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要義 熏習(二)煩惱、無明

    用白話來說,愈想愈難過、愈想愈生氣,此中有一段時間,從小到多、到大,慢慢累積起來,就是一種熏習的現象。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紅塵甘露期數:311期2016年6月

佛法的熏習() 煩惱、無明

 

談熏習的問題,前面談到了“名言”、“色識”,現在看第三個“煩惱”,第四個“無明”。熏習為什麼要談煩惱?前面解釋熏習的時候,知道了道理,肯定煩惱也是慢慢慢慢形成的,絕不是一下就完成的。用白話來說,愈想愈難過、愈想愈生氣,此中有一段時間,從小到多、到大,慢慢累積起來,就是一種熏習的現象。

 

煩惱,“煩”是以身體的不自在來說,“惱”是以意念,於心而言的;所謂的煩身惱心,就是外在的是屬於煩,內在的是屬於惱,事實上煩惱就是造成內外都不安、不自在,這種現象稱之為煩惱。可是煩惱也是個概念,如果說:「我很煩惱。」

那一定要問,煩惱什麼?如果說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反正就是煩惱!那不叫做煩惱,這叫做妄想雜念,煩惱一定是因為什麼而使你不安、不自在。煩惱的熏習有過去的、現在的,這過去與現在一定要把握,每一個任何的現在都會成為過去。譬如一秒鐘過去,很快的第二秒鐘又產生了;原來的第一秒是過去,第二秒生起是現在,而第二秒鐘也會過去;第二秒鐘成為過去的話,第三秒鐘又是現在。所以通常談時間,不可以說是前一世、這一生,只能包含什麼?有過去、有現在;過去是已經不存在的,現在是正在發生的。

 

所以煩惱是源自過去累積而展現於現在,如果沒有過去的因,就沒有現在煩惱的果,從這種因果關係上看煩惱,就會發現一個問題;太多的人誤會「因果與煩惱」的關係。譬如運氣不好,做什麼都不順心。就會產生煩惱,想東想西:「是不是我前一生都沒有做好事?前一生都沒有作功德?前一生怎麼樣……」就把原因歸咎於過去,而有現在煩惱的果。為什麼要把煩惱與無明放在一起?因為於過去不知道,如果能知道就不是過去世了,而是任何一個現在完成的。如果煩惱顯現了你能知道,也就是可以明白「已知因完成現在果」,那麼這個煩惱就會很容易消失。

 

問題是「未知因,而產生現在的煩惱果」,就是因為無明的關係,因無明而產生煩惱,這煩惱所熏習完成的肯定都是業,其中沒有道。既然是無明,無明就是不明瞭,因而顯現煩惱,這是業的現象。可是從業的現象中,也可以從“名言”到“色識”,慢慢去認識瞭解,從煩惱中去發現道。這發現道的時刻,就是所謂的破除了無明,從中把無明明瞭了,搞清楚了,未知因跟已知因,在煩惱上面就可以知道:“未知因”往往完成都是業的結果,“已知因”不一定要有所謂的道或佛法來作為條件,從名言、從色識上面,也就是去認識“為什麼煩惱?”以及“煩惱怎麼形成的?”一步一步從名言、色識上面,也可以使煩惱的結果化解。

 

 

煩惱與無明的關係,在經典上怎麼說?認為「無明是一個因,完成的果就是煩惱。」這不是經典上說的;經典是說:煩惱是煩惱,無明是無明。未知因是一種迷惑的現象,是因「無明而迷惑」,絕不是「因無明而煩惱」,這一點要搞清楚!因為迷惑不一定會煩惱,可是無明使人迷惑,久而久之也會熏習成煩惱,那是需要時間。所以這中間有「不一定」的現象,它不是肯定的,而談煩惱通常各家各派有其不同,如果要真正去分辨的話,總是離不開貪、瞋、癡,這三個幾乎就是造成煩惱的因。譬如因貪而煩惱,因瞋而煩惱,因癡而煩惱,在前面談“業的成分”時就已經介紹過。所以談煩惱,如果一定要說「因無明而煩惱」這是一個未知因,那要從貪、瞋、癡上面去認識,不是從煩惱上面去認識。

 

可見煩惱中有菩提,一定要搞清楚煩惱什麼,因“什麼”而煩惱?如果只把煩惱這一個名相作為對象的話,那永遠都是處在無明裡面,所以要想明瞭就必須從「為什麼煩惱」探討起。譬如因為貪、因為癡,還是因為瞋?是由貪、瞋、癡這三個,任何一個而成為因的?舉例來說,原來兩個要好的朋友,因為一點事情造成雙方不歡喜,無論為了什麼而鬧得不愉快,這中間就有個「因為什麼」,倒不是說「因為朋友」而煩惱,那還是個概念;要探討的是產生不愉快,其中的關係是什麼?譬如是為了錢財的問題,還是為了人的問題,或為某一些問題?這中間都可以發現貪、瞋、癡的存在,就要從煩惱中去發現為什麼,這為什麼一定有一個因,是因貪、因瞋、因癡?

 

如果你說:「我現在還不能肯定是貪、瞋、癡任何一個。」表示還是在無明裡,那就必須要藉名言、色識慢慢去明瞭為什麼煩惱,從名言、色識上去著手,原來的無明就能慢慢明瞭,因此原來產生的煩惱使你不自在的話,明瞭之後當然就自在了。所以名言、色識是一個基礎,講知識經驗也好,道理方法也好,這也是熏習而成的。為什麼要熏習這一些?因為人會有煩惱,為什麼煩惱?因為人有無明;所以“名言”、“色識”、“煩惱”與“無明”這四個熏習,本身有相互之間的利害關係。再舉個例,我寫了一些比較專業性的書,有一些信徒跟我說:「師父!你的書寫得太深,我們沒有辦法瞭解你說什麼?」其實這種現象就是無明,為什麼?你的名言、色識的修養不夠;如果名言、色識修養夠,看我寫的書就不會無明,就很容易明瞭,當然就不會煩惱。

 

 

怎麼去看我寫的「你認為看不懂的書」,要怎麼去明瞭呢?其實我寫的書只是對佛陀的道理方法作一些心得報告,必須要從我寫的是關於什麼經典?要從那部經,把名言與色識搞清楚。舉個例「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這只是一句經典文,於“名”有了,於“言”呢?要能說得出是什麼意思來,也就是能以語言表達出來,怎麼辦?這時可以去翻梵文辭典、佛學辭典,這就是“色識”了。翻梵文辭典、翻佛學辭典,有了這種色識的行為,就會發現「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原來翻成中文,是無上正等正覺,無明不就破了?不就明瞭了嗎?

 

譬如經典上一般人容易誤解的「菩薩、菩提薩埵」;菩薩也好、菩提薩埵也好,去翻佛學辭典,菩薩原文是菩提薩埵,菩提薩埵就是「覺有情」。好像已經知道菩薩就是覺有情,其實還是沒有搞清楚,必須再進一步的去明瞭,覺有情是什麼?“有情”是講眾,眾是以人為主題;“覺”就是菩提或是覺悟,修行菩提或覺悟的人也可以稱為菩提薩埵,在佛學辭典上不是這麼明顯。在梵文中呢?要去找菩提薩埵這個名詞可能找不到,因為佛學辭典都是用中文來表現的,用菩提薩埵這中文的名詞去看梵文,就不知道從哪裡著手,因為梵文的發音不是叫菩提薩埵,是叫「摩地薩怛婆」;如果梵文完全不懂的話,也還是處在無明裡。

 

在梵文的辭典,跟中文的辭典,想找到原義都很困難,可見名言、色識,中文佛學辭典的表現要有名言、色識的基礎,梵文的辭典也是如此。也就是要有這些熏習,或說修養,才有機會去明瞭。再看,心經》中的一句話:「觀自在菩薩」。「觀自在菩薩」很多人說就是觀世音菩薩,講「觀自在菩薩」就是觀世音菩薩,依然是處在無明裡,只是這種無明沒有形成為煩惱。假使有人提醒的話,根據從名言、色識上所熏習的,「觀自在菩薩」不只是指觀世音菩薩,而是於法義上面,有它的道理、方法,不一定是一個名相。其實“觀“是一種修行的方法;“自在”是消除煩惱以後的一種結果。

 

菩薩就是修行覺悟的人,如果把觀自在菩薩,說成是觀世音菩薩,那就處在無明裡,根本沒有明瞭。問題在哪裡?用中文去看觀自在菩薩、觀世音菩薩,好像是同一個人,可是如果懂得梵文就不一樣!所以中文要有中文的名言、色識的熏習;梵文要有梵文的名言、色識的熏習,這樣才能夠破除無明,才不會形成煩惱。還有一種狀況,即使處在無明裡,現在並沒有煩惱,可是等到有人把真實的法義說出來,以梵文表現出名言、色識的法義的話,於無明也會造成煩惱。為什麼?因為過去都認為觀自在菩薩就是觀世音菩薩,講了這麼多年的法,原來都沒有搞清楚,就會感覺難過,當然就會煩惱。

 

所以談煩惱,不是煩惱中一定有道或沒有道的問題,而是要去探討為什麼煩惱,因此名言、色識過去就必須要有熏習,也就是具有形成的條件或是修養,才會知道為什麼煩惱。但是為什麼煩惱,這關係到貪、瞋、癡,所以還要搞清楚是貪、是瞋、是癡為因。假使肯定了是哪一個,並不表示煩惱就消除了;為什麼貪,貪什麼?可不可以不貪呢?這中間又要涉及到名言、色識的熏習,才能破除無明,煩惱才能化解。尤其我要特別強調,煩惱與菩提,心須經過熏習才能完成,絕不是煩惱是世間法不好,菩提是佛法,可以來消除煩惱,那就大錯特錯,這不是佛法!如果換一種方式來看:煩惱與菩提就是說「煩惱中間有菩提」,只是能不能從煩惱中間顯現菩提,那就必須要有名言、色識的熏習;破除無明之後,煩惱就能顯現菩提,就能化解煩惱。絕不是拿菩提去消滅煩惱,佛法沒有這種說法,而且也不可能。

 

 

為什麼?煩惱很明顯的是不自在;菩提是什麼?菩提是自在嗎?是覺嗎?是道嗎?都只是一個名詞而已。如果煩惱是不自在,一旦經過名言、色識,破除無明之後,把煩惱搞清楚了,煩惱就化解了。煩惱化解是什麼現象?因為顯現了菩提;菩提又是什麼?原來的煩惱讓你不自在,現在明瞭了,當然就自在了。所以把名言、色識做一個說法,還把煩惱與無明做一個說法,其實這四個相互之間的關係都要瞭解:名言有不同的名言,色識有不同的色識,煩惱也有不同的煩惱,無明也有不同的無明。這四個中間必須要從名言、色識的熏習,去認識煩惱怎麼熏習成的,還要搞清楚無明怎麼形成的,每一樣都需依賴熏習,從中把握它的一個原理、原則、知識經驗與道理方法,才能從煩惱中修養,顯現菩提;如果經過不斷的熏習,於業而言就能把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