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起信論法義 解而後立(下)

大乘起信論法義 解而後立(下)
/白雲老禪師

 

 (5)法無分別──同樣是要從有所分別上面下手,如果說沒有分別的話,就不可能顯現法無分別。為什麼要談法無分別?因為法,前面講到,理也好、事也好,不要忘了還有一個人的存在,有所分別,一定是人在那裡分別,理並沒有分別,事也沒有分別,是人起分別就執著於事、執著於理。講法無分別,先要從「我」究竟在分別什麼?這個我在分別什麼,就是於法有所分別了。

 

佛法講八萬四千法門、十大學派,究竟那一個是對的?那一個是好的或者不好的?如果在這個上面起分別,很容易造成謗佛、謗法,這話怎麼說呢?佛陀講戒定慧,講八萬四千法門,強調一個大前提,凡所有學佛的人面對戒、定、慧,或是八萬四千法門,不是全部都要學。認為學佛,就是要學這些,重點是在本身的根基、智慧、具備的條件,相應於所學的法。八萬四千法門中間,可能就只有一個,不能說八萬四千法門,這個也好、那個也好。如果只學某一些或者某一個,或是這個也好、那個也好,跟法無分別有什麼關係呢?因為法本身沒有分別,是人有所分別,為什麼人有所分別?就是根基、智慧的不同。

 

所以八萬四千法門,是相應眾生的根基而來。就好像人生病,生什麼樣的病,就該吃什麼樣的藥,所謂應病予藥,就是這個意思。法無分別要從有所分別上面去認識、了解,才不會執著於一個自我而去分別,這種現象叫做法無分別,如果能到達這種現象,就可以把握它的重點,建立起發起信心的一個基本的認知。

 

 (6)法無所依──所謂「所依」,於法有什麼依不依的問題存在呢?談到法、談到所依,必須要知道,法是因緣和合而生,也叫做因緣法則而成法,可是不能捨棄因果關係,捨棄了因果關係,只談因緣法則,就是真的變成無所依了,把這個「無」當成沒有了。因為法還是有所依的,有所依是從因緣和合而生法,不要忘了,還是依於因與果的關係;同樣,談到因與果的關係,離不開因與緣的法則。

 

談所依境,其實,所依境是從因果關係、因緣法則上面而顯現出來的,絕不是憑空,或一個否定。所以法無所依的無,我一直說「無不是沒有」,它是有所依,只是不能說因果是什麼因?什麼果?因緣是什麼樣的因?又是什麼樣的緣?它是一個不定相。法無所依這個「無」字,當成「不一定」的意思,就很容易了解,為什麼?法不一定依於因果或因緣,或某種因果、某種因緣,這是講法無所依。

 

 (7)法不可量──所謂法不可量的重點在那裡呢?重點不是說什麼去衡量法有多深、多淺,多大、多小,不是用這意思來說。說不可量,是依於個人具備的條件,能知道多少?能做到多少?於法的究竟而言,是無量無邊的,所以說不可量。

 

談菩薩十地,會說到提昇,提昇到什麼程度呢?它還有可量。為什麼?提昇到四地又有增上,增上到什麼程度呢?增上到七地。是不是七地增上,就圓滿了呢?後面還有八地、九地、十地,八地比較容易把握,是在一個不動不退的境界。可是法雲、善慧,以什麼作標準?所以於法而言要究竟的話,它是不可量。

 

談法不可量,是從一個初識之無,進入到修養,以至最後的境界,只是一個過程。如果要以法的整體性而言,的確很難把握,即使講事與理關係到人的事,關係到事的理,無法計算所以說法不可量。

 

 (8)法無有上──「無有上」於法而言,在佛法來講是一個沒有辦法比的,可是在這裡講無有上不是以佛法這單一的來說。為什麼?法無有上,就是沒有上、沒有下,沒有高、沒有低的意思!這裡無有上是講它沒有貴賤、沒有高下,於深淺而言,都不能把握的。

 

以一個名詞來說,最容易把握就是「法無定法」,因為它是不一定,也就是在這顯現的暫時過程中間,看起來好像有一定的,事實上,這個一定的是上還是下?是好還是壞?是貴還是賤?所謂惡人、惡法,惡人用惡法究竟是對還是錯?惡人用善法究竟是對還是錯?或善人用惡法,或善人用善法。這沒有一個所謂的標準去表現,為什麼?因為佛法是以世間法為基礎,而去化解世間的問題,所以它無有上。

 

 (9)法難超越──以單一的佛法來講,好像很容易讓人接受,如果涉及到佛法是以世間法為基礎,這「難超越」怎麼去定論呢?就要了解,世間法的善與佛法的善,有什麼差別。難道佛法的善,是超越世間法的善嗎?

       

如果對善法的善字,不理解的話,就變成什麼?佛法是超越一切的,所以它難以超越,不是這麼解釋的。佛法談善,世間法也談善,這裡面沒有高下,沒有差別。可以發現世間法有善、有惡,佛法呢?只有善法,沒有惡法。要怎麼去看,﹁難超越﹂,究竟怎麼把握呢?佛法中談善法,絕不是以業的善惡,以業的成份來說善法。老老實實做人,也是善法,老老實實修行也是善法,能夠弘法利生也是善法,能廣作佛事也是善法,廣行功德布施也是善法。業裡面,於業的成份有善、有惡,而佛法的看法是什麼?眾生並沒有所謂惡的眾生、善的眾生,而是說眾生的業,它的成份有善、有惡。

 

所以在佛法中談眾生,通常是講善、不善而言,絕沒有分類為善與惡兩個對立的分別。所以說法難超越,一定要了解談到「法」,不能只把佛法作為一個前提,就否定了世間法,或是抹煞世間法,沒有世間法,無法可說。講法難超越,是依佛法的最後,談它的究竟難超越,可是它同樣以世間法做基礎,這中間是一個一個從生到滅,這樣一個一個慢慢發展,發展到什麼程度呢?發展到很難去把握,最後要究竟圓滿,看起來這不是很矛盾嗎?事實上一點也不矛盾。

 

講煩惱,煩惱什麼?這涉及的問題太多,佛法是依於世間法裡面的煩惱,說怎麼從煩惱中間去顯現菩提,去化解煩惱,最後顯現佛法,就可以發現,為什麼說「法難超越」了?

 

 (10)法無生──生不是指生命,「生」是講生起,也可以說關係到生與滅。因為世間法有生、有滅,佛法有一個基本的旨趣,是什麼?有生當然就有滅,如果無生,滅也沒有機會。所以談無生,事實上就是從有生、有滅的世間法上面去把握,等到連生也不發生,就是「生」也不起,當然「滅」也就不需要了,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境界呢?就是法無生的境界。

 

整個從「法空」一直到「法無生」,如果把這十個都了解了,法是從世間法為基礎,怎樣去化解問題,化解所謂的障礙,最後使它顯現圓滿,能把握到這些法的理論,發起信心就有了知解,當然就有建立起信心的機會。這是談「發起信心,要怎麼樣解而後立」的整個法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