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說四十二章經 念等本空(下之二)

佛說四十二章經 念等本空(下之二)
/白雲老禪師

 

佛言:吾法念無念念、行無行行、言無言言、修無修修;會者近爾,迷者遠乎!言語道斷,非物所拘,差之毫釐,失之須臾。

 

過去在大陸參學,到處行腳幹什麼?要面對很多不同的環境、人與事,怎樣去修正你的意念、行為、言語而達到修養的目的。所以我說參禪辦道,尤其是行腳的方式,不是遊山玩水,不是去觀光景點,就好像我在台灣跑了兩圈半,沿著海線、沿著山線,最後走縱貫線,也只是對台灣多瞭解一點而已。多瞭解一點有什麼好處呢?至少知道自己該怎麼辦!像我最初在甲仙,自己跟自己發願|我不要收徒弟、不要蓋寺院、不要當住持;這些願全部都破產了,為什麼?這不是要不要的問題,如果只是一個我,在那裡怎麼樣,的確那還是一個我。

 

要怎麼樣從「業的我」去展現出「道的我」,就已經不容易,何況要「我無我」,到最後要「清淨我」!大家還記得我講過,這個我的形成嗎?一個色身,不就是四大五蘊、六根八識組合起來的嗎?只是物質體與精神方面的作用而已,那也是個我;可是這個我呢?講色身的我,就有業的習氣。因為人無始以來有業,今天才會成為人。如果認為,現在真正是菩薩,還是有願而乘願再來,還是有所為;因為業來是有所為,因為願而來還是有所為;都是所謂的從有為到無為,還是在法的裡面打轉,最多我們說見道;見道……,不同的所有的道,所見顯現出來而已。真正「我」要清淨,是業已清淨了,道也不需要了;還需要道來維護,表示還有業。那個時刻,自己去觀照自己,還需不需要道來維護?話又說回來,還有一種人也不需要道,為什麼?根本跟道沒有關係,反正都是業,業到底,當然道也不需要了;所以學佛離不開「我」的把握!

 

其實這段即佛法常說:「誰在那裡學佛?誰在那裡修行?誰在那裡思想?誰在那裡言語?誰在那裡行為?誰在那裡煩惱?誰又從煩惱中間去顯現菩提?」不都是那個我嗎!所以就會有這種說法─我無我就可以了;沒有這個我就好了!什麼人沒有我?人死了,就沒有我了。為什麼人死了沒有我了?他死了以後,怎麼整他,用火燒,他都不在乎了。還有一種,以聲聞乘來講,他的確已經成羅漢了;以菩薩乘來講,已經到達八地以上了;再不然,已經是佛的結果了。我一直強調:凡所有的起心動念都必須把握──看看與生死有沒有關係?與道相不相應?

 

如果經常都能這樣去面對那個我、去把握那個我的話,至少你有業,也還有道來維護你。如果你說:「我已經沒有業了,我只有道。」我告訴你,肯定還是有業,為什麼?一旦離開道,你就做不了主,還需要道來維護,因為你執著於道而已。從色身轉變為法身,其實色我、法我還是那個我,到時候要連那個我,都是多餘的,那是個什麼境界?涅槃境界,就是寂滅了。如果沒有到那種境界,還是有我。這個我,如果說有修養:於業作,過去的你可以面對它,歡歡喜喜承受;現在所做的關係到業,已經越來越少,甚至於幾乎少到別人都感覺不到了,可是自己還是會在意念中體會得到。

 

能到達這種境界,也只不過是無我的境界,「無我」不是沒有我,是那些有我已經能突破了。可是,還是要把握一個原則,就是佛陀說法,究竟對我們有什麼好處?要怎樣去面對佛法?怎麼樣能夠把握?就是先把握你那個「我」。怎麼去認識那個我!瞭解那個我!突破那個我!可是突破了並不是這個我就已經完成了,只是從業我轉變為道我,並不是已經成就,到最後要連道也不需要了,因為業清淨了,要道有什麼用呢?

 

話又說回來,就說成道了,還要看成的是什麼樣的果位?假使以聲聞乘來講,要完成到羅漢的果位,那就無學了;以菩薩乘來講呢?必須要到八地以上。聲聞乘裡有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可以說到達阿那含,最多是法我的完成而已。以菩薩十地來講呢?到達七地,還只是一個法我的完成。聲聞必須要到達羅漢,連法也不需要了;菩薩一定要到達八地,法也不需要了,也就是連道也不需要了。

 

所以說學佛,必須把握學佛就是學智慧;學智慧幹什麼?就是不會迷失!不會只是業作的選擇好的、或是道的追尋,或是修養而已;因為真正關係的,是這個「我」跟那個佛的關係。剛開始是依賴,依賴佛陀的道理、方法,照著去做,可是這只是依賴;一旦把佛陀的道理方法轉變為:自己可以作主,而去言語、行為、思考的話,這時可以說,就不是依賴了,因為可以自己作主了。但到自己能作主,並不表示就成就了。

 

還必須要依於剛開始的依賴,到自己能作主,這還是不離於佛陀的道理方法;必須要到達|佛陀的道理方法於我而言都已經不需要了,才是成就了。所以,不管是本體也好、作用也好,表相也好、境界也好,如果只是以自我的意識去看自己的成就,那是不可信的!不錯,經典上有這種說法,譬如唯識學或般若學裡,很多經典都有──證、自證、證自證三個層次,剛開始要能證明,能證明什麼?譬如一般講的五戒,證明都能做得到了,只是「證」而已。所謂「自證」呢?「自」就是講那個我,我的確於業不再造,而且凡所有過去的業顯現都能面對它,歡歡喜喜地承受它,然後才能說作得了主。能做得了主,不會再作業,當然業發出來時,就可以歡喜承受、能作主,可是還需要道來維護,這個境界不夠;必須做到根本連道對你來講都不需要了!學佛、修行、辦道,只是談這些言語,講得再好,如果做不到也沒有用,自己認為做得到也沒有用。所以說「證、自證」,其實自證,就是能做得了主了。

 

「證自證」呢?要證明自己能做得了主,是不是真正能做得了主?誰能證明呢?在現實的人與事上面可以證、在經典上可以找出很多的先例也可以證,乃至自己除了從證到自證、可以做得了主,還必須連道都不需要了,才能證自證;這是講從修養到證果,都有這樣的層次,而這個證最多只是見道而已。要自證,凡所有的,從這一期的見道,慢慢累積……,累積到什麼程度?累積到:的確,凡所有的業作現在不會作了、過去的也能面對歡喜承受了;一直到過去的業都完全清淨了,要到這種境界。

 

可是這種境界還不是究竟,因為還是有行為,有「道」的行為。所以,佛法的最高境界是般涅槃。「般」是梵文,是入的意思,就是入涅槃的意思;要進入到寂滅的境界,才是般涅槃。何況涅槃還有層次──有「有餘涅槃」、「無餘涅槃」,還有「究竟涅槃」。究竟涅槃就是:聲聞以羅漢來講、菩薩以八地菩薩以上來講,再來就是佛,這都是究竟涅槃。

 

知道了這些道理,知見上也有了,該怎麼著手?是不是就懂得佛法了?「知」還要能「解」,「解」還要能「行」!知道了以後,解是深解、深入;深入不是知見的深入,是道理方法實施於現實中──不管是關係到人或是事,影響到身口意的造作,怎麼去修正?慢慢培養!這都是一系列的行為。在有生之年,究竟要到什麼樣的程度,自己才知道「我的確可以」了?這不是可以不可以的問題!當還需要道來維護,並不表示沒有修養;還依靠道來維護,要做到無所謂依不依附,這是什麼境界?真正自在了!在沒有般涅槃之前,是不是真正自在了?如果處處都不自在,不管是言語的、行為的、意念的;或進一步講,理性的、感性的都在內,因為那都是我的表現。

 

我的表現要做到自在,已經很不容易了。就像我剛剛說,如果你們吃雞鴨魚肉能夠不起心動念,就是說那個「我」都能自在了。過去在北部有個羅漢山,有位出家人,那時有五十多歲了;他蓋的茅蓬,四周圍的牆壁,都是酒瓶子堆起來的,屋頂蓋的是茅草;因為我去過那裡,我問他:「這麼多酒瓶子,哪裡來的?」他回:「都是自己喝的。」你看他喝了多少酒?並不是他房子蓋好就不喝了,還是照喝。他說:「其實!佛祖說不准喝酒,我從來就不贊成。」我說:「你不贊成,我也不反對,可是有個問題──你有沒有酒醉過?」他回:「會!」我說:「酒醉過,有沒有什麼行為?」他回:「睡覺!」我說:「睡覺在幹什麼?」他回:「睡覺還能幹什麼?」我說:「你睡覺是在做夢,還是都不做夢?」他回:「跟你講這些都沒有用,只要妄想雜念來了就喝酒,什麼事都沒有了,這就是我最好的修行。」

 

我跟他談談談,慢慢地談,談得蠻投機,他就講了這麼的事;他問我對不對?我說什麼事?他說我這裡常常有人來,大家都知道我是出家人,住的是酒瓶子蓋的房子。有人來問我:「『你出家人怎麼喝酒?』我回答:『誰在那裡喝酒?』問的人說:『你在那裡喝酒!』我回『我是誰?』問的人講:『就是這個臭皮囊!』我說:『不能罵我!』」這是當下的對話。他問我,他說這種對話裡有非常深的禪機在;我說前面有禪機,後面就變成蟬在叫了!

 

人家說那個臭皮囊,就說你怎麼罵我了,你跟普通人有什麼差別,不是一樣嗎?居然人家講一句不好聽的,那個我馬上冒出來了。前面好像蠻有那回事;「誰在喝酒?」「我是誰呀?」蠻有那回事,後面來一個「臭皮囊」就受不了了。他問我對不對?我說對!他說總有錯吧!我說以你來講一點都沒有錯,他就認為我在稱讚他;其實我說「以你來講」,不是以我來講。因為如果以我來講,我也是分別。所以有時候,談那個我!我們有好幾位出家有一段時間了,常常有什麼現象呢?講一些話叫人受不了,老是跟人家講出來的不一樣,因為個人而引起很多人煩惱,他說他是擇善固執;擇善固執,是誰在擇善?是誰在固執?還不是那個我嗎!

 

常常跟人家講直話,說直心是道場,講得人家不歡喜。講得人家不歡喜,自己卻說「我都是為你好呢!」其實這句話講出來已經矛盾了:「你是為我好,你講出來叫我不歡喜了,好在哪裡?」如果能講到「我能接受,不會難過、不會有無明煩惱」,那才算是為人家好!佛法是問「結果」是不是好,「過程」倒不是大問題!如果只在過程上面,照自我意識,拼命地去計較、執著,佛法對你有什麼用?談這些有什麼用?因為佛法強調,最後的結果一定是饒益性的!也就是對人有利益的。

 

可以發現另外一個問題,講出來不好聽的話,過程是不好,對不對?那講出來的過程,都是好聽的呢?我告訴你,如果結果是不好,反而害了人,同樣也是不好。所以有時常常會誤解,四攝法裡面有「愛語攝」,什麼叫做愛語?愛是感受的受中間加一個心──愛是要從內心發出來的,而且的確完成的是愛,也就是沒有任何的後遺症。

 

愛語不是講人家喜歡聽的,討好人家的話,那不叫愛語。所謂直心是道場,我很爽直也不一定是叫愛語。愛語只是工具,這種工具完成之後,所得到的才是結果。如果說不能把握,最後呢?就會像世俗人講的:「好心沒有好報!」「好心還常常被雷打!」這種話都冒出來了;其實是好心嗎?那個好唸「好」(號),是好(號)為人師!人常有這種毛病,總要表現出比別人高,就是喜歡做人家的老師。不只是中國人,是人都好為人師。我常說:學佛最好把握一個字,就是讀書的「讀」!經常用「讀」的心態、用「讀」的行為、用「讀」的思想去面對這世界的人或是事,經常用學生的姿態;因為「讀」是學生的事情,「教」才是老師的事。把握住「讀」字,經常以學生的心態、想法,處處都能得到利益;因為不好的可以拿來參考,而好的當然可以學習。如果只是選擇好的,那些不好的認為不要,我告訴你「你不要都不行!」要知道「業」是什麼?業的現象如影隨形;就像影子經常跟著你跑,是一樣的道理,跑到哪裡都甩不掉,你想要選擇都不行!

 

假使因為有影子,躲到樹底下,我的影子就看不見了,你在樹底下能躲一輩子嗎?就等於找一個蔭庇的環境是一樣的意思,終究還是要面對自己,要面對別人;何況不只是人,還關係到事與物。可以這麼說,這一章要把握的要領,就是一個「我」的問題!把那個「我」好好地去把握,因為業作也是我、道行也是我,見道也是我、成道還是我;唯有在「我」上面去下手,下手處就是「從自己開始」!這就是這一段大概的現象及道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