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語書摘 安忍而住於道說

    人們常說「看開點、看淡些」,這些話任誰都會說,但事情一旦發生在自己身上,如果真能做到,那才是真正達到「無生」的境界

  • 文:若知出處:雲語書摘期數:379期2022年8月

雲語書摘 安忍而住於道說

/若知整理

 

安忍而住於道,「安」是穩當,「忍」是指六波羅蜜所談的忍波羅蜜;「住於道」是談如何將身口意行為定位於道之上,不作業、不造業,這就是「安忍而住於道」的意思。所以《大般若經》提出了十種關於「忍」的說法,引領行者如何安安穩穩地住於「忍波羅蜜」,在行忍的前提下而能不造業,令身口意停留在道的領域中。此外,唯識學也談「十忍」,其他經典也談「十忍」,所介紹的,都是「戒忍、知見忍、定忍、慧忍、解脫忍、空忍、無願忍、無相忍、無常忍、無生忍」等十種忍法。談這十種忍法,沒有先後順序,以下就將「戒、定、慧」三忍先作介紹,較易把握。

 

戒忍:戒,並非指受戒,受持了戒條,就戒行莊嚴了?欲莊嚴戒行,必然於面對很多問題時,必須能行忍,故而談戒忍。就像癮君子,抽煙之習已久,一旦要戒煙,就要忍受煙癮之苦;所以談

「戒忍」須認識其概念。戒,就是不犯,不去侵犯、違犯,也可以說,不侵犯、不違犯就是持戒,可是如果要做到不侵犯不違犯,卻沒有忍的修養,那是做不到的。忍,其實就是忍受它;許多人總在「忍」字下加個「辱」字。談忍辱,其實這麼說就太過單純了,假使只對別人的侮辱談忍,那麼人生中其他更多要忍受的部分要不要忍呢?

 

如學佛的過程中,學習「過午不食」,那又是忍什麼?忍餓!肚子餓了,須忍其餓,所以「過午不食」就是忍餓,可見「戒忍」絕非恪守戒律而已,那不是戒行莊嚴的解釋。談戒行莊嚴,是因為行者欲莊嚴某條戒律,必然涉及某些問題,所以必須忍受――行忍,才能圓滿;個人於戒律才能達到不犯的修養。

 

定忍:「定」是不亂的意思,也就是不散亂。談不散亂,若不具備忍的修養,就很難做到。表相上或許還能勉強抑制,使自己看起來不致散亂,內心還是免不了天翻地覆,這種外表鎮靜內心悸動不已的情形,其實相當尋常;但是佛法於「定」談不散亂之忍,是內外一致的都能忍受,不僅僅要忍,還要忍而化之;將問題化解,不再發生,不再存在,那才是「忍波羅蜜」。「忍」不是壓迫,如果只是壓迫自己,問題仍然存在,就不是忍。所以世俗的說法是「忍字頭上一把刀」,佛法不是如此,佛法說「忍」,是忍而化之,必須能化解。

 

慧忍:若說「慧」就是智慧,很容易把握,但智慧還要忍什麼呢?慧的相對是愚癡,可是不愚癡並不表示就是慧;能夠面對愚癡,化解愚癡,須有條件,可以說,「慧」的法義就是「如何在現實生活中運用知識經驗,使之成為力量而化解問題。」人在行為上,或面對人與事時,難免有個人看法,自我意識、自我主張,或依據某些理論,我們雖不否定這種種,但這些未必能成為力量,轉為法的利益,不過,假使能從中發現,細心而修養,慢慢培養,則其知識經驗將可能成為力量,但這份修養的本身還是要忍,所以戒定慧三者的第一個是不犯,第二個是不亂,第三個就是不癡,若能以此為基礎而作認識,則戒忍、定忍、慧忍三者將益能通達。

 

知見忍:學佛者往往動輒將「正知正見」掛在嘴邊,究竟「正知正見」以什麼為標準呢?或許有人說「當然以佛陀為標準」,那麼佛陀又以什麼為標準呢?這就是個問題了。佛陀的知見當然是正知正見,可是佛陀的正知正見,以什麼為標準?世俗有句話說「任何宗教都一樣,都教人向善」,這是正知正見,可是以佛陀來說,這還不夠。那麼如何才是正知正見?可以說,「於所有的知見完成之後,沒有缺失的,才是正知正見」,如果還有缺失,還有任何傷害、任何缺點,就不是正知正見,那頂多只是種知見;所以正知正見之所謂「正」,是建立於「不產生缺失,沒有傷害的結果」,那才是「正」。

 

談知見忍,不捨棄一切知見,但若要從這些知見中突破,就必須具備忍的修養。例如我所創辦的白雲廣播公司,這是個出家人運用媒體以發揮弘法利生饒益功德的事業,才有許多的出家人在這裡服務,如果有人這麼想:「我出家了還要到公司來上班,這何必呢?

 

如果要上班,我何必出家?我出家為了什麼?」於知見而言,這種知見沒有錯,可是只是知見,不是正知正見;因為知見的本身,最後不一定沒有缺失、不造成傷害,但如果能建立起一個大前提,瞭解為何服務於現在的工作崗位上,瞭解饒益他人不唯有講經說法,更何況在媒體上介紹佛法都得花錢買時段,而且就算花了錢也不見得能依自己的想法或希望來做,不見得能滿足弘法的理想,如果自己能有個廣播頻道,擁有媒體協助的利器,豈不是既省錢又能幫助他人,以更適合更恰當的時間來聆聽佛法?

 

同樣都是知見,內涵卻不相同,可見面對世俗的知見,若能依忍行,以安穩的方式看它,就不會覺得是種委屈,所以說忍的本身就必須有所承受。

 

解脫忍:「解脫」何以談忍呢?關於解脫忍,如果有人被繩子或腳鐐手銬緊綁著,必定不好受,要將這些纏縛解開時,因為已經綁了很久,所以在正當要解開而尚未完全解開之際,其實比緊綁的時候還要難受,這可以業與道的關係來說,欲從業中解脫出,必須有道,但這之前,業已存在,於其中已承受了各種苦,一旦希望將之去除,不僅需要「道」,而且「道」更是種必須承受的方法,就像要化煩惱為菩提,求得解脫,煩惱已夠不好受了,還要要求自己不煩惱、冷靜下來、面對煩惱而認識瞭解它、突破它――因為其中盡是道,如果沒有安忍的行為,如何能靜得下來?恐怕煩惱都來不及了,如何能面對煩惱!

 

所以「解脫」或說「求解脫」,都必須依忍行才能完成,才能求得解脫。「解脫」的本義在於原已被縛,故而求解脫,絕不是平白無故而求解脫,不是為了需要忍受,所以行日中一食、夜不倒單、受苦受難,那不是「求解脫」,不是「解脫忍」。談解脫,是因為過去已做了不好的,完成了「業」,於「業」已「有」,就像被綁了許久之後,忽有一日欲求得解脫,其中即須有方法,而這些方法還是在於面對自己的問題,並以安忍的修養為前提。

 

空忍:「空」,不是什麼都沒有,而是如何從「有」而發現。「有」,是有一切的問題,而這些問題之所以「有」,之所以成為問題,都因為計較、執著、不清淨,所以如果能達到不計較、不執著、能清淨,就是「空」的境界,「空」不是什麼都沒有,而是面對「有」,並且能從「有」中突破而出,但是,要達到這種境界,如果沒有忍行的修養,就不可能做到。像世俗有許多人誤解「空」,所以說佛門是空門,以為出家了就一切皆空了,「空」不是這麼解釋。空,是不計較、不執著,於計較執著中能突破其「有」;空忍之「空」,是從「有」而突破、顯現。

 

無願忍:「願」,可以解釋為願力、希望、理想,談「無願」是否就是沒有希望、沒有理想呢?「無」不是這麼詮釋!無,建立在有希望、有理想上,「無」是從「有」而突破。正因為人都有希望,有理想、有目標,都期望自己能如何、如何……,所以「無願忍」談如何從中突破而能使之成為一份力量,不僅自身於道能得到好處,還能幫助別人,就像觀世音菩薩,雖大慈大悲救苦救難,卻當作「無願」,不求回報,不當作有願;可見,於所作、所為發起這種願行時,須有安忍的修養才能做到;否則心念中立即生起的將是「我發這種願,有什麼好處!我為什麼要做等等……」,儘是有所為而為。所以說,「無願」是從「有願」突破而來。

 

人,必然是「有」,不可否定,但如何突破它,使之成為一份力量?不僅自己能得到利益,別人也同樣能蒙受利益,那才是「無願忍」的修養!而「願」,須自身先建立起修養的條件,才有能力幫助他人,那才是「願」。

 

無相忍:談「無相」,還是從「有相」的突破而來,不是「不執著於相,就是無相」;要把握「無」的意義,才有機會瞭解什麼是「無相」,亦如《般若經》所說「凡所有相,皆是虛妄」,一切所有的表相,其實皆虛妄,盡是人們的分別而已。就像顏色,有的人喜歡紅色,有的人喜歡白色、還有人喜歡綠色、或喜歡黑色,那麼究竟哪個最好呢?那只是個人所起的意識分別,而顏色的本身並無所謂的好壞;也不因誰說好,它就成了好,世間法總是相對法,我們必須從差別相中看到法性的平等。比方天空本是藍天白雲,一旦成了紅天黃雲,那會是什麼意義?所以說不要執著於相,於「有相」不生起執著之心,並且還要突破它。像每個人的居家環境,自己住的地方喜歡怎麼佈置,那是個人的事,可是對別人的環境,就不能批評「這多難看!你看我那樣多好……。」

 

所謂「無相」的境界,不是沒有「相」,而是於「有相」的勘破,不以自我意識去分別,如果只是執著於自己的好惡、喜厭,那還安忍什麼呢?那就不具安忍的修養了。

 

無常忍:「無常」談的是生命的現象,誠如人們常說的「人命無常」。在現實中,頻仍不斷的車禍與病苦、死亡的消息裡,人們總感嘆「昨天我還看到他,怎麼今天早上就出車禍過世了」?或「我知道他生病,他身體一直不好,唉!沒想到這麼快就走了……」;

 

這種種都是無常的現象,而這些言語也道盡了「無常」所帶給人們的感慨。娑婆世界裡,人與事就是個遷流變化無窮的環境,它不是個有常性的環境,所以世俗有句話說「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又說「滄海桑田」、「富不過三代」等,都是直指世事的無常變化。

 

無生忍:「無生忍」或說「無生法忍」,是同樣的意思。若要以最簡單的方式解釋「無生忍」,何謂「無生忍」?就是「涅槃」的現象。(注意︰「涅槃」不是死喔!涅槃是寂靜、滅的現象。)一切事物、一切法皆有其生滅現象,也就是都有生與死的變化;「無生忍」則是突破了生死、突破了生滅的一種修養,從生而突破,自「有生」中突破而顯「無生」;無生不是沒有生,相反的,就因為有生死、有生滅,所以要從這種生死、生滅的現象中突破,直到「生」再也不起了,當然「死」也就不存在,「滅」就不會發生,這種境界就是無生。

 

談「無生忍」,欲達安住於道的境界,則面對「生」須予以突破;就像人的一生,如果活著時不求明了,只是終日擔心害怕死,那就是於「有生」――隨有生而糊裡糊塗的過日子,不去明了它;相反的,假使知道人的生命有限而能好好把握,於死就能不在乎;因為一切「生」的問題都解決了,於「死」就不須擔心了。像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生離死別總令人傷感哀慟,可是,人活著時不彼此珍惜,不是吵架就是鬧彆扭,人死了才痛哭流涕乃至後悔,有什麼用?這都是於「有生」之時須予突破。因此佛法才談「了生脫死」――於生能明了,不論「有生」之好、壞、優、劣,都能把握並予突破,不活在分別意識裡,不因此而使自己過得不自在,那才談得上突破了「有生」。

 

種種生相中,不論動或靜的,同樣存在生死、生滅的問題,要如何面對這種種問題之「生」,突破其生相,顯現出另一種現象呢?那就是「無生」。

 

有人說娶妻要娶有內在美的,可是初次見面,怎知道她有沒有內在美呢?其實人與人照面,第一印象看的還是表面,尤其如果一旁還有人誇讚「這個人漂亮」,那即使她的內在醜陋,別人也不會相信,因為彼此根本不瞭解。再以生相來說,相貌不好往往令人無法生好感,即使旁人說她具美德,也不見得因此就能改觀別人對她的印象,因為這時候還停留在「有生」的領域裡,其實都只是憑自己的直覺而做反應,事實上明瞭了多少?

 

人們常說「看開點、看淡些」,這些話任誰都會說,但事情一旦發生在自己身上,如果真能做到,那才是真正達到「無生」的境界,完成了這種修養;否則只是嘴上工夫,真正遇上了,還是一點辦法都沒有。所以社會上有人抨擊出家人說「許多法師能說不能做,只是道理上頭頭是道」,像政府禁止違建,偏偏寺院總說自己是慈善事業,希望能網開一面,其實,寺方確實該思考:難道佛教就可以違建嗎?若是如此,於「有生」則仍止於分別相的生起,事實上,政府的法律對任何宗教、任何人都一樣,「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佛法也應如此。談「無生」,須以這種方式來看,那才能安住於道。

 

欲安住於道,就必須要有忍的修養;忍的修養,來自〈忍波羅蜜〉之行,能忍而化之,所以《大般若經》提出有關忍的修養條件,值得學佛者好好修習,若能依循而行,則於道的成就將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