要什麼時候才會信?以世間法來講,要受到果報了才會信,受到果報才能覺知因果,這就是世間法;佛法是不需要受到果報之前,就能夠開始覺悟,才是佛法。所以要認清楚始覺,不能把世間法跟佛法混為一談。

 

第三「相似覺」。這裡的相似覺是談覺的等分;覺是圓滿的覺為前提,相似覺是說什麼呢?就是所覺的跟佛法相近似。譬如以善而言是針對惡的認識,而去出離惡、向於善,任何宗教、知識經驗都可以顯現,問題的差別就是缺失的多少;佛法的覺是講沒有缺失的覺,所以相似的覺是一種覺的現象,不管各家、各派、各宗教都能顯現覺,只是多與少的不同缺失而顯現的覺,也就是說它的覺是有缺失的,只是不相同;看起來很相似於佛法,可是佛法是完全不存在缺失,還有缺失的覺就稱之為「相似覺」。

 

若以佛法的等分來講,聲聞乘從須陀洹、斯陀含到阿那含,以阿羅漢為結果,前面三個都是相似覺,因為相近似於阿羅漢的這種覺悟,所以叫相似覺。如果以菩薩乘來講,從初地到七地都是相似覺,為什麼?都跟菩薩是相等、相近似的,事實上他的境界沒有到達菩薩的那種境界,菩薩的境界是到達八地以上,九地、十地的完成,在這之前都是相似覺。聲聞、菩薩,中間還有緣覺,緣覺的覺悟依於各宗教或者是各家各派,知識經驗的不同,可是在某一種情況之下,依於因緣的不同,所表現的覺悟近似乎佛法而不是佛法,也叫做「相似覺」。菩薩、聲聞、緣覺三者,以佛法的覺來講是佛法的結果,聲聞、緣覺、菩薩都是相似覺,要到達佛陀的境界才是肯定的覺,所以相似覺的等分、差別不能混為一談。

 

其次,「隨分覺」,也可以說是隨緣覺;隨不同的因緣而分別生起的覺叫做隨分覺,所以也叫做隨緣覺。隨緣覺跟緣覺乘不一樣,隨緣覺是什麼?譬如談本覺,這種自覺的修養顯現出來了,甚至圓滿可以做到了,可是他不是刻意地去度人、幫他人得到覺悟,有一句話叫做隨緣化度。隨緣化度是要有修養的,具備了自覺的修養能力圓滿了,才夠資格作隨分覺或者隨緣覺,否則只是把自己提昇為這種境界而已。

 

舉個例子就能了解隨緣化度的困難;如你是一個自覺修養圓滿了的人,應該已經達到了什麼樣的果位;譬如一個明顯的例子,捐血或者捐器官:常常很多人問我,捐血的問題,如果以佛身而言,出佛身血是五逆大罪,捐器官那更受不了,僅僅出佛身血就是五逆大罪,把器官捐出去,那不是更過分嗎?這就告訴你,你的修養還不夠。隨分覺,雖然它有條件,譬如戒律問題、大逆罪的問題,如果本身不具備這種修養,真的遇到捐血的機會,有人說:「某某師父,你也來捐血吧!」結果你害怕;為什麼?「那我就不能成佛了,等於出佛身血了……。」或是有捐器官的基金會跟你說:「某師父,慈悲啊,現在活著時能不能立一個契約,在某種情況之下,可以捐出你的器官……。」可能馬上想到:「我還沒有死!」就有這種想法,或者說:「捐血會有所謂的五逆大罪,捐器官將來可能會下地獄!」這都是什麼原因呢?修養不夠。

 

如果有這種修養就可以隨分覺了,為什麼?捐血有什麼關係?血液是可以新陳代謝的,捐器官有什麼關係啊?人有兩個腎臟,就是活著拿出一個來,如肝、肺,活著割下一塊來,都沒有問題呀!何況死了以後再捐出這些東西,這是功德無量呢!怎麼不可以?所以談隨分覺要有相當的修養,如果自覺的能力不能達到這種圓滿的境界,就根本做不到隨分覺。當然這只是舉一個例子。再舉一個例子:墮胎的問題,墮胎肯定是殺生的行為,如果修養夠,至少可以知道多少天之內,以胎的生命現象來講,在生命現象未形成之前,即使墮胎也沒有殺生;如果生命現象形成了,就有殺生的行為,不可以墮胎。

 

譬如以現在醫學的科技方式來看,一個婦人家懷孕了,可能是一個殘障缺失,所謂的畸形兒,假使有人問:「師父,經過檢查,發現我懷的孕是畸形兒,可不可以把他打掉呢?」這個師父必然會想到,即使不好,他跟妳也是一種因緣,也是一種因果關係,當然不能打掉;這個道理是對的呀!如果進一步說:「將來生下這孩子,會讓他痛苦一輩子?怎麼辦呢?」當然要說得輕鬆一點「:那有什麼關係,就養他一輩子啊!」這句話講起來很容易,可是有沒有站在對方的立場想一想?遇著這種情形怎麼辦?如果談隨分覺,可以告訴各位,不是這個師父怎麼告訴她怎麼做;遇著這一種所謂畸形兒的問題,如果還在胎裡面,可以告訴她:「這不是我可以告訴你怎麼做的,除了自己想怎麼做,還有丈夫,甚至跟公婆、自己的父母都有關係。」所以這種事不能告訴她可以不可以,這難道也叫隨分覺嗎?這也是隨分覺;如果你告訴她,除了那個畸形兒生下來一輩子將受苦,連他們關係的家人都要一起受苦,可以把他拿掉,那就造成了殺生的大戒,因為這不是你可以決定的。

 

所以隨分,還要看對象、看問題,而且不能說「可以或者不可以」;就像夫妻不和要離婚一樣,出家人都會講一句話:「學佛的人,不可以叫人離婚。」那可不可以叫人結婚呢?我敢說,你不敢講你不可以結婚!要瞭解,結婚必然有其離婚,所以離與不離,除了瞭解他們的情況內容之外,這還不是你可以決定的。在這種情況之下,不能說能或者不能,可以去分析利害關係,分析一些實情給對方聽,然後讓他們去決定。因為因果、因緣是依佛法去分辨問題的一個基本原則,因果關係、因緣法則不是我們可以去主宰的;所以不可以去講可以、不可以,但是你可以把它的實情、利害分析出來,這一種也叫做隨分覺。

 

第五個「究竟覺」。從始覺、相似覺、隨分覺,這是一個中間的過程,開始是本覺,也就是自覺的修養;談究竟覺就是一個結果,「本覺」是因;「始覺、相似覺、隨分覺」是過程;最後「究竟覺」是果。究竟什麼樣叫做究竟覺呢?很簡單,從本覺因,歷經始覺、相似覺、隨分覺都能圓滿地做到,就叫做究竟覺;也就是圓滿地做到,它的果就是利益的、沒有傷害的,只有利益沒有傷害就是究竟覺,也就是果。所以本覺因、究竟果,究竟覺果是關係到始覺、相似覺跟隨分覺的過程,不能一個一個分別來說,它是一個連貫性的東西。

 

現在來說這五個覺的因果關係,譬如按照「本覺、始覺、相似覺」、然後「隨分覺」到達「究竟覺」;或者從「始覺、相似覺、隨分覺」、到達「究竟覺」,回返到「本覺因」,並沒有違背,這也可以。所以這五者,雖然有因、有果、有過程;也就是從「因、過程到果」;或者從「過程到果而還復到因」,都可以說。可是,是不是從始覺就究竟覺到本覺呢?不可以的!因為這過程中間包含了始覺、相似覺跟隨分覺;為什麼?這關係到修養,修養圓滿,結果才圓滿,這種覺顯現的果才是饒益性的。也就是追究本覺的因並不違背,才可以說從本覺到究竟覺,或者從究竟覺到本覺。這中間絕不能夠捨棄,或者是單一的從始覺,或者從相似覺,或者是從隨分覺上面,一個一個開始,然後回復過去,不是這麼回復的。

 

所以從因到過程以至到結果,這可以;從過程顯現它的結果,回復到它的因,也可以;可是絕不能把過程--始覺、相似覺、隨分覺把三者當成一個獨立性的,因為它們都有關係。因為什麼時候開始覺悟,這種覺悟是相近似的,還是一個完整的,而且在任何的時間空間裡,能不能夠達到隨緣、隨分呢?這都有關係。所以從本覺因,完成始覺、相似覺、隨分覺的過程,最後得到究竟覺的結果,這是一貫的;也可以從過程到結果,回復到本覺因。

 

談五種覺悟,除了對它的認識,還要知道它的順序,以及它的方法,尤其關係到的內容,絕不可以用自我意識,認為就可以,尤其是隨分覺,我再次地提醒:隨分覺肯定是告訴你,你可以作分析、作探討,你提建議都不可以,何況你去主宰說可以、不可以,那也不妥!隨分覺有兩個層面,這一點要能把握,這就是談五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