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剛經研讀之八十七 - 佛度有緣人 (一)

《金剛經》所呈現出來的,有什麼重要的法義?

當佛陀與大比丘僧托缽回來,用完飯食,洗乾淨腳…,由這裡,我們可以看得到,古代的修行人是打赤腳的,把坐具展敷在地上,然後結跏趺坐。這個時候:

〝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金剛經》是大般若經中的一品,是第九會的五百七十七分。前面佛陀已經講了五百七十六分了,因為佛陀跟弟子菩薩們,以及與會的大眾開啟了很多菩薩法的法要,所以須菩提才會問佛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薩、善付囑諸菩薩…

我們知道,佛陀說法當中他有權宜說法,所謂的權宜,就是一種善巧方便;比方,佛陀接引聲聞弟子的時候,講四聖諦法、八正道法,講七覺支、三十七助道品這些,為的是幫助弟子們,藉著一種法,在修行當中去轉化自我,離苦得樂。

比方,業是一個造作因,苦是業果的一種現象,那如果要消滅這個苦呢?就必須要有道理方法,必須要修行,修行證驗,進入到法的一個法身境界的時候,他可以把這個色身,於面對現實種種苦的時候,做到轉化,這種離苦得樂,就是成就道業的方法。

佛陀最初對他的聲聞弟子說法,都是介紹這種權宜善巧的方便法,告訴他們清淨的修行的法要,引他們入深層的禪悅法樂,以取代現實輪迴中的憂戚、苦悶、煩瑣和無奈,讓他們轉移俗世間的苦,進入到法的常樂境界中;雖然他們已能進入到法的常樂的境界,但是,於解脫而言,那並不是一個究竟的結果;事實上,慈悲的佛陀只是藉著這些法,讓他們疲憊倦怠的身心暫時得到休憩。

等到了解到身心都是因緣和合,虛妄所顯的現象之後,自然就體會到〝我〞本空寂,無我本體者,亦無我所者,接著投入到〝法〞的寂滅的樂境裡,他就可以轉化恆常的我執,體會寂滅的真常。當弟子們進入到修證的這種境界的時候,佛陀知道時機成熟了,於是進一步演化方正廣大的道理;主要目的在再開發弟子們狹隘的心胸,讓他們回小向大,讓他們知道,除了自己,還有偌大的眾生群,而眾生與我是平等的,身為修行者,不能自外於眾生,才能發揮慈悲的襟懷,走出狹隘的天地,知道眾生與我共命,眾生都有佛性,必須追求的是最終目標──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就像佛陀進入到無上正等正覺一樣,必須到達那個頂點,才是人生追求覺悟圓滿的最終的覺悟境界;在這圓滿的覺悟的境界中,他才能體會到,他應是不離眾生的,所有眾生的生命都是與自己是同體平等的,這麼一來,心念才能回小向大,回自向他,這是有關〝事〞方面的修養,進而於轉化自我、提昇智慧之後,才能夠進入回事向理的圓滿菩提的修養。

佛陀為了引導弟子們進入此一根本理諦的認識,才開演般若波羅蜜經。既然萬法由心造,那麼對〝心〞,我們必須要加以認識;般若部裡有專門談心的經──般若波羅蜜多心經,特別指出心的內涵,包括色、受、想、行、識五個區蘊。

〝五蘊〞我們曾經介紹過,也就是〝心的成因〞,不外依於自心跟外面的色塵緣境相應,而形成造作的結果;所以經裡面它會提到:〝一切因果世界,因心而成體〞,又說 :〝心生種種法生,心滅種種法滅〞。經裡面常提示,佛陀若對弟子開啟到這根本理念的時候,說法才進入到〝了義〞,能夠入了義,才能夠明白世間種種現象的形成,明白究竟之義理,才不致被現象所誑惑。

所以佛陀詮釋經義法理,為的是引導我們朝智慧與覺的路上行走,以培養覺的正知正見,當正確的知見建立起來了,才能夠開發行者自心的智慧,才能夠懂衡量,才能夠明判斷,才能夠知取捨,才能夠轉迷為覺。

這其間要確立的是:迷、覺不是善惡的分別,善惡的分別是對立的結果,佛法必須突破對立,所以是出離迷而顯現覺。因為佛法詮釋的理諦是覺悟,面對人生種種迷惑的現象要去認識它,並進一步深入的去做正確的認識,然後才知道怎麼去做取捨,去化解問題;直到最後能像佛陀一樣,真正的走上無上正等正覺之路,所展現的智慧才會是零缺點的圓滿。

所以佛陀即使開啟聲聞乘弟子回小向大的方法,以走向菩薩道,可是以菩薩道來講,還是一種權宜,於覺而言,它還不是終究的圓滿的覺悟。

學佛修行這條路實是漫長無止境的!說百千萬億劫修,一點也不為過,除了懷抱真誠、勤懇、謙沖,還要看經不經得起考驗;其實人生處處都在修行,時時都要用心,而有所言行,已不再是十目所視、十手所指,而是萬人所視,萬人所指,甚至於超過萬人之上,面對這樣的環境,我們必須提昇修養,於面對自己、於修行當下的把握,都要增上用心,精進努力,加倍用功;一直要達到像佛陀那樣的圓滿,零缺點的境界,那才算是圓滿。而且即使行菩薩道,它還是一個善巧方便,因為很多成就的大菩薩,他們都早已成佛,為了度化眾生,才以願力倒駕慈航以菩薩身應現世間。

凡夫俗子對事情的認知,總是以二分法去看待;好比警察是好的,小偷是不好的,這是就理而論;進一步探討呢?你將發現:好中有不好,不好中也有其善性,怎麼說?比方警察之中偶而也有挾公職之便為非作歹的,小偷也有行俠仗義的義賊;因為佛法認識的層面相當廣,人與人之間有其因緣法則與因果關係,所以學佛要學智慧,於法必須就體用相境四層面去認識。

說警察好,為什麼好?好中有沒有不好呢?好到什麼程度呢?如果披著警察的外衣,竟然欺壓詐民呢?這都是現實中存在的問題。小偷不好,他為什麼不好呢?為什麼他會不好的呢?有沒有辦法轉變他的不好呢?這也是現實生活中存在的問題。佛法是覺悟之法,是可以幫助我們化解這些對立、困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