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語書摘 認識體用相境(上)

    但是禪不是意思的解釋,禪是靜淨思慮的一種觀行上的修養;真要了解,必須要從體、用、相、境去發現。

  • 文:若知出處:雲語書摘期數:352期2020年3月

雲語書摘 認識體用相境(上) /若知 

 

禪宗講究要「破執」和「離相」,這也是《金剛經》裡面很重要的法要。禪在梵文中叫做「禪那」(Dhyana),老禪師曾經說過:禪的境界就是覺悟的境界。

禪那的中文含義有多重──棄惡、思惟修、功德叢林以及後期的翻譯「靜慮」。從含義的綜合中,可以大致了解它的意思,但是禪不是意思的解釋,禪是靜淨思慮的一種觀行上的修養;真要了解,必須要從體、用、相、境去發現。雲老禪師曾說:「一個完整的佛法,必須包括體、用、相、境」;那麼什麼是「體、用、相、境」?

所謂「體」,是本體、本質;「用」,是作用、效用;「相」,簡單的講,就是形象、樣子,是一個表相,此外還有一個精神層面的相,也就是我們心識內的作用現象,叫做「行相」,這個行,就是五蘊中色、受、想、行、識的「行」,它是我們自心的情識作用;再看「境」,境是境界,包括內涵和修養;這跟精神有關,換句話說,就是人情識作用的現象。

比方我們說筆,筆的物質體,就是筆的本體。由於物體質的不同,所以筆的種類不同;因為本體、本質不同而改變。好比鋼筆、原子筆、鉛筆、毛筆、畫筆等等。

筆的作用,就是作為書寫達意的工具,經由人的思想、創意,變成文字圖畫,達到與人溝通的作用。

即使一枝筆,於形象的包裝,也有它各種不同的相。但是相不止這麼簡單,它有物質的相

比方筆的境界在那裡呢?它的境界是人給予它的。好比四、五十年代的時候,一對名牌的鋼筆還是很流行的一種禮物,「禮物」,可以說就是筆的一種境界。

由此可見體、用、相、境之間,它是彼此互有關聯的;說「境」,離不開相、用、體;說「體」,離不開相、用、境;說「相」,離不開境、用、體;說「用」,也離不開體、相、境;它四者之間,有互為依存、互為涵攝的作用。

再舉一個例子來看,以人來說,我們先看一般的認識: 於本體而言,人的「體」,就是我們這個色身肉體。它是由地、水、火、風所組成,每一個人都一樣,沒有例外。於「用」呢?每個人的用不一樣,但是他不外是組成國家社會與家庭的單元,同時依他身份立場的不同,所顯現的效用也有所不同。比方教師,是為國家培育人才的;軍人,他是有保國衛民的神聖責任的;而出家的修行人呢?則是可以將修行的心得,和追求覺悟道理方法的過程,以及生命的真實意義和存在的價值,將這種種的探討來和世人切磋共研的;這是「用」的不同。再看「相」,相很容易,我們看每個人的長相不同,有男女、老幼、高矮、胖瘦的不同,以及人種膚色的不同,這種種都是相。「境」既然是一種內涵,那就是人生森羅萬象所呈現的意義了。因為涵蓋的意境不同,給人的感受就不一樣。我們前面提到過,境跟人的心識有關,它是精神的內涵。我們看,幾乎每一個時刻,社會的脈動有它的相,也有它的境。比方賑災救難、抵制抗爭、遊行示威,或者選舉站台,都有它的境。「境」關係著國民的教養和風度,於是呈現出不同的型態和氣象。所以談境,離不開體、用、相。

體、用、相、境之間的關係,就是這麼樣的密切,可以幫助我們去做深一層的認識。只不過這些都是世間法,離不開人的一種計較與執著,也都是「我」的纏縛;依《金剛經》的說法,就是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沒有辦法出離;但是佛法就不一樣了。佛法的前提是一個覺悟,所以我們再以佛法的觀點來看體、用、相、境。

以人而言,人的本體是一個業識團。在佛法中告訴我們:眾生的生命,是依於業的造作而輪迴的。種什麼因,得什麼果;種善因得樂果,種惡因就得苦果,種善惡不明的因,就得無記果;種善因福德就得天道的果,種人道的因就得人道的果,種畜牲的因就得畜牲的果…;業的造作,主宰原動力就是心;所以心是萬法根本的成因,這是我們學佛所必須要掌握的一個重點。也因此,禪門祖師才說:「不明自心,學法無益。」老禪師也特別為我們開闡了〈心經導論〉(參考《心之路》,為我們詮釋心的祕要法門。《華嚴經》中則說:「若人欲了知,三世一切佛;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這句偈非常重要!我們如果想要明白過去、現在、未來一切佛出現世間,他們之所以成佛的根本道理,必須仔細去諦審深察一個真理:「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我們先看「法界」這個名詞:

法是人與人、人與事之間所顯現的一切現象,其中有理、有事,於理而說事,於事而顯理,所顯的一切就是「法」。法生的同時,我們會心動,心動的同時,法也隨即而動。因為我們的五蘊跟外面的色塵緣境打交道,而引發了我們身口意的造作;在佛經裡面叫做:「心生法生,心滅法滅。」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你是一個理智正義的回教徒,也許你不見得會贊成賓拉登,但是你可能對於美國當時所採取的反恐怖戰爭,也會不以為然;而如果你是一個基督徒,那你很可能支持反恐怖戰爭,為什麼呢?這就關係到心與法相應的問題。但不管贊成或者反對,都是心生法生,那什麼是心滅法滅呢?你與它毫不相關,它不影響你的心念起動,但是可能嗎?這似乎很難。因為我們的心念,幾乎時時刻刻都被外界所左右。就像恐怖與反恐怖事件一樣,當時已是國際性的無可避免,情勢迫使國家必得選邊站,不是朋友就是敵人。像美國同意售武器給我們,而且我國政府也表明了反恐的立場,所以在這一塊土地上,我們就同是反恐怖戰爭國家的一份子,這就是一種「法界」的現象。         

「界」是一個範圍,「法」是因緣和合所顯現的一個現象,不過這種現象,因為它會變異,所以沒有常性;這說明了我們人的心念也是無常的,剎那在變化中,隨業起浮,因之「法相、法界、法性」亦因無明而變異。通常佛法中所說的心識呈現的法界有十種,這就是根據「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而成立的。說明眾生生命依心的現象而顯現十境,叫做四聖六凡。六凡是指六道的凡夫眾生心,完全依於業的造作而輪迴,分為上三道和下三道;上三道是指天、人、阿修羅。

天道是廣修十善,作有漏因;人道是愛染不息,雜諸善緣;修羅是純執勝心,常懷瞋鬥。下三道或者叫三塗,是畜生、餓鬼、地獄三法界。畜生是愛見為根,慳貪為業;餓鬼是欲貪不息,癡想橫生;地獄是五逆十惡,謗法破戒。

以上就是六凡的法界性,也叫眾生性。四聖則是轉業成道,修行證果的四種境界;分別是聲聞、緣覺、菩薩、佛。聲聞和緣覺都是小乘行人,他是只求自己獨覺的自了漢,以法界來看他們的性質是:聲聞是功成四諦,歸小涅槃。四諦法是聲聞行者的修行法要,就是依苦集滅道而修證。緣覺是見局因緣,證偏空理。緣覺它是要觀十二因緣而修,所證的是辟支佛。凡是小乘行人必須要轉化自我,回小向大,才能夠走向菩薩願行,而最後,才能夠通達佛的圓覺境界。菩薩是圓修六度,總攝萬行。六度就是六波羅蜜行,除了般若波羅蜜之外,還有施、戒、忍、勤、禪五波羅蜜,這是修菩薩道的一個根本六法;所以說,以此為根本,發揮出來,它就可以總攝萬行。

佛是一乘任運,萬德莊嚴。佛陀說法度眾生,應眾生根機而說三乘法。乘是乘載的意思,因為聲聞、緣覺像獨木舟,他所載的只是一個人,利益的只是一個人;而菩薩如大車、大舟,饒利的是多數的人。不管聲聞、緣覺、菩薩,其實都是權宜方便法,最後呢?都會導入實際的理地—真如法界一佛乘的終極目標;所以說眾生皆有佛性,眾生皆可成佛;而心、佛、眾生,三無差別;覺了就是佛,迷就是眾生。它的關鍵,就在於心的迷或者是覺!

    老禪師在《禪的語絲》一書中,曾以淺明易解的方式介紹法界十心:

    佛是慈悲無分別心

    菩薩是六度萬行無我心

    緣覺是隨緣感悟進取心

    聲聞是四諦苦空厭離心

    天是十善業道功德心

    人是善惡無記造作心

    阿修羅是狠鬥醜惡心

    畜生是貪欲慳吝分別心

    鬼是陰險掠奪計謀心

    地獄是忤逆詆譭殘酷心

    可見依於心的覺與迷,便決定聖、凡不同的果報。所以《華嚴經》中說:應觀法界性,一切唯心造。

    明白了這個道理,我們再回到前面的論題,以佛法的觀點,從體、用、相、境來看人:

來到人道,當然根本上離不開業,所以以人的本體—「體」而言,根本上它就是一個業識團。這個業識團裡面,全都是我們無始以來所造作的種種的善、惡、無記的業識種子,其中當然也可能含有道的菩提種子在內;於本體而言,每個生命的內容成份不一樣,所以每個生命的因果感報也就不一樣。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