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塵甘露

    佛法要義 業的作用(一)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308期2016年2、3月合刊
  • 與其說業的作用,還不如說是業的果報現象。其實果報現象就是一種作用,這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東西,業造作之後必然會有結果,有結果就會受報,這就是造作之後而產生的作用,所以稱之為業的作用。

    楞嚴探秘四之三

  • 文:若知出處:308期2016年2、3月合刊
  • 《般若經》的法義是菩薩法,佛陀花了二十二年的時間來介紹,最初的時候佛陀教我們「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要清淨自己的身口意;而後慢慢提昇修養,善的要轉成道業,比方說行六波羅蜜的布施啊,布施有有相布施還有無相布施,般若經先談有相布施,以七寶布施功德大,要先肯做布施,可是肯做布施那肯定是有為法,布施得越多福德越大,而真正的修行還要慢慢提昇,轉福德為非福德性,突破有相進入到無相,信守般若法義

    圓覺之道 第二十九集(上)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307期2016年1月
  • 虛妄在現實的人世間,於人於事是一種必然的現象,那些必然的不管是道理的、方法的,其實還是稱之為知識經驗,並不是說知識經驗叫做虛妄,而是現實生活中“人與人”、“人與事”所發生的問題是虛妄的,如果是真實的話就不會成為問題,這些問題是經過探討以後去發現它的虛妄。

    佛法要義 羯摩 業(四)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307期2016年1月
  • 前面業的種類,介紹得非常多,現在來談業在善與惡上怎麼去分辨?所謂十惡
    業、十善業。十惡業就是十種惡業,這十種惡業是以身口意來講,因為身口意是造作行為的工具,譬如身的造作、語言的造作、意的造作,語言是以口來說。

    楞嚴探秘四之二

  • 文:若知出處:307期2016年1月
  • 「如愚凡所執,不識從未有」,凡夫俗子執著於妄有,沒有辦法看清楚實相的原貌,於法未生之前的那種原始的清清淨淨的現象;「性元無決定,生滅不堅住」,那個「性元」是指原始的、開頭的現象,因為妄念而產生現在的這種差別,所以應該回過頭去「應觀諸法義,般若究竟空」。

    圓覺之道 第二十八集(下)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306期2015年12月
  • 要了解這中間要有一個我,“我”是依業而言,“法”是依道而言,因為人的“我”因業而形成,在承受業的果報的時刻,會有很多發現、體會與感受,這中間就有覺的現象,就叫做道,也稱之為菩提。

    圓覺之道 第二十八集(上)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305期2015年11月
  • 有的把自性當成佛性,有的把自性當成本質,也有的把自性當成一個模糊的東西,好像自己中間又有我,如果不是說自己的我,那所謂“性”是本質,本體又是說誰?其實用最簡單的方式講就很容易了解,真正的自性,“自”肯定是每一個人的我,就是那個自我;“性”呢?就是本質、本體。

    圓覺之道第二十七集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303期2015年9月
  • 現在看看"善知識"這個名稱,究竟什麼叫善知識?其實不管是道理方法、知識經驗上表現出來,對人有幫助的通稱為善知識。但是經文說你必須要遇到,為什麼提到“必須遇到”?

    唯識法相學(48)種子與識的關係(下)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303期2015年9月
  • 「為什麼一會兒這樣講、一會兒那樣說?」那是由於每一個種子發起的不同,所以生起的現行也不同,既然知道了這種理論,了解「原來還有一個所熏的機會」,我們就要好好的把握這個機會,使因與果的功能把原來不好的轉變為好的!

    圓覺之道第二十六集(上)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301期2015年7月
  • 事跟理這兩個問題,經典上說「事是必然的現象」,要想了解事物必須要有道理,這些道理是一種知識經驗,依於某一些知識經驗而去說明這些事物的話,其中就可以發現有兩大部份,一個是事、一個是理。

    圓覺之道第二十五集(下)

  • 文:白雲老禪師出處:300期2015年6月
  • 因此在苦樂承受的時候,誰都喜歡樂,誰願意擁有苦呢?當然不喜歡!就會在不喜歡的時候產生另外的造作行為,這造作行為發起後,原來承受的果報就不一定會完完全全把原有的業因都消化掉,