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腳夢頭陀~苦行禪和
雲老禪師在他九十人生裡,幾乎是花費逾二十年的寒暑,以一鏟一笠、背架子、百衲衣、踏破芒草鞋,乃至赤腳,遍行天下,足跡湖海;參學各名山古剎、叢林道場,尤其在荒漠奇巖洞穴間,求教過無數潛隱善德,參究他們的精神生活,勘查他們入道的法要,觀摩了各派家風禪蹤!因而得到「夢頭陀」苦行僧的封號。
今天我們非常榮幸地,聘請到地理學家陳墀吉博士,徒手繪製了泛古樣的「夢頭陀行腳地圖」,參考當年的時空、地名、人物、事蹟,讓您我像是原拓者,覓尋探索著 雲老禪和的足痕,鏗鏘步履在大善知識的無盡法海裡,醍醐領受那「櫛風沐雨」、「惡衣陋食」、「苦難無窮」、「血汗盈斛」的禪跡歲月。提醒您!不只是體驗磨礪色身的千鎚百鍊,更要體取那─「頭陀行者」萬般苦鍊下轉折昇華的內心世界!我們將分別介紹夢頭陀的一次大陸行腳及三度台灣行腳:
(一) 大陸三年行腳(1935年秋出發,至1938年中秋歸還)
1935年秋啟程發腳
白雲禪師於湖北歸元寺受具足戒後,轉換成「夢頭陀」的裝扮,開始了三年行腳參方的雲水生涯,由流雲、寶乘兩位禪和老參領頭,偕仁慈、能持、泐達三位新戒比丘,六人結伴而行。出湖北,經河南,過山西。
第一站,朝禮五臺山─文殊師利菩薩的道場,乃四大名山之一。參訪演真老禪師、魁斗山姥姥洞的長毛叔頭陀行者。
第二站,訪峨嵋山普賢菩薩道場,尋訪峨嵋七顆松處,赴十年前與天岳山沙彌園園長無相法師之約。
第三站,入甘肅,訪「敦煌石窟」。然後折回,與仁慈、能持、泐達在西康地界分手。
第四站,續深入印度。朝禮佛陀世尊時代的七大聖地,做了雪山(喜馬拉雅山)七日之旅後,轉進喀什米爾,折返中原。
第五站,到達西藏「拉薩」。轉向「業富」的絳央寺習因明。
直至1938年夏末
三個行腳僧,告別西藏,循原路,返四川,經湖北宜昌,與寶乘、流雲在此分手。夢頭陀獨自越洞庭,入資水,逆流而上,還歸桃花江上游的浮丘山雷音寺。
時正1938年中秋
夢頭陀安然返抵雷音寺門,卸下背架子,解掉頭陀囊,抖落一身污塵穢土,再度恢復白雲禪師住持的身分。
(二) 第一次東台灣行腳
於1961年春正月出發,循東海岸線開始行腳參訪,至二月下旬歸返,前後約一個月的行程。在駐留掛搭於花蓮鳳林蓮社,夜半時分,於一瀑布旁,結跏禪定中偶得三關大覺:「明了!」本參。「明白了!」重關。「明明白白了!」牢關。
(三) 第二次台灣環島行腳
於1961年秋涼出發,1962年春返回,環島一周,行程七個月。夢頭陀以行腳參訪方式,一一朝覲所有台灣的佛教寺院庵堂。
(四) 第三次台灣行腳
大約1974年前後,仲秋時分,台灣的雨季已結束,夢頭陀領著仁戒、仁定、仁慧師徒四人,攜帶了隨行物品發腳下山。行腳的路線是從甲仙風空子山腰經旗山、美濃、屏東、恆春、墾丁、佳洛水、石門,往台東到花蓮為止,預定時間是四十九天。
苦行頭陀
梵語「頭陀」,是「抖擻塵勞」的意思。最簡明的法義就是「苦行」,並具恆心毅力,與堅挺不移的意志。
二時頭陀
頭陀行是理論的實踐,是成道的助緣,尤以禪和同道,如不行苦修頭陀,禪悟是極不容易成辦的。菩薩戒云:「若佛子,常行二時頭陀。」又云:「頭陀者,從正月十五至三月十五,八月十五至十月十五。餘外冬夏坐禪,結夏安居。」
十二種頭陀行
依據十二頭陀經:「比丘當離憒鬧,不樂飾好,心絕貪求,無諸憍慢,清淨自活,以求無上菩提之道!」
1.住阿蘭若處:就是入住寂靜的地方。
2.常行乞食法:就是托缽營生自活。
3.次第乞食法:就是不分好惡或揀擇。
4.不數數食法:就是但行一食不作多食。
5.節儉量食法:就是自食及分施食。
6.日中不過食:就是日中食不作非時食。
7.著糞掃衲衣:就是不著好衣但淨嚴衣。
8.三衣具足法:就是上中下衣適時著身。
9.墳塚間坐法:就是常觀死亡之相於意。
10.樹間林下坐:就是效行佛陀於樹下坐。
11.露天席地坐:就是體驗風雨蚊蚋污垢。
12.但坐不臥法:就是脅不至席避免貪睡。
頭陀十八物:
正名應作「助道用物」,即是楊枝、澡豆、三衣、瓶、缽、坐具、錫杖、香爐、奩(小木盒、盛香末)、漉水囊、手、刀子、火燧、鑷子、繩床、佛像、經律、雨具。
中國佛教的叢林規範,於僧伽生活中列出:冬夏安居、二時頭陀、行腳參學、茅庵刀耕火種、居苦行寮、遊化眾生、朝禮名山祖庭、拜經、閉關、餓七、苦役等等的苦行方式,旨在「破除貪著」,浣洗塵垢業習,從篤踐力行的極苦現實歷鍊中,體取、發現道蹤,獲取突破染著的自我,達到身心透體清淨的機會!
衲衣
「衲衣」又稱「百衲衣」或「百補衲」
是禪和子一年四季不離身的外衣;衲衣起自何朝何人,沒有可靠的資料以供參考,但依「衲袈裟」的考源,衲衣即是衲袈裟,是頭陀行者所服之衣;律部釋之為「糞掃衣」,係補納朽敗破損之布帛,而製成的法衣,故仍屬袈裟的一種(代表七衣)。夢殊頭陀於臺灣行腳時曾補納了一件最賤的「糞掃衣」。
歷盡萬苦千辛,餐風宿露,在我國所成就之衲衣,多為破損之羅漢掛(不是臺灣現行之式樣)於表層補納零碎破布;舉凡頭陀行者於苦行時,每歇於山間或墳塚的樹下,將所撿拾之廢棄碎布,洗淨晒乾,然後一小塊或一大片,依所拾之原來大小,納於破損處以補綴之,時長月久,便成就了「百補衲」。
穿著衲衣的頭陀行者,通常是修行有德的禪和,不是一般行人可任意穿著者;過去在大陸時期,著衲衣的行者常有三禁:「禁語、禁床、禁財物。」也就是說:著衲衣的行者,不閒語(可以說法故),不倒單,不蓄錢財。除此必具三能:「能療、能降、能作務。」所謂能療,是指替他人療理傷病怪疾;能降,是能降伏邪魔鬼怪;能作務,是苦行途中能修橋補路,入寺掛單能砍柴挑水。可見苦行頭陀穿著衲衣的,不是一個輕易可為的行腳僧,應該是個文武兼備的標準比丘!
註:糞掃衣另有不按規定裁製者,稱為「縵衣」。此外,尚有以棄置於墳墓、包裹屍體,及被老鼠咬過之舊衣布料丟棄之穢布,洗淨後所縫製成的「糞掃衣」。
頭陀囊
是我國僧伽在大陸行腳時所攜帶的一種袋子,如同南傳佛子早期所使用的背囊(現前進化成的淨袋,見附註),此種袋子有布質、草編、棕編三種;如今,草和棕編的已不多見,大部份是用黃色或灰色布製成,其式樣就像是現代學生所攜帶的書包,只是背帶較窄。袋子的正面書有文字,中間寫的四句詩偈:「一鉢千家飯,孤身萬里遊;為出生死苦,饑渴度春秋!」
袋子的四角書有「地、水、火、風」四個大字;反面,有的寫六字真言,或心經中的咒語,或楞嚴咒心,或往生咒或大悲咒,書寫的文字有梵文和譯音中文字。但,也有極少自認是座主的比丘,在背面書寫四弘誓願的。
頭陀囊中通常放置三衣鉢具及戒牒戒本,和自己經常持誦的經典;囊中並不放置十二項頭陀行者的用物(通常是放在背架裡,有的放在包袱中)因為攜用頭陀囊的行者是背包袱或背架的頭陀苦行者,不像參學僧或雲遊僧,往往挑一付高腳擔浪跡天涯,住遍梵剎,度著雲水生活。
註:「淨袋」,這是近代的新名詞,原是小乘佛教的僧伽們外出時所攜用者,稱之為「手袋」,大部分使用於托缽時;因伽藍中的老弱病僧,多不利行動者,託少壯的比丘代為化緣,被託付者用手袋放置缽盂用;後來,各級僧王或阿﹝門者﹞黎改為遊化時用來放置經書講稿之用,而且把式樣也改成了現在的樣子。
背架子
對於一個行腳僧來說,是一種不可缺少的用具,像軍人的背包一樣,在行動時是一件重要的物品;追朔早期軍人的竹架子,可以說是僧伽所用的仿用品。
多少人把玄奘大師行腳西土畫像,那背負的竹架子當做背架子;殊不知玄奘大師的背架子幾乎是奢侈品,絕多數苦行僧的背架子,大部份是兩付竹片穿麻繩,或幾根毛竹相對稱(像個竹凳子)而已。
背架子內通常用來藏放衣物鉢具,經書佛像等,有的也放木魚或引罄;另外在外端,掛個棕蒲團和兩雙草鞋,最上面覆蓋斗笠;如果手裡多拿一把雨傘,多半是個初出壇場(新戒) 的土地公(嫩參) 。
過去的大陸參學行腳僧,往往老參們辨氣候(參學經驗)認架子,也就是說以背架子來稱量行者;如果是一問三缺的(缺衣缺被缺銀子)準是禪和子,如果是一問兩缺的(缺衣缺被)準是趕台子(經懺師),如果是一問兩頭空的(缺衣缺錢)準是參混子(專吃嫩參)。
另外,還有一種是常年苦行頭陀所專用,式樣有點像高腳擔子的一頭,內裏除了放置經像衣被法物外,並備有鍋碗瓶罐一類的炊具,用來於山間林下自炊自食。這類苦行頭陀為數不多,大都以此終老。
方便鏟
絕多數都用在行腳,或者是修頭陀行的行者。自木柄至鏟頭全長五十一吋,木柄長三十三寸,表三十三天,大小剛好一握(依個人手掌為標準),質料以茶樹為多,在臺灣可以龍眼樹代替;鏟為鐵質,全長一十八寸,表十八地獄,角頭如斧,鏟口半圓形,大約十四英寸(單位以市尺計),鏟柄上大下小,與鏟頭相接合,中間套三個圓形鐵環,表佛法僧三寶;木柄要套入鐵柄之套口,並於接連處寫梵文「唵啞吽」三字,使用前必須密咒加持,通常是恭請老禪師、老參禪和或金剛薩埵﹝上師﹞加持。
方便鏟主要用途
是行者用來掩埋死屍動物,避免暴露地面任人踐踏。在預埋處,以雙手握鏟,鏟口朝下,在地面輕輕劃個圓;然後提起鏟,順時鐘方向,鏟身稍傾,震動鐵環,發出聲響,警告泥土中蟲蟻及時離開;同時持念大悲咒三至七遍(依所挖洞穴大小而定),待至挖好,放入動物屍體,加蓋泥土,邊掩埋,邊持念往生咒,直到掩蓋完好為止;且必須恢復原地形狀,務使表面平坦,比如原是草地就應加蓋草皮,是碎石地,就加蓋碎石;切不可弄成異樣,引起路人好奇,把所掩埋的動物屍體再破壞,反而失去了掩埋的意義。
其次是用來修補不平的路面,或當扁擔用,挑掛包袱或背囊。
苦行寮
梵行中行極苦之法
苦行寮之進駐,行修時間有一月、三月、最長一年。凡進寮之行者,事先需經方丈和尚應允;進寮前,向常住請假,圓滿後銷假。
苦行寮如同軍中的禁閉室,寮高不限,長寬各為四尺半,寮設逾人高之窗戶,寮門不閉,外有空地約一丈見方,以竹籬圍繞,籬扉加鎖。寮側設有遮欄之浴廁兼盥洗室一間,空地可以種植花木,切忌大樹成蔭,以免隔絕了陽光;寮房內,務必空氣流暢,不可潮濕;寮內設蒲團一個,毯子一條,換洗衣物放置浴廁內,於無長物。
住寮須知
1.日中一食,飲白開水,定時定量;除午食後少分水果,其他一概禁止食用。
2.夜不倒單,行吉祥或獅子臥,亦屬禁止之列;午間養息與夜晚相同,僅止於依牆立身,雙手抱肘;唯可以靜坐代替之,但嚴防昏沉失念,淪入睡魔。
3. 用齋受供,合十虔誠,輕念供養佛、供養法、供養僧、供養一切眾生;然後分飯七粒,持出寮外,置乾淨之窗檯處,作三分,施天神、施鬼趣、施畜生,三彈指時念:唵 穆力陵莎訶三遍。
4. 飲水時,以溫冷水為佳,生懺悔心。
5. 沐浴,秋夏季三日一回,每回,水半盆,擦洗之;每晨洗漱,不得超於三分之一盆水,每晚養息前,兩牙缸水洗大小便一次。
6. 大小解,除病,不得使用常住之淨室;寮內浴廁間,大便一次,小解不限制,依律得蹲解之。
功課內容
1.不誦讀經論,不禮拜,晝夜常持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而念佛,則口念心觀想,於行修期間祇可念一種佛或菩薩聖號。
2.不早晚課誦,以禮拜金剛經代替;一句一拜,快慢適中,虔誠淨意,投入全部心意識。
3.止觀,以寮內之金剛經,每於行止關時,閉目用手指,得經聞中任何一字,即以該字為課題而行止觀法。
4.唱誦佛或菩薩聖號,以不高亢為標準,只可發出中或低聲,字音必須清晰,在消除昏沉與雜妄失念。
5.念佛或菩薩聖號、靜坐、止觀三者,可以任意排列順序;唯靜坐時,必須保持清淨與寂寞之空靈境界。
閉關(關房)
禪餘內集經中說:「閉關守寂」,又說「閉關學道」,對於「十夏」以上的出家行者,為行度化,自感修養不夠,故取獨居,遠離塵俗,暫捨眾緣,設期取證關禁潛修,增上學行,務期精進而達勝境界,絕不是一種盲目苦修的行為。
閉,是將身、口、意封閉起來;關,不是關房,而是關卡。說的直接,即是自我約束,自我關起來的意思。
行者在從事這種修行法以前,必先完成下列條件:
1.關房─房舍大小,通常分一丈見方的一間,是為起居室;一為八尺長,一丈寬的一間,是為佛堂兼閱讀室,並供經行之用;起居室的後面闢一間五尺見方的矮屋,是為浴廁之用。起居室的南向,開有一個窗口,專供食用諸物送進移出之用;同時也是一處接引參學者會晤之處,平常以一扇木門關閉著。關房中所有的窗戶以外面的行人不易窺探為原則,房外有一片與起居室同樣大小的空地,空地有圍籬遮攔,設有門戶,平常是鎖著的,由護關侍者看顧。
2. 環境─四周環境必須清靜,陽光充足,空氣流暢,花樹扶疏,最好是關房的西北向有清澈的水塘或溪流。
3. 供養─謂四事:食以早、午兩餐為正食;衣以寒暑適宜為恰當;坐具乃指蒲團及尼氈之物;醫藥以護關常住所備用者。
4.護關─分兩方面言:一為常住道場不虞供養之來源,能夠供應適當之所需;二為專門侍奉行者包括洗滌、飲食、召喚、傳達、接待來訪者等服務照料諸事宜。
5.善德─要有大善知識護持,遇修學障礙時,仍需大善知識解惑,以免一不小心,淪入魔境。
6.時間─不論是禪行者、淨行者、密行者,甚或閱藏行者,通常以三年為一期;只有生死關的行者,是自入關之日起而至圓寂為止,像近代肉身菩薩慈航大師,便是屬於生死牢關例。依此,當視行者發願之內容,可以增減之。
餓七羯磨法
是禁食的一種方法,有別於世俗的斷食。餓七,依時間長短,區分三種:
(一) 一七行法:期間為七天
(二) 十七行法:期間為七十天
(三) 百日行法:期間為一百天
飲食規定﹝以一七為例﹞:
第一天,按平日正常飲食減半。第二天,按第一天量改為稀食。第三天,禁食。第四天,禁食。第五天,恢復第二天稀食飯量。第六天,恢復第一天飲食。第七天,恢復正常飲食。
於餓七期間每日所必須行使如儀之功課,視個人身體狀況及精進程度,自行選擇六支香、八支香、十二支香等三種行法。
六支香行法
早上二支香:跪誦金剛經一卷,禮懺悔文一遍。
下午二支香:跪誦彌陀經七卷,四十九遍往生咒,禮懺悔文一遍。
晚上二支香:或在室內禮佛、觀佛,或在室外經行、止觀。
附記:
餓七期間不可沐浴,在起七前一天沐浴後,於佛前發願,再禮韋陀及伽藍菩薩護法。
起七前一天向常住大眾告假,圓滿日後迴向。
三衣鉢具
常念三衣,瓦鉢法器,是出家僧尼必備的應用之物;尤以三衣鉢具,時刻不離身;三衣,是三種衣物,睡時為被,行時為衣,縱然生命結束也不可離身;鉢,是應量器;具,是坐具。三衣:
(一) 僧伽梨,即聚眾時所著之衣,如大眾聚會,授戒說戒,主法者所披之袈裟,凡以九條以上布片縫製而成者是,又是大衣。
(二) 鬱多羅僧,即上衣,乃比丘、比丘尼之常服。凡誦經、禮佛、懺摩、坐禪、應供、安居、聽經等均披此衣;割截拼製,縱七條,橫二長一短,又稱入眾衣。
(三) 安陀會,就是作務衣,又叫下衣,凡作持勞務,均披著之;同樣為割截拼製,縱五條,橫一長二短,又名什作衣。
福田衣﹝割截衣﹞
此源於佛陀時代,佛陀見到一畦畦的稻田,便對阿難說:「過去諸佛衣相如是!」後乃依之作成「田相」衣,稱為「福田衣」;縫製過程由於是經過割截而成,遂又稱「割截衣」。穿著此種衣服具有三種功能:
1.杜防法衣他用。
2.可令人捨棄衣著貪欲。
3.不虞被盜。
鉢
梵語「鉢多羅」,譯作應量器,是出家僧眾的食器,其意有體、色、量三種應當如法的規定:一者鐵或瓦製造;二者鳩鴿孔雀等色;三者依各人食量大小製作。
一般,質係泥陶者為缽,金屬者為鉢;若依應量器之義,當以泥陶缽為尊;若依應法器之義,當以金屬鉢為貴;也有其他質材的,像最名貴的有泰國的金鉢、銅鉢、緬甸的玉鉢、印度的銀鉢,以及獅子國(錫蘭)的瑪瑙鉢。
凡是名貴的鉢,不是為國王所賜,便是為富裕長者(施主)所供養。而這些名貴的鉢,往往僅當作裝飾物,毫無實用。
坐具
梵語﹝尼師但那﹞,譯作隨坐衣,就是坐和臥舖墊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