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塵甘露

    唯識法相學54五蘊識變(二)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309期2016年4月
  • 前面談到“虛空滅無為”的一些理論,可是怎樣去滅?怎樣從業而顯道?唯識學告訴我們一些下手的工夫及過程,以佛法的名詞來講,叫作“次第”,或說五蘊識變的次第也可以,但是它的基礎理論是在於“虛空滅無為”;究竟怎麼滅?首先看“擇滅無為”;也就是於“虛空的滅”進入滅相,從有為到無為的基礎理論要怎樣去著手?那就先要從選擇上著手。

    休庵拾粹 悲喜之辯

  • 文:文文出處:309期2016年4月
  • 「人的一生,止於喜劇和悲劇?」
    「如果以苦樂而言,大至如此!」
    「喜與悲的範圍如何?」
    「涵蓋很廣!」
    「那些屬於喜?」
    「佛法中列為善位。」
    「為什麼?」
    「因為順理有序,於己於人都有饒益!」
    「涵蓋了一些什麼?」
    「茲作分別條述於后:」

    楞嚴探秘五之一

  • 文:若知出處:309期2016年4月
  • 我們繼續探討「空」義,為什麼叫「空」義?前面說到聲聞法跟菩薩法的情形,這部經開始的時候提到很多無漏大阿羅漢,可是這部經又是標準的菩薩大乘佛法,我們必須要把修行最重要的「空」的意義搞清楚,當接觸這部經的時候才比較容易下手。

    圓覺之道 第二十九集(下)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308期2016年2、3月合刊
  • 這是這一段經文大概的重點,包括道理方法的認識;尤其從緣起到過程,不要一下子就完成結果,因為世間法有世間法的緣起與過程,同樣佛法也有其緣起與過程,但這不是一個相對的法,而是化解問題的法,問題在乎佛法怎樣能化解?這是求得解脫的問題!使問題不存在才叫解脫,任何事或任何問題,經過了這樣的修養完成之後,才稱為一切種智。

    佛法要義 業的作用(一)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308期2016年2、3月合刊
  • 與其說業的作用,還不如說是業的果報現象。其實果報現象就是一種作用,這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東西,業造作之後必然會有結果,有結果就會受報,這就是造作之後而產生的作用,所以稱之為業的作用。

    楞嚴探秘四之三

  • 文:若知出處:308期2016年2、3月合刊
  • 《般若經》的法義是菩薩法,佛陀花了二十二年的時間來介紹,最初的時候佛陀教我們「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要清淨自己的身口意;而後慢慢提昇修養,善的要轉成道業,比方說行六波羅蜜的布施啊,布施有有相布施還有無相布施,般若經先談有相布施,以七寶布施功德大,要先肯做布施,可是肯做布施那肯定是有為法,布施得越多福德越大,而真正的修行還要慢慢提昇,轉福德為非福德性,突破有相進入到無相,信守般若法義

    圓覺之道 第二十九集(上)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307期2016年1月
  • 虛妄在現實的人世間,於人於事是一種必然的現象,那些必然的不管是道理的、方法的,其實還是稱之為知識經驗,並不是說知識經驗叫做虛妄,而是現實生活中“人與人”、“人與事”所發生的問題是虛妄的,如果是真實的話就不會成為問題,這些問題是經過探討以後去發現它的虛妄。

    佛法要義 羯摩 業(四)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307期2016年1月
  • 前面業的種類,介紹得非常多,現在來談業在善與惡上怎麼去分辨?所謂十惡
    業、十善業。十惡業就是十種惡業,這十種惡業是以身口意來講,因為身口意是造作行為的工具,譬如身的造作、語言的造作、意的造作,語言是以口來說。

    楞嚴探秘四之二

  • 文:若知出處:307期2016年1月
  • 「如愚凡所執,不識從未有」,凡夫俗子執著於妄有,沒有辦法看清楚實相的原貌,於法未生之前的那種原始的清清淨淨的現象;「性元無決定,生滅不堅住」,那個「性元」是指原始的、開頭的現象,因為妄念而產生現在的這種差別,所以應該回過頭去「應觀諸法義,般若究竟空」。

    圓覺之道 第二十八集(下)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306期2015年12月
  • 要了解這中間要有一個我,“我”是依業而言,“法”是依道而言,因為人的“我”因業而形成,在承受業的果報的時刻,會有很多發現、體會與感受,這中間就有覺的現象,就叫做道,也稱之為菩提。

    圓覺之道 第二十八集(上)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305期2015年11月
  • 有的把自性當成佛性,有的把自性當成本質,也有的把自性當成一個模糊的東西,好像自己中間又有我,如果不是說自己的我,那所謂“性”是本質,本體又是說誰?其實用最簡單的方式講就很容易了解,真正的自性,“自”肯定是每一個人的我,就是那個自我;“性”呢?就是本質、本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