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法相學71所緣境(上)

唯識法相學71所緣境

 

繼續來談唯識法相,上一節談到心所四分,於“法”那只是一個主旨而已,真正要完成一個法必須要有“所緣境”,“心所”就是於自心中所有的,它來自哪裡?它的因緣關係是什麼?譬如這個人懂科技,懂得電腦,最近不是有一個電腦遊戲,一個小孩玩得很好,在世界都露臉了。可是如果以“所緣境”來講,這麼會玩電腦遊戲的人,不一定就真正發揮了電腦的價值,雖然也不否定電腦遊戲可以做為休閒消遣,但絕不是電腦的價值所在。可見這個孩子的“所緣境”只是玩電腦,是好玩的“所緣”而已,於境界而言,並不是電腦本身真正的價值所在,可見“所緣”與“境”是有差別的。

舉一個例子來說“所緣境”,以我來講從小出家,若以所緣而言,緣份來講,我的母親是基督徒,我的父親根本沒有宗教信仰,是一個無神論者。那麼我所接觸的緣為什麼會走上出家的路呢?可見還是有所緣,只是這個緣境不同,我之所以會出家,是因為我的師父跟父親是同科的舉人,有這一層關係。所以這種關係的緣,他們才會認識,我才能做他的徒弟。可是要瞭解,就算同科的舉人,也得看他們本身的身分,這個身分以前是同科舉人,於境而言可說都是讀書人,可是還是要看任何時間與空間的不同。這兩個人雖然是同科的舉人,以那個時空的身分來說,我的父親是一個世俗人,我的師父是一個出家人。雖然認識的緣是來自同科舉人的緣;那只是一個緣,彼此的境界卻不同,哪裡不同?就是我的師父是出家的,所以我才有這種“所緣境”成為出家人。

所以“所緣境”,必須要知道“緣”有時相同、有時不同,這就要看它的境,這個境是什麼?就是內涵。如果只看緣相不看內涵,就很容易一概而論。於出家,為什麼我的師父跟父親是同科舉人,這不是一個完成式,因為其中雖然有所認識卻沒有了別,何況了別之外還要肯定呢?所以於心所的“四分法”而言,如果沒有“所緣境”的一個認識的話,“證自證分”就很難建立於法相。我們曉得於“法相”有其因與緣,“相”有因與緣,“法”還是有其因與緣。可是不要忘了這個法相裡一定要有內涵,就像我剛剛講的,你看長方形的裝面紙盒子,就說是一盒面紙,你只是在緣上面完成了,真正的境是它的內涵。必須看這個盒子裡面有沒有面紙?這是從所緣境這個名相,首先要做的認識。

再看“所緣境”一共有三種現象,第一個叫做“性境”。這“性”是講自性的性,或佛性的性,談到“性”就是談本質。其實以前唯識學講本質,應該就是談種子,也就是種子性,為什麼談種子要說性呢?譬如種子有善的就是善性,惡的種子就是惡性,但是一般往往談種子不談性,只以善惡的概念來看。所以又形成一個概念叫做“業”,為什麼要有這個概念?譬如講善惡好了,善惡是一種業,於“相”而言是業,善惡才是它的“性”。所以我們談業性,不可以說業是一個相,業裡面有善有惡,那就涉及到種子性了。所以這裡談“性境”,首先要建立起它的本質,譬如說這個人的本質很善良,可是往往講話容易傷人,因此只是以種子性來看問題,少了境,也就是少了真正的內涵,就很難去認識了別而肯定,為什麼?既然你是個善人,種子性如此善良,為什麼講的話都傷人呢?可見有其“認識”,少了“了別”,最後當然不能肯定,為什麼?因為沒有內涵。

內涵關係到自己與別人的利益,或者自己的利益與別人的傷害,內涵那麼複雜。舉一個例子,佛法講愛語攝,就是要用柔順、親切的語言去幫助人家,使人家得到好處。以性境而言,動不動就說“直心是道場”,不錯!於種子性而言是對的,但是不要忘了「直心是道場」,對你自己可以,絕不是對別人,為什麼?“境”一定是關係它的內涵表現,既然愛語攝強調講出來的話都是為人家好,可是別人聽了卻覺刺耳,都是教訓的言語、不友善的言語,就算種子性出發點是好的,本質是好的,最後完成的卻還是傷害。

所以性與境本身,以性境而言一定是相呼相應的;為什麼佛陀在世強調佛法最難的是“善巧方便”,因為沒有相當的智慧很難使用這種方法。此中本性本來就不變,本質本來就是如此,但於意境的表現,的確善巧方便往往能讓人得到利益,至少可以得到歡喜。所以所緣境第一個就談“性境”,就是以本質來說,一個人的出發點不是問題,你本來就是為別人好,既然為人家好,為什麼講話人家一聽就不歡喜,往往變成不好了?可見你的“種性”或本意是不錯,但是表現的“意境”讓人受不了,就不叫愛語攝了。因為你也不是真正為人好,真正為他好的話,肯定本性是善良的,所表達出來的一定還是善良的,使人得到歡喜與利益。可見本質跟意境如果不能相呼相應,常常造成有人最喜歡講的:「我問心無愧!」誰知道你的內心有愧、無愧?你說自己“問心無愧”,人家反而說你“心知肚明”,幾乎表現不出境來,雙方都以一個本質、本性或者性質,我們講的種子性,在做自我表述,無法表現出意境來。

所以性與境,“性”就是本質,“境”就是意境,也就是你從內在的意念表現出來的,如果不表現出來就不叫做境。因此我們常常喜歡拿一些禪宗的話來搪塞一些問題,譬如對方說「我心不安」,你就叫人家找心,最後人家找不到心,你又說「你的心安了」。於“境”在哪裡?並沒有表現出境來,完全沒有意境!如果一定說有,真的只有個人的“心知肚明”,誰知道?可見性與境要相契相應,不相契相應要佛法幹什麼?如果說“我心裡不安”,一定有“為什麼”不安,你只叫他去找心;心就是“我”,本來就擺在眼前,就是“我”不安嘛!可見此中一定有一個 “為什麼”不安?如果從這裡面顯現出意境來,原來的那個不安的現象就可以得到一個解脫了,這是我們講的第一個“性境”。

再看第二個“獨影境”,“獨”就是單獨的獨,“影”就是講人的影子,電影的影。獨影境如果用白話來講,依自我而言就是自我意識,但是這個自我不是你單獨的那個我,也是任何人的那個自我。不管你是感性或理性?主觀或客觀,你所表現出來的這個“獨”,肯定就是自我。為什麼要談到影呢?我們曉得“影”是因為光亮照射而產生的,或者是在意念中間,譬如崇拜一個偶像,那個偶像在你的意念中間就有一個影像。獨與影還有境的問題,境前面已經做了很多解釋,為什麼說是一種自我意識?譬如說吃飯,飯太硬了,為什麼太硬?首先會反射到什麼?我牙齒不好、胃不好,不容易消化,或者嚼不爛,這就是一個自我意識後面那個影。譬如“影響所及”,要找出它的意境與內涵來。所以獨影境分別來看,有自我意識。這個意識影響所及,可能會產生一個結果,那就是“獨影境”,把握這種詮釋你就不會認為獨影境就只是自我意識,不會那麼單純。唯識學肯定要從認識了別,而後做肯定認識,就用自我意識去認識,但是影響所及,有“自我”的影響所及,也有“他我”的影響所及,從中顯現出它的意境來,這就是獨影境。

再看第三個“帶質境”,“帶”就是帶子的那個帶,或者帶著人家走的那個帶,質就是本質。講性質為什麼還有一個“帶質境”?用一句話就很容易瞭解,“話中有話”,也就是有別的含射在裡面,譬如我們常說的「這個人罵人不帶髒字」,那就是一種帶質境。為什麼唯識學用這種方式來談這些問題?現在整個從“性境”、“獨影境”到“帶質境”總合起來看,舉一個例子:如果你手上拿著一個很容易打碎的東西,剛好要從這個地方拿到另外一個地方,對方剛好過來撞了你一下,「啪」! 東西摔壞了!首先以本質與意境而言,你要把這個東西拿到某一個地方,就說在餐廳,服務生捧著一盤菜要拿到那一桌的顧客面前,就很容易發現它的本質跟意境是什麼了?

為什麼會產生“獨影境”甚至於“帶質境”呢?本來於本質、意境是一個完成式,你要把這個菜送到客人面前,剛好對方來了一個人,撞你一下,可能會有兩個現象:一個是你菜拿得很穩當,即使人家撞了一下,只晃一晃而已。還有一個,一撞之下整盤菜不小心摔在地上,全部報銷了。看看其中的“獨”,就是自我,這個自我會表現什麼?不是那盤菜摔破了,而是你的自我意識的產生,為什麼?兩個人相撞,捧菜的人一定會說「你怎麼樣不小心?」但是那個走路的人可能會說「你怎麼走路不帶眼睛看?」其中於獨就有兩個單獨的意念,其實是一個相同的說法,但關係到什麼,也就是“影響所及”的是那一盤菜。如果所緣境就是那個緣,影響所及這一盤菜是報銷了,但是兩個人因為自我意識的不同,你說我不對,我說你不對,當然表現的意境是一個爭論。

換一種方式來講,如果這個捧菜的人只是一個服務生,一個月的收入有限,另外那個人不小心撞了他,讓一盤菜摔破在地上。如果另外那個人不以自我意識來處理,反而說:「對不起!我可以賠償這一盤菜。」這“獨影境”,原來是一個對立的,反而變成什麼?原來只是一個服務生的收入,影響所及可能會造成傷害,可能會造成利益,產生的意境就完全不同,其中有帶質境,就是我剛剛說的,如果只是以自我意識而完成的,那就是一個獨影境;如果對方反而考慮到服務生的收入,用賠償的方式來解決,裡面就涵蓋了另外一種意境。這種意境就可以顯現出他所帶的本質,相反所及下,與原來的“性境”是不是就成了相呼相應的一個所緣境?因為性境的本意是好的,只因中間發生了問題,如果對立下去,本質就會變了。如果產生另外一種方式來解決問題,本質好像影響所及變了,事實上完成的是一個圓滿,就可以發現認識了別而後肯定,除了心所四分,還涉及“所緣境”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