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覺之道第十五集(上)

經文                   

善男子!彼之眾生,幻身滅故,幻心亦滅;幻心滅故,幻塵亦滅;幻塵滅故,幻滅亦滅;幻滅滅故,非幻不滅;譬如磨鏡,垢盡明現。    

這一段經文主要是相應於前面所談的虛幻的“幻”,因為要談幻,必須要把幻以後的經文先做些認識,才知道為什麼面對幻──不能捨棄幻,而也不能執著幻!世俗的事物是幻的,其實轉變為法還是幻;法之後,必須達到某一種境界才沒有幻的存在,那就是要達到“寂滅”。所以這一段經文有四個大前提:幻身、幻心、幻塵、幻滅。從身、心、塵、滅來確定、認識了這四個範圍,才知道為什麼人要從這五根到意根到自我的主宰而後又涉及到如來藏的內容去認識這些道理;也就了解我們的色身是四大組合而成,四大組合關係到“和”與“合”的問題,如果只是談合、不談和,往往容易錯解,認為四大組合就成色身,其實那就不是人的色身了,因為人的色身會起變化、會生作用;如果只談那些不起變化、不生作用的,才可以說凡萬事萬物都是四大組合完成的一個物質體。

涉及到人,因為還涉及到變化、作用,依身體而言,既然於物質體是色身,於精神層面是法身,為什麼說身是虛幻的?既然是虛幻為什麼還講那麼多?講那麼多怎麼會是虛幻?其實身的道理涉及到心的道理,兩者是同一個體,因為身的道理就是色身的問題,心的道理就是法身的問題;色身依據本體,是一個已經完成的擺在那裡不能否定。譬如“我”有一個很明顯的色身擺在那裡,可是色身,依上一節所講的道理方法來看,知道於“身”根本具備的條件,如果沒有心,或者沒有我為主宰的話,這些條件即使有變化、有作用,也不能夠去做決定。可見色身起變化,生作用,一定要有一個決定者,就是“我”或者稱之為“心”,它又來自什麼地方?是來自如來藏的業或道的力量。從這些上面去看,有哪一個是實在的?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譬如生病,生病是一個概念,你一定要確定是哪一個地方生病?如果是胃,是一種什麼現象?否則說胃生病了只是個概念,一定要有什麼現象生起,譬如吃東西會胃脹,不吃就餓得受不了,再不然就是嘴裡會吐酸水,或者呼吸系統產生氣味,一定有很多現象發生。如果說反正不管什麼現象,我就是胃不舒服!胃不舒服也只是個概念而已,而這是談胃有了問題的現象,那沒有問題時又是什麼現象?沒有問題我們稱它為胃,如果胃不起變化,不生作用,那有什麼現象可說?

可見,身體本身會依於根塵接觸,因為意念產生變化,而生起法的作用,就像我們談胃有病一樣。其實這是談什麼?以本體而言,胃病只是一個名相,說它是幻,是談它的現象。所以為什麼強調除了談本質,還要談本體?因為稱"幻"是幻相──一種虛幻的現象,但也不能否定這些名相,眼還是眼、耳還是耳、意念還是意念、心還是心,在概念上,五根及意念加起來就是身的話,心就好像變成另外一個我了。事實上我們要了解意念與心的關係,意念本身有變化的能力,卻沒有決定的能力,決定權在乎“我”,也就是心;而我們往往一不小心會把意念當成心念,以為意念就是我,那是錯的!意念只是起變化的我,至於“心”那個我呢?是做為一種決定的我,就是經典所說的「我為主宰」,是為“主宰的我”, 這個主宰就是決定。所以五根的作用是不變的,它們有一定的範圍,眼睛只能看,有見的範圍;耳朵能聽,有聽的範圍…;這是不變的,只有意沒有範圍,但說意沒有範圍也不對,為什麼?意是依於五個根本的範圍而產生範圍,如果沒有根的範圍,"意"同樣不會有範圍;從這上面就可發現有本體、有現象的存在,依本體而言色身也好,法身也好,只是個名相,唯有在相上起變化、生作用,產生現象了,才能說那是虛幻不實的。

    若以名相來看,說一切如幻,色身是幻,法身是幻,這麼說也不對!若說色身所展現的現象、法身所展現的現象如幻,這可以!因為明明看到了,怎麼是幻?舉一例:明明看到了一個時鐘,硬說它是幻,是沒有說服力的,也說不通。於時鐘的本體,是一些物質組合,所以由物質組合成一個時鐘,本體是實際存在的,如果依現象而言呢?時鐘是計時,有秒針、分針、時針,分別告訴你幾點、幾分、幾秒?我們會說是幻,是因為它是不實在的,如果只是依時針、分針、秒針來看,它還是本體,幻在哪裡?幻在於時針、分針、秒針起變化,產生現象的那個東西,那是什麼?傳統的說法叫發條,現在是用所謂的IC板來做,依於電源產生規律的跳動,說幻是談那些變化現象,不同的變化現象有不同的作用。

所以以時針而言,從一到十二,依本體而言十二個字是不變的,但在現象上它卻如幻,為什麼?想想從一到十二是白天還是晚上?何況還有春夏秋冬時間的不同,譬如:天黑了叫做晚上,那什麼是白天?很簡單!太陽出來了才是白天,我們是依於晝夜來看時鐘,然而晝夜的長短於時間的分別上也有其差異。譬如有時六點就天黑了,有時七八點天還未黑;若以北美洲來講,每一個地區都不一樣,幾點天黑?幾點是白天?所以從現象來看都是虛幻,不是一成不變的,這現象就叫“如幻”。人的身體也是如此,於現象而言一定要表現出來,這種現象可以發現是不實在的,因為業因、道因存放在如來藏裡,什麼時候顯現,必須依於外緣的引發,沒有引發之時,這些是存在的,一顯現反而變成了“幻”,這現象很快會消失,不會停留在那裡;就像幾點幾分幾秒一直不斷的起變化、生作用,其實種種的現象都是如幻的,包括我們的身體、心念,或說色身的我,法身我們的心,精神層面而言也就是所謂的法我;有色身的我與法的我,為什麼說色身的我如幻?基於物質的變化,依於四大種性的不調和它會生病,四大會慢慢起變化,缺少了或時間久了,它會衰退、變老,最後死亡;因此生的現象就關係到老、病、死,這是色身的現象。

再看依於知識經驗的表現,於心念或思想上的那個我,其現象也是如幻的。須知談身、談心都要講它的現象如幻,不是談它的本體如幻,如果談本體如幻就會有錯,為什麼?雖說色身會起變化、會壞,不也是一種現象嗎?但要了解,色身組合的基本元素是地水火風,這四個元素不是一種現象,而是本體,所以色身還是要依本體來看,本體是存在的,依現象而言才是如幻。談心也是如此,我們的起心動念,那是依於我,我又關係到色身的根本,還關係到如來藏裡的資料庫的東西。要展現這種現象,一定是“我”要有現象的表現才說如幻,於本體不能說是如幻。這是依身、心而言,從身心就能看到另一個塵跟滅的問題。

塵,是外面的色塵、法塵或種種的色塵緣境都包含在內,從塵與滅來看,談如幻會不會關係到現象跟本體呢?我們先談塵,塵是色塵或法塵,其實就是一種現象,只是塵的內涵不一樣,譬如一間化學工廠產生了煙霧,要看它製造的化學內容物是什麼,而定論它屬於什麼塵霧。如果靠近海邊,因為陽光跟濕度的關係,海水是鹹的,會產生鹽霧,假使種花的地區,可以說是花霧嗎?其實不行,因為那是概念。譬如:這一區種的是什麼花?那一區種的是什麼花?產生的塵都不一樣,因為“塵”包括了色、聲、香、味、觸,它有五個不同的範圍,而這就關係到我們五個根本的接觸。

好比眼睛所見到的,於色塵而言,現象可說是如幻的,為什麼說現象是塵,而色塵如幻呢?因為色塵的顯現,即使在同一個地方,因為時間、空間的不同,所見到的也就不同,那不同的地方當然有更多不同的現象,這些都是色塵;再看聲塵,一個聲音不會永遠停留,它會慢慢消失;鼻子聞味道也不會永遠存在,這都是以現象來說,舌頭嚐味也是如此,當然身體接觸的塵境也是一樣。所以以塵而言,也是談現象,只是我們的根是不變的,塵也是不變的,根與塵會產生變化、生起作用,所產生的現象才談得上如幻,如果不起變化,不生作用就不能說如幻,這是以塵而言。

再看依色聲香味觸,甚至於所謂的法,這色塵、法塵都是以現象來看,也就是指塵的如幻。那滅的如幻又怎麼說?滅,不就是消失嗎?為什麼消失?我們說一個東西消失的時刻可以講幻,既然消失了應該沒有什麼了,但要了解有滅就有生,沒有生起怎麼會有消失呢?何況是不是消失了以後就不再生起了呢?就知道原來談塵就是一種生的現象,才說它是如幻的,才會有滅的存在。如果談身心,談身離不開心,談心也離不開身;同樣談塵就離不開滅,談滅就離不開塵,如果這麼說,身心少不了物質與精神層面,其實塵跟滅也少不了物質與精神層面。可見,物質層面與精神層面都是在乎一種現象,談現象如幻,如果只是分別而去計較、執著的話,就會把“如幻”定位在一切都是幻,而一切都是幻究竟包含了什麼?其實“一切”是講色塵緣境的一切,是談它的現象,不是談它的本體;所以學佛法不但要去認識、了解,還要深入去發現,否則以一而概全,就會產生斷滅的結果。譬如談塵,認為“塵”都是依於色聲香味觸而顯現,當然如幻,而“滅”呢?因為生不起也就是滅了,既然“滅”了那還幻什麼?更談不上虛幻,其實這是一種斷滅的說詞!要知道談“滅”就關係到生,除非不談滅,如果談滅,還要談到“不生”你才能夠把握!換句話說,滅也是一種現象,關係到“生”,而“生”又來自塵;同樣的如果談心,心是一種現象,假使說心像滅一樣,身就與塵相同;也可以用這種方式去看:滅是因為生,心是因為如來藏裡的業力、道力,用這種方式去看幻身、幻心、幻塵、幻滅,就很容易把握究竟“如幻”是在說什麼了,跟我們又有什麼關係!

我們常說佛法,什麼叫做佛法?我一直說就是“要去探討一連串的為什麼?”不只是探討,“還要能化解一連串的為什麼”,如果只是探討一連串的為什麼,世間法也可以做到,而還要化解一連串的為什麼,世間法就不一定做得到;譬如,即使明知道還會無可奈何,這“無可奈何”就是。以上是談關於幻與身、心、塵、滅四個方面的道理方法,其實是兩大類。(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