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法相學74我法二執(下)

唯識法相學74我法二執(下)

 

上一段談到了“我法二執”的名相,現在來看“我”於法而言,為什麼會產生執著?執著的現象有什麼差別?前面談到貪瞋癡或財色名食睡,都跟業我有密切的關係,也就是“人”離不開這些,這裡面有世間的看法,也就是人本來就如此。佛法還是不否定世間的看法,唯一不同的是,怎樣從世間法去做認識了別而能突破。

 

當然我法二執,“執”的本身就是抓著不放,所謂執著是因計較而來,這種計較於“我”而言通常有兩大類,一個是與生俱來的,一個是依於當生的知識經驗而起分別,所以我法二執本身有“俱生”、有“分別”。這兩個名詞要深入的去瞭解。俱生是與生俱來的,其實它還是一種分別,只是這裡談“俱生”是與生俱來的分別,後面的“分別”是你當生的知識經驗所產生的分別。一個是過去的,一個是現在的,過去的是與生俱來的,叫做“俱生”;而依於現在的知識經驗所產生的分別,就是現在的。

 

所以“我”執著於法,有與生俱來的,也有現實知識經驗而產生的;有過去的也有現在的。舉例來說,為什麼與生俱來會有我執、法執?通常“與生俱來”都是講因業而顯,可是不要忘了“與生俱來”的也有道,怎麼說?無始以來難道你所造作的都只有業,沒有修行的道的種子嗎?同樣還是有,只是道的種子因為業重被掩蓋了,所以才要有道理方法幫助我們,怎樣從業裡面顯現道?這是我執、法執的第一個與生俱來的現象。

 

再看,有的小孩一生下來好像很聰明,有的表現得很笨,這是從小孩子來看聰明與笨的分別。究竟聰明什麼?笨什麼?最簡單的概念稱之為分別,分別他有聰明跟笨的差別。可是這個分別是不是可以肯定它是“與生俱來”的?因為不能肯定,所以就會依於現在的知識經驗而分別,也就因為不瞭解它的法義所在,所以很多學佛者,甚至講經說法的人,就會搞不清楚這個“俱生”跟“分別”,認為俱生就是與生俱來。

 

與生俱來就有分別心,這究竟說什麼?與生俱來本來就有分別,可是與生俱來的往往我們搞不清楚,最多用一個假相的名詞說是“善根”,說「這個人的善根好」,善根是什麼?善根是福報的善根,還是修行的道的善根?還是有分別!所以與生俱來的本身有分別,但是這種分別往往我們不能知道,因為“過去世”的可以說是無始以來的,也就因為不能瞭解,就有很多人利用這個去騙人,為什麼?他會分別說「你這個人善根很好」、「你這個人業太重」,結果就歸之於「命裡面怎麼樣…」。

 

可是認為業重,是什麼業重?善業?還是惡業?你說善根深厚,是什麼善根?是福德因緣的善根?還是修行的菩提種子的善根?的確與生俱來有這種東西,可是很難去認識,如果不能認識你怎麼了別呢?當然就不能肯定,偏偏有很多人藉這個與生俱來,自認為可以認識了別,還以自我意識去肯定究竟裡面是什麼,其實誰都不知道!我告訴你,只有誰知道?就是當你的智慧圓滿了,你的覺悟就能圓滿的顯現,你的與生俱來的一切就清清楚楚,如果沒有達到這種境界談“俱生”的話,肯定是胡說八道。

 

既然搞不清楚“俱生”,才會有另外一個說法--“分別”,這個分別從“執著”去看,以以現在的知識經驗可以分別什麼?其實從正面、負面都可以發現。一般來看,這個人出家很有善根,甚至還有的是什麼活佛、菩薩再來,可是依你現在的知識經驗能肯定嗎?如果能肯定的話,凡所有的出家人都是善根很深厚,那為什麼出家以後又還俗了?可見你原來的分別,你的知識經驗表現的修養都是胡說八道。尤其很多人用現在的知識經驗,以自我意識來分別“俱生”,其實都很不好聽。

 

常說「你這個人有佛緣」、「這個人前一世跟我結了什麼緣」,甚至還會說「這個人前一世跟我有什麼關係」,用自我意識的知識經驗去分別他的俱生,同樣不可靠。也因為這種情況,我法二執為什麼談“俱生的執著”、“分別的執著”?因為以眾生而言,不是修學佛法真正有境界修養的話,“俱生”以自我意識而言,的確也可以說出分別來,也就是以“現在的分別”去分別他的俱生,其實都是妄語,要不然就不叫做我法二執了。

 

因為人有我法二執,才會執著於“與生俱來”的怎麼樣?“分別”的怎麼樣?用分別過去的與俱生的一些現象,用這種假設與猜想來做分別,其實這就是我法二執:於“我”的執著俱生分別、於“法”的執著俱生分別。前面談了這麼多,其實還只是“我”的俱生與分別執著,而“法”的俱生與分別執著是什麼現象?上一個時段我說涉及到“法”不要忘了有一個“我”的存在,如果捨棄了那個我,談“法”的俱生與“法”的分別執著,只是文字上的東西,為什麼?少了那個“我”只是寫在書上一些印刷品而已。所以談“我”的俱生、“我”的分別執著其實都很容易,可是少了“法”,以佛法而言就不叫佛法。

 

先看“法”的俱生、“法”的分別執著究竟是什麼現象?談法的俱生,譬如以地、水、火、風組織成為人的色身,於俱生怎麼說?一定要看得見這個人的色身,才能說是地、水、火、風組織而成的;看到這個人生病了,就表示他的地、水、火、風出了問題;看到他死了,就表示地、水、火、風分散了。那麼“與生俱來”的怎麼樣?推及到在母親的胎裡,就已經有了地、水、火、風的組合,也就是與生俱來的一個色身。話又說回來,談法並不是這麼簡單的,為什麼?這個色身會進入母親的肚子裡成為一個胎兒,就關係到“法”了,於“法”就有因果的關係與因緣的法則。

 

所以談法的俱生執著必須知道,不只是一個相上的認識,一個色身上的組成而已,它還有一個“法相”之法。這個法是什麼?譬如這個胎兒為什麼要投在這個母親的胎裡?這就涉及到因果、因緣。可是這個胎兒跟母親的因果因緣,如果以“與生俱來”的方式看,有誰能肯定他的因果關係與因緣法則?所以還是不能明了,但不能明了卻還是可以分別,怎麼分別?有兩句話很容易瞭解,譬如一個孝順的兒女,我們說他是還債來的,一個敗家子那是討債來的,以現在的知識經驗,就可以去分別他“與生俱來”的關係了,也就是因果關係與因緣法則。

 

從這個道理就可以發現“俱生”與“分別”兩種執著。我為什麼強調說兩者是一而二、二而一,就跟所謂的我法二執一樣,“我”有俱生、有分別,“法”也有俱生與分別,但是法不可以離於我,離於我就不可能談俱生跟分別執著的問題。如果只有我不談法,也不可能產生俱生、分別兩種執著,只不過要把握唯識學談的認識、了別而後肯定,並不是執著這兩個就可以說出道理來,而是要知道俱生的“執著”是什麼?俱生的執著肯定有其因果關係與因緣法則,因此你所生起的分別與執著才有機會去認識、了別,才能夠有所肯定。這種肯定不是絕對的,為什麼?那要看個人的修養,修養如果不夠,智慧就不夠,所能明了、覺悟的就有限。

 

所以談我法兩種執著,以一個“俱生”、一個“分別”,不能只用名相的解釋去看唯識的道理,再舉一個例子比較容易把握。我們說這個人先天不足,如果肯定後天又失調的話,色身就會不好。可是也有先天不足,後天調理得很好的,身體還是會好起來,道理在哪裡?先天不足是與生俱來的,如果後天失調,這種分別就可以肯定“先天不足”加上“後天失調”,身體就會不好,這是第一種。

 

第二種執著,雖然與生俱來的身體先天不足,但經過後天的調理還是可以健健康康,這是一個正面的,一般人能夠接受的。可是還有一個問題,有的人先天很好,為什麼後天身體不好?等於後天失調了。因此後天是可以改變的,先天不能改變,因為先天涉及到他的因因果果,跟他的所有緣境的不同,造成與生俱來的:“不好”就是不好,“好”就是好。可是成長以後的分別呢?有的調理得好,有的沒有調理好,兩者有其差別,就可以發現原來的俱生若以執著而言:「這個人本來先天不足,後天調理也沒有用!」這就不叫做執著,因為是執著肯定會執著,執著命運或用所謂的不明了的業來執著,認為我本來就是這個樣子!如果本來就這樣,學佛不學佛都同樣,那為什麼不學佛?因為肯定會有改變的機會!譬如到達成長的某個年齡,同樣可以改善自己的環境,生活能改善當然就可以去調理身體。

 

看看最近有減肥的風氣,人怎麼會肥胖?生下來就肥胖的嗎?也就是與生俱來的嗎?有人認為爸爸媽媽胖,小孩子生下來就是胖?也不一定!與生俱來並不是不變的,以基因來說是不是因為爸爸媽媽胖,他的基因就是胖?也不是這麼說!談基因並不是談胖與瘦的問題,就可以發現胖了還可以減肥,用各種不同的方法讓自己原來的肥胖慢慢消失,即使一個小孩生下來就肥胖,長大了也不一定會胖,為什麼?要看他的生活調理得怎麼樣,身體不好的可以調理成好;身體好的也可能變壞或更好,這都是屬於分別。

 

所以“俱生”是與生俱來的,是很難理解的東西才會執著,就因為很難理解才會產生各種自我意識而分別,才有分別的執著,這是談它的道理。然而也有方法去調理,就是我剛剛講的這些法的所在,如果不能夠把握我法二執,執著於俱生就是與生俱來的執著;於分別就是自我意識而去分別,那又怎麼樣?跟我有什麼關係?也只是一個名相的解釋。唯識學談認識、了別而後肯定,是談它的過程,以修養而言要有修養,你的認識才能夠調理,所了別的價值就會不一樣,最後所肯定的就是圓滿或不圓滿。

 

所以只談我法二執,“俱生”、“分別”,於道而言一無是處,必須知道“法在哪裡”?我分兩個時段談這些,開頭談了“我與法”的關係,然後談“執著”的情況。如果前面沒有搞清楚,後面談“俱生”、談“分別”也搞不清楚;如果前面清楚了,後面你不能把握“俱生”、與“分別”相互之間,一個是俱生的,很難瞭解的,而以現在的修養或以智慧來分別,同樣可以轉變,這就是我剛剛講的比喻:瘦的可以使他健康;胖的可以使他瘦得健康,是可以調理的,所以談名相目的何在,這一點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